有种预感
“代购们”又要哭晕在厕所了!

在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通过!
而且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可以说是电商法,也可以说是代购法!
因为它的出台正式改写了代购时代!
代购同志们要稳住啊!

此外,只要你是代购,就算偶尔代购的留学生,
都逃!不!过!若不按法执行,
会遭到严惩!
最高罚款高达200万!
这........
只能在心里默默地祝福大家

大家是不是有点看不懂呢?
《电子商务法》能和代购有什么联系呢?
别着急我给大家慢慢解释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此法的约束对象中包括了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就是说,某宝、某东、某书、微博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代购、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统统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当然,也包括大量深港两地的“香港代购”!”
或许大家会抱着一点侥幸的心理,
认为这仅仅是与大代购有关,
小代购没有多大的影响,
但是当1月1日新规出现后,
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私人代购~

而且条例上清楚的写着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以下几点内容大家要重点关注:
1、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必须是两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按规定缴税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的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4、代购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元!

这对小型代购商,
其实是雪上加霜,将不堪重负
因为他们分别要在两个国家申请执照,在两个国家交税!由此一来,各种成本也即将上调,无论是产品价格、快递费用...除了成本增加,个人代购还需要,执照、缴税,一个也逃不过!甚至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你,已经违法了!

另外,朋友圈的代购成将被重点关注
按照《电子商务法》:

如果你没有足够的
行政许可或者销售资质,
平台将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
微信代购这么分散,
怎么可能管得到?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对于卖家而言,有责任和义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纳税信息”
如果没有做到,
会面对严惩!
所以要想代购必须要正规的发展,
代购再也不是想代就可以代了,
在市场中稳住的第一步,就是依法经营!

有些小可爱,看到之前的文章,
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自己去买是可以的哦,
但是还是有些规定大家需要了解一下。
首先给大家普及一下
内地海关个人携带物品进境的限额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总价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以内);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总价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含2000元)的,
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另外还有一些商品是不能携带的,
各位小可爱看好了~
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1. 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2. (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3.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4. 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5、燕窝:罐头燕窝可以进境,否则禁止;
6、油脂类、皮张类、毛类、蹄、角及其制品;
7、动物源性饲料(肉粉、骨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1. 新鲜水果、蔬菜;
2. 烟叶(不含烟丝);
3. 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4. 有机栽培介质;

大量现金
根据我国海关规定,出入境时可携带20000元人民币或5000美元以下的现金(可带等值外币)。
旅客若携带大量货币、黄金条块出(入)国境,一定要向海关申报,以免造成自身权益受损。

其它检疫物类
1. 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2. 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3. 土壤;
4. 转基因生物材料;
5. 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其它物品
1、一些药品,主要是指定的一些药品是不可以携带入境的;
2、很多电子产品和设备是不允许携带的,比如电视机、空调、复印机....
3、一些包含*动反**和不健康信息的数据、保康和一些录像带是不可以携带的,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4、强制单眼、管制刀具也是不可以携带的;
5、出境的时候*物文**是不可以带出去的,当然如果是国家机关或者相关机构经过了一些审批权限是可以的。
6、主要成分是酒精的产品是不可以携带的,这个有安全隐患;

当然如果各位小可爱们,
代购少了,
大家想要买到正规的产品,
可以到搜索微信公众号“八达网海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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