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电子发票全流 程系统操作问题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2022 年 11 月
编写说明
按照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 以 12 月底实 现数字化电子发票*票开**全覆盖为目标,本市数字化电子发票 试点*票开**扩围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妥善做好数字化电 子发票咨询服务保障工作,助力试点效应加快释放,第四税 务分局结合 12366 热线实际,升级完善了数字化电子发票专 题知识,并已更新至在线智能知识库。通过上海税务官网-“我 要咨询”或上海税务官微- “咨询互动”- “在线咨询”进入在 线智能咨询系统后,可在最新政策-“数字化电子发票”专栏中 点击“数字化电子发票操作详解”查看。专题内容涵盖用户登 录权限、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授信额度、发票勾 选确认、发票查询统计等各个业务环节,构建知识内容完备
的数字化电子发票专题知识库。



为了便于各区 (分)局纳服部门了解“数字化电子发票” 专题的全部问答内容,我们编制了《数字化电子发票全流程 系统操作问题解答》及电子书,将全部 170 余项问答编印成 册 ( 电子书实时更新) ,进一步提升内部培训辅导等工作的 质效, 以期对坐席人员的答复工作有切实的指导意义。
目 录
用户登录权限 ..............................1
授信额度 ..............................3
蓝字发票 ..............................9
红字发票 ..............................34
*票开**信息维护 ..............................47
纸质发票业务 ..............................56
发票勾选确认 ..............................68
发票查询统计 ..............................101
发票查验 ..............................111
涉税信息查询 ..............................115
海关缴款书采集 ..............................118
申请原税率发票 ..............................122
发票入账标识 ..............................124
成品油业务 ..............................127
用户登录权限
1.如何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票开**员?
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用户中心】—【账户 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中,添加*票开**员。该 *票开**员需要通过自然人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中心】—【账 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中进行刷脸授权确认。 2.我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没有*票开**业务 模块如何处理?
检查办理人员当前登录的身份权限。如办理人员当前身份为办税员, 则无*票开**相关权限,切换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票开**员身份即可。 3.我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在“*票开**业务”功能中只有“纸 质发票业务”、无 “蓝字发票开具”、 “红字发票开具”、 “*票开**信 息维护”其他功能模块,会是什么原因呢?
身份权限问题,管理员或办税员身份仅显示“纸质发票业务”的菜单。 检查办理人员当前登录的身份权限,切换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 或*票开**员身份,即可正常显示其他功能模块。 4.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为什么看不到【税务数字账户】?
若纳税人为非用票试点企业,如需进行发票勾选确认、发票查询统计、 发票查询等用票业务操作时,仍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 若纳税人为用票试点企业,建议检查办理人员当前登录的身份权限, 若无相关权限,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用户中心】—【账户中心】 —【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中直接添加权限。也可能为
浏览器缓存问题,建议清理浏览器缓存或更换浏览器后重试。 5.我是出口退税企业,为什么税务数字账户没有“出口退税勾选”功 能模块?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出 口退税信息查询-企业备案信 息查询,在“扩展信息”界面查询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如未完成出 口 退税备案,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授信额度
1.什么是开具金额总额度?
开具金额总额度,也称总授信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 发票开具总金额 (不含增值税) 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 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 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式) 、增值税电子专 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 2.什么是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时,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 3.什么是剩余可用额度?
剩余可用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 除已使用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 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 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 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票开**限额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 分别计算并求和) 。 4.试点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 度?
是。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纸质 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
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 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5.增值税申报期内,开具金额总额度如何规定?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 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 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在电 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 一 )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属期 ( 即上个月)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可 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 ( 即上个月) 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二)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属期 ( 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 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 ( 即上个季 度 ) 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6.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企业,剩余可用额度如何规定?
( 一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时, 单张发票开具金额不得超过单张最高*票开**限额且不得超过当月剩余 可用额度,并根据实际*票开**金额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 二 ) 试点纳税人领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 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 按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票开**限额之积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
具时不再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票开**份数、*票开**金额如何 规定?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在开具金额 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票开**限额限制。 8.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票开**份数、 *票开**金额如何规定?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纸票,最高*票开**限额和每 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9.如何查看本月剩余可用授信额度?
( 一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模块查看。该模块显示纳税人的授信额 度、纸质发票情况、本月蓝票开具情况,方便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前,
作为参考。

( 二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销售方信息中查看当 前可用授信额度。

10.对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进行红冲后我当月的开具金额总额度会 增加吗?
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电 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跨月开具红字数字化电 子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红冲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对于 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 11.开具金额总额度如何调整?
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包括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 人工调整。
( 一 ) 定期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 额度进行调整。
( 二 ) 临时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 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 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 三 ) 人工调整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 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应为纳税人调 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12.企业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时,该怎么处理?
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 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 一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可用授信额度】-【去调整】模块新
增申请。

( 二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授信额度调整申请】模块新增申请。



13.因企业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我在电子税务局申请调整后如何查 询审核状态?
( 一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可用授信额度】-【去调整】模块查 询审核状态。
( 二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授信额度调整申请】模块查询审核状态。
( 三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事项进度】模块查询审核状态。

蓝字发票
蓝字发票-蓝字发票开具
1.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票开**日期、 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 (大写、小写) 、备注、 *票开**人。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的纳 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数字化电子发票根据特定业务的*票开**场 景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土稀**、卷烟、建筑 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 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 征税等。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 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 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特定业务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 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2.数字化电子发票为什么没有发票代码?
上海市数字化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代码,只有发票号码为 20 位,其中: 第 1-2 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 3-4 位代表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 第 5 位代表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 6-20 位代表顺序编
码等信息。
3.我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录入的购买方地址、电话、开户行、邮箱等 信息为什么没有体现在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上?
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的购买方、销售方信息只体现名称和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票样如下:

4.纳税人需要用什么*票开**软件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纳税人可以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
(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 ,通过 “*票开**业务”
模块免费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使用其他特定*票开**软件。

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 试点纳税人中,2022 年 5 月 23 日后新设立登记且未使用增值税发票 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如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 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试点纳税人中,2022 年 5 月 23 日前
设立登记或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
如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 6.纳税人如何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选择不同类型的发票、票 种,录入购买方信息、*票开**信息、备注信息、经办人信息后,可保存 草稿、预览发票或直接开具。点击“发票开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校验通过后,将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数字
化电子发票。


7.纳税人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选择 “纸质发票”,根据 企业发票票种核定情况选择发票票种、特定业务、差额征税、减按征
税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

8.蓝字发票开具时 “购买方信息”如何选择?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可以直接填写购买方信息、 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信息或通过提供二维码供购买方扫描填写信息。



9.蓝字发票开具时,直接填写的购买方信息是否会同步保存至客户信 息维护模块的客户列表?
蓝字发票开具时,直接填写购买方信息仅单次使用,填写完成的购买 方信息不同步至【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维护】-【客 户信息维护】模块中。
10.数字化电子发票是否可以开具给自然人?
可以。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普通发票) 时,购买方可选择为 “是否*票开**给自然人”。 11.蓝字发票开具时 “销售方信息”如何修改?
销售方地址、电话信息是直接调取了企业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登记 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 票开具】中未提供修改功能。纳税人变更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后应及时 向税务机关报告,完成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对应信息的修改后数据会 同步至此模块。
“销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信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
办税员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修改。变更后,在
【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销售方信息中“销 方开户银行”栏次下拉框选择。
“销方地址”及“电话”信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可 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 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模块中修改。 12.蓝字发票开具时 “*票开**信息”如何填写?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填写*票开**信息。
( 一 ) 手 工填 写, 系 统 通过智能 匹 配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

( 二 ) 点击 “

”,在右侧弹出的项目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 项目信息,需注意的是。只支持选择已经维护的项目名称;

( 三 ) 点击“明细导入”,在弹出的明细导入页面*载下**Excel模板填
写后再导入。

该模块包括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13.如何开具 “特定业务”数字化电子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可以开具成品油、建筑服 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旅客运输服务等 “特定业务”数字化电子发票,输入项目名称后*票开**方式将自动切换 为特定业务,点击 “继续添加”按钮后将带出特定信息。
以旅客运输服务为例,纳税人必须填写出行人、出行日期、出行人证 件类型、出行人证件号码、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级等
特定要素。

14. 蓝字发票开具 时,填 写项 目名称后为什么无法 带出税率?

蓝字发票开具时,只有选择已经维护的项目名称时才会正常带出税率。 若要新增项目信息,请至【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维 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
15.蓝字发票开具时,是否可以同时新增两行发票信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需
完善发票行信息,再添加新的行。

16.蓝字发票开具时,如何添加折扣信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可 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填的项目信息添加折扣信息,勾选项目信息后,点 击“添加折扣”,弹出添加折扣页面,折扣方式可选择按金额折扣或 按比例折扣,折扣录入方式可选择批量折扣录入或逐条折扣录入。折 扣信息填写完毕后,将显示在项目信息明细内。


17.蓝字发票开具时,填写有误的信息如何删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如 所填的信息有误,可勾选项目信息点击“删除”,在弹出的删除确认 弹框点击“确认”后即可删除所选项目信息明细;或点击“清空重填”,
在弹出的清空确认弹框点击 “确认”后即可批量清空项目信息明细。


18.蓝字发票开具时,金额默认为含税价,如何切换为不含税价?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可 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单价和金额属于不含税或含税,按钮默认 “含税”
颜色为蓝色,点击之后变成不含税按钮颜色变灰,按钮旁边可设置默
认,单价和金额将在表头显示对应的含税或不含税标识。


19.蓝字发票开具时由于商品种类较多,能开销货清单吗?
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已无最大*票开**行数限制,交易项 目明细能够在数字化电子发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电子 发票服务平台不再支持开具销货清单。
20.蓝字发票开具时,如何添加 “备注信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开具蓝字发票时,可以根据 实际需求在备注信息中填写 “备注”的内容,或者点击 “选择场景模 板”,在带出的附加信息中填写内容。若场景模板中的附件内容还未 满足需求,可点击 “添加附加内容”,弹出 “选择附加信息”页面,
选择已维护的附件信息,也可以手工添加附加信息。


21.蓝字发票开具时,场景模版是否可以直接添加?
蓝字发票开具时,场景模板不可直接添加,若有需求,可至【我要办
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场景
模板中新增模板。
22.蓝字发票开具时,附加信息是否可以直接添加?
蓝字发票开具时,附加信息可直接添加,添加的附加信息将同步至【我 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 附加信息项目中。
23.蓝字发票开具时 “经办人信息”如何填写?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开具蓝字发票时,可以根据 实际需求填写购买方经办信息,包括经办人姓名、经办人国籍(地区)、
经办人证件类型 、经办人证件号码以及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24.蓝字发票开具时,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如何预览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票开**】模块开具蓝字发票,基本信息填 写完成后,可点击 “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

25.因特定原因,蓝字发票开具需暂时中断,如何保存已填写的信息? 纳税人在填写发票内容时,由于其他原因,需中断当前*票开**操作,可 将已填写的发票内容保存成草稿,纳税人后续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 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发票草 稿】模块点击“选择”修改信息并开具发票或点击“删除”删除已保 存的草稿信息。



26.我是一家餐饮企业,有没有扫码便捷*票开**的方式?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扫码*票开**】模块展示二维码供购买方扫描填
写发票抬头信息,以便纳税人快捷引用购买方信息进行发票开具。 购买方扫描后填写发票抬头信息,购买方保存提交后,购买方信息将
同步显示在主页面的列表中,纳税人可选择购买方信息进行发票开具。


27.我企业选择扫码开具蓝字发票,为什么查询不到购买方提交的信
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扫码*票开**】模块扫码*票开**时,若提交的购买 方信息超过 24 小时未*票开**将被清除,请及时*票开**。 28.我企业需大量重复*票开**,有没有批量便捷*票开**的方式?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批量开具】模块*载下**《批量导入开具发票模 板》,进行各种票种和特定业务发票的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选 择文件”即可浏览本地文件进行选择上传。上传成功后即可在列表中 展示待开发票,上传失败将会提示上传失败原因。勾选列表中的发票, 点击批量开具按钮即可成功开具多张发票,点击批量删除即可从列表
中删除多张发票。

29.我企业有长期固定业务,有没有快捷*票开**的方式?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添加快捷方式】模块,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
不同的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特定业务、差额、减按、项目信息、客
户信息等内容进行设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则保存为快捷 方式,并展示在 “蓝字发票开具”二级首页功能的 “发票填开”中, 后续可直接点击快捷方式进入既定的发票内容页面填写发票信息;点
击 “取消”,则取消添加快捷方式。

30.在哪里查询刚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最近*票开**】模块,支持查询最近开具的 10 张发票,该模块 查询所得的发票,可以用于复制*票开**和查看发票详情打印发票。
若需重新交付,请至【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
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
31.*票开**过程中,若提示不得继续*票开**,应该怎么办?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针对存在“红色”预警情形的试点纳税人、开具过 程中存在内容校验不通过、授信额度为零等情形会阻断*票开**,纳税人 需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红色预警需联系主管税务局进行处理,内容校验不通过需更改发票开 具内容,授信额度为零可以申请额度调整等。 32.企业在 “*票开**业务”模块时出现阻断性提示,提示暂停授信,应 如何处理?
纳税人存在逾期申报或申报后产生了比对异常的记录没有处理。建议 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申报数据,处理比对异常后再进行*票开**操作。 33.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出现二维码并提示 “发票开具环节风 险预警提示”,使用税务 APP 登录扫码后提示“调用可信二次认证二 维码生成接口失败:用户令牌无效! ”是什么原因?
系统识别到纳税人手机上税务 APP 版本太旧,扫码失效。 34.纳税人在*票开**时为什么无法修改或增加对应 “项目名称”的 “单 位”?
*票开**及项目信息维护时部分商品编码限制单位,此限制是根据商品编 码判断,因此要判断纳税人开具的货物是否属于限制单位范围,如纳 税人开具的货物不属于限制单位范围,而智能赋码商品编码属于限制 范围,请手动选择正确的非限制商品编码即可。 35.为什么在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部分项目因字数限制无法填写?
不动产销售特定要素字段限制如下(包含汉字和字符):

36.为什么单张开具蓝字发票票面可以显示免税字样,但是批量开具 时却显示税率为 0%?
批量开具免税发票时,需要在模版‘2-发票明细信息’中【税率】栏 输入“0”,【是否使用优惠政策】栏输入 “是”,【优惠政策类型】 输入 “免税”。
37.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开代**数字化电子发票?
不可以。 目前,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开代**数字化电子发票。
蓝字发票-发票交付
38.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如何交付?
( 一 ) 点击“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 点击 “发送”进行交付。

( 二 ) 点击“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
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

( 三 ) 点击 “发票*载下** PDF”, “发票*载下** OFD”, “*载下**为 XML”,
将发票*载下**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39.我企业使用邮箱交付数字化电子发票时,系统显示“发送失败”, 应如何操作?
纳税人如需进行邮箱交付,需要维护发件方邮箱信息,若没有维护, 点击“邮箱交付”时会提示未维护发件邮箱且显示维护发件邮箱界面; 也可以直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件邮箱设置】设 置发件邮箱信息。设置完成后,点击“邮箱交付”,输入接收方邮箱 账号,选择交付格式,点击 “确定”即可将发票发送到接收方邮箱,
完成邮箱交付。

40.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后,不小心关掉了界面,如何找到这张 数字化电子发票并交付?
( 一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最近*票开**】模块会展示最近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开过的 10 张发票,点击 “发票详情”即可打印发票。

( 二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可以根据发票类型、来源、
票种、状态等查询该发票。点击“预览”即可打印发票,或点击“交
付”重新交付。

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录入
1.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票开**方受票方都可以开吗?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时,由*票开**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 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受 票方确认;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 台 ( 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 确认) 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 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 《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票开**方开 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红字发票 开具】模块或者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 单】模块,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界面,根据需求选择查询 条件,点击【查询】,在查询的发票结果中点击【选择】可选中对应 发票,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3.仅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用途确认的受票方在收到数字化电子 发票并确认发票用途后,需要发起红冲流程如何处理?
当纳税人不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但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用 途确认,对于已进行发票用途确认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则需要在电子 税务局中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 -【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模块办理。 4.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在开具红字发票前,能否撤销红 字信息确认单?
( 1 ) 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允许销
方撤回;
( 2 ) 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认前, 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
( 3 ) 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 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 认单;
( 4 ) 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 5 ) 发起红字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前,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 凭证的,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 5.如何对蓝字税控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当*票开**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按原税控 红冲流程开具红字税控发票;
当*票开**方纳税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仅使用电子发票服 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可参照蓝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红冲流程发起《红字 信息确认单》并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6.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流程后是否都需要对方确认?
如果是购买方未对收到的发票做勾选确认或者入账,以及撤销勾选确 认或者入账的时候,销售方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信息确认 单,无需对方确认,不需要对方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超过 72 小时 也不会自动撤销。除上述情形外一律由购销双方确认后启动红字发票
开具流程,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红字开具流程后,经对方确认后由 *票开**方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超出 72 小时未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 需要重新发起流程。 7.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对收到的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进行确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模块或者在【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模块, 设置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中点击【查看】可以对 该红字信息确认单进行确认或者拒绝,如果点击拒绝,即将该红字发 票确认单作废。


8.试点纳税人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或者纸质发票,如果受票方继续 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已进行用途确认或者入账确认的话如 何对红字发票信息进行确认?
受票方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点击【发票管理】-【红字申 请确认】,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 号,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中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向 下滑动竖型条点击【同意】即完成确认操作,确认后*票开**方即可进入
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9.什么情况可以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票开**有误、服务中止、销售 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但以下几种情况 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 1 ) 蓝字发票已作废、 已全额红冲、 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 已锁 定 ( 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 单或信息表) 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 2 )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 ( 改退)” “已代办退税” “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 3 ) 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 “冬奥会退税标签”为 “已申请 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 4 ) 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 “非正常” “注销”等状态、无 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10.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开具无需受票方确认的红字发票信息单或者需受票方确认的 信息单待对方确认后,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 务】-【红字发票开具】或者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红 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开具模块】模块,设置查询条件后点击 【查询】,选择对应发票点击“去*票开**”,如需切换至票面模式可点 击【切换至票面模式】,确认信息后点击开具发票,即可开具红字发
。
票



11.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选择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冲红原因应由纳税人根据业务实际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如原蓝字发 票商品服务编码仅为货物或劳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服务中止”; 商品服务编码仅为服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销货退回”;兼营 销售则不对红字原因进行控制。 12.试点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刚开具了一张蓝字发票,点击【开具红 字发票】模块为什么没有信息?
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如果需要开具红字发票,需登录电子税 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或者在【我 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模块,点击【红字
发票信息表录入】,选择需要红冲的发票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如果
无须对方确认即可点击【去开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如需对方确 认,需要对方进行确认后再行开具红字发票。 13.为什么我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流程后无法在【红字发票开具模 块】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状态需为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无需确认状态 才可直接开具,否则需要确认红字发票信息单后再行开具;收购类发 票抵扣勾选后发起红字信息无需对方确认,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14.我企业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企业,已经开具过数字化电子发票, 现在要进行红冲,为什么现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找不到*票开**业务这个模 块了?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确认选择的人员权限是否是*票开**员或 者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如果选择的办税员登录的话是没有*票开**业务这 个模块的,建议切换至*票开**员、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进行操作。 15.我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时为什么只能全额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票开**方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信息 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如果受 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可在电子税务局 ( 当受票方 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 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可以选择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 电子发票。
16.我是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开具红字信息表但 还未开具红字发票,是否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直接开具?
不可以。红字信息表和红字确认单未实现互相转换,对校验通过的红 字信息表仍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17.我是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接收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有错误 且未抵扣勾选,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可以,但只能由*票开**方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开具红字发票的原 因选择 “*票开**有误”。
18.我是试点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 票多次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
除以下几种特殊情形,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对同一张已确 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
( 1 ) 冲红原因为 “*票开**有误”时,必须全额冲红;
( 2 ) 蓝字发票对应的 “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 “待农产品全额加 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的,必须全额红冲。 “增 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 部分加计扣除”的,第一次红冲只能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或整票全 额红冲。如第一次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第二次红冲仅允许对剩余 部分 ( 即已加计部分) 全额红冲;
( 3 ) 蓝字发票标签为 “差额征税-差额*票开**”时,必须全额红冲。 ( 4 ) 试点纳税人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累 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之和, 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 19.在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票种?
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为 “新冲旧、电冲纸”,具体如下:
( 1 ) 数字化电子发票可以对数字化电子发票、全电纸票 ( 电子发票 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 、税控发票进行红冲;
( 2 ) 全电纸票可以对全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字 化电子发票进行红冲;
( 3 ) 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字化电子发 票、全电纸票进行红冲。 20.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后,是否需要追回已开 具的发票?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被红冲时,无需追 回被红冲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被红冲时,需要追回被红冲的纸 质发票。
21.数字化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 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票开**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 或者因销货方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无论当月或者跨月均需按 规定开具红字电子发票。 22.我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红字信息表 吗?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红字发 票开具】模块下,下拉页面在“红字发票确认单信息”里的“我发出
的信息表”模块查看,需*载下**和撤销请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操作。
*票开**信息维护
*票开**信息维护-客户信息维护
1.数字化电子发票 “购买方信息”如何维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
维护】-【客户信息维护】模块可以添加客户信息。

纳税人在该模块可以添加客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码、地址、
电话、开户行、邮箱等信息。

纳税人可以单个添加、批量导入、税控批量导入、批量删除和导出客
户信息。

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客户信息分类。

*票开**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
2.数字化电子发票 “项目信息”如何维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
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可以添加项目信息。

纳税人填写 “项目名称”后,可以在右侧树形菜单栏中根据商品类型 选择对应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进行赋码;也可以点击 “手动赋码” 在右侧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快速查找。选中后,信息自动填充到项目 信息的 “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以及 “商品和税收分类简称”中,完 成赋码。

纳税人可根据当前政策制度对项目信息设置是否具有优惠政策,若优 惠政策选择 “是”,则必须选择一个 “优惠政策类型”。

纳 税 人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新 增 项 目 信 息 分 类 。

纳税人也可以对已有的项目信息分类新增下级分类、重命名、移动分 类 、 复 制 、 粘 贴 或 删 除 。

纳税人可以批量导入、税控批量导入项目信息;也可以对已添加的项
目 信 息 批 量 赋 码 、 批 量 删 除 或 导 出 。

3.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时,哪些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可以选择 “免税”优惠政策?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 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填写项目信息时,对于税收分类编码
为 1、2、3、4、5 开头的商品和服务,均可选择优惠政策为免税。

4.我在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删除项目信息分类时,为什么下级项目信息 也一并被删除了?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 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删除所选项目信息分类的同时,将删
除此分类及下级分类,分类所关联的项目信息也将一并删除。

*票开**信息维护-附加信息维护
5.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填写备注信息超过字符限制该如何 处理?
发票备注信息是指纳税人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自行额 外增加的发票信息。发票备注信息项目可以在发票开具时直接填写在
备注栏,如超过 200 字符应通过自定义附加要素录入。

6.数字化电子发票 “附加信息”如何维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 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可以维护项目信息及场景模板。

纳税人根据实际需要对*票开**信息中的附加信息以及场景模板进行维 护,以便在*票开**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附件要素或场景模板来填写备 注信息,便捷完成发票开具。 7.如何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附加信息项目?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 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删除或批量 删除附加信息项目。

8. 已维护的附加项目信息如何体现在数字化电子发票备注栏中?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
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添加的附加信息项目可以在蓝字发票
开具通过添加附加内容选择带入或与场景模板关联、通过场景模板带 入。场景模板中已引用的附加信息无法直接删除。

9.如何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场景模板?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票开**信息 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模版、修改、
删除或批量删除场景模板。

纳税人在场景模板页面点击“新增模板”,可以自定义场景模板名称 并关联附加信息。

纸质发票业务
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
1.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纸质发票后,可以作废吗?
若纳税人当月出现*票开**有误、服务终止、销货退回和其他原因等情形 时,支持纳税人对纸质蓝字或红字发票进行作废,但不包括成品油发 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跨月发票以及已做 用途确认的发票,操作路径: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票开**业 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选择“填开作废”勾 选所需作废的发票后,点击“批量作废”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作 废”,在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填写作废原因后点击“提交”,系统弹出 “发票作废执行结果”提示框,如结果显示为“成功”,则纳税人当 期已*票开**金额将同步核减;若校验不通过,则显示作废失败的原因。



2.为什么我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的纸质发票无法作废?
核实企业已开具的全电纸质发票,是否做了部分冲红或完全冲红,如 果做了部分冲红或完全冲红则不允许作废。 3.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纸质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对空白纸质发票进行 作废?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纸质 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模块,选择“空白发票作废”,在发 票类型下拉列表中,按类型筛选空白纸质发票,点击【查询】按钮即 显示筛选后的发票信息,勾选所需要作废空白发票,点击“发票作废” 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发票作废”,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填写需要 作废的份数及作废原因,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发票作废执 行成功”即表示发票作废成功。




4.我对空白纸质发票进行作废,结果显示作废失败是什么原因?
建议企业核实在作废空白发票时,作废的空白纸质发票份数是否大于 号码段计算出的发票份数,如果大于的话,则作废不成功。 5.我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票开**业务里为什么没有空白作废和纸质发 票退回模块?
核实是否是选择的*票开**员身份进入电子税务局,如果是*票开**员的话是 无空白作废和纸质发票退回功能的。 6.我能否查询之前在电子税务局作废的纸质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纸质 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模块,选择“作废记录查询”,列表 即显示所有进行过作废操作的发票,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 即可显示筛选条件下的查询结果。

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退回
7.如果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票面信息与系统内显示信息不一 致如何处理?
若纳税人存在大量空白纸质发票或发生纸质发票信息与电子信息不 一致的问题,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退回。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 可通过邮寄退回、办税服务厅退回等方式退回与申请信息一致的纸质 发票,退回后税务数字账户中该段发票信息不可使用。
操作流程: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
-【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退回】模块,通过发票种类、发票 代码、发票号码起止,对可退回发票进行筛选,筛选相应类型发票, 选择需要退回的号码段 (支持批量退回) ,点击“退回”,弹出发票 退回确认框,填写需退回的发票号码起及需要退回的发票数量,选择 退回方式,录入退回原因,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请成功,等 待审核”即提交申请成功。


8.为什么我在【*票开**业务】-【纸质发票业务】下看不到纸质发票退 回这个模块?
核实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时是否选择的*票开**员身份,如果是选择的开 票员登录的话是没有纸质发票退回这个模块的。 9.如何查看申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退回记录?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纸质 发票业务】-【纸质发票退回】模块,点击 “退回记录”设置查询条 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在筛选条件下申请的退回记录,如需 查看退回记录详情,可通过每条记录的“查看详情”,详细查看纸质 发票退回的申请信息。

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
10.领票员如何将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分配给*票开**员?
领票员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纸质发 票业务】,如未处于多窗口开具模式,需点击开关开启,点击之后开 启多窗口开具模式,右下角即会多出“纸质发票号段分配”模块,点 击进入【纸质发票号段分配】界面显示 “发票分配” 、“分配记录”、 “退回审核” 、“审核记录”,选择 “发票分配”功能,领票员可根 据查询条件筛选分配号段,在查询结果中,勾选要分配的号段,点击
“分配”,选择*票开**员,输入分配数,点击“确定”,可分配给相应
的*票开**员。


领票员可在分配记录查看已分配的号段,也可在退回审核查看和审核 *票开**员退回的号段。

11.如果领票员想要对发票号段重新分配如何处理?
如需重新分配纸质发票号段,需先*票开**员将纸质发票号段库退回至纳 税人纸质发票号段库,再进行分配。允许*票开**员申请退回纸质发票号 段,需领票员确认。 12.纸质发票分配后可以进行缴销、退回或者空白发票作废业务吗? 如果纸质发票已经被分配,需要退回至纳税人纸质发票号段库后才能 进行缴销、退回或空白发票作废业务。 13.*票开**员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分得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纸质发票) 号段?
在多窗口开具模式开启的情况下,可以切换*票开**员身份,进入电子税
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票开**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
发票号段分配】,在“发票退回”页签查看分得的纸质发票号段,同 时可操作发票退回,*票开**员可在“退回记录”页签中查看退回发票的
审核状态。


14.为什么我以*票开**员身份进入【*票开**业务】-【纸质发票业务】后没 有【纸质发票号段分配】这个模块,并且多窗口开具模式是灰色的无 法点开?
如果*票开**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票开**业务】- 【纸质发票业务】后没有【纸质发票号段分配】这个模块,建议切换
身份至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者领票员,开启“多窗口开具模式”开关
后再切换至*票开**员身份即可操作。
发票勾选确认
发票勾选确认-抵扣勾选
1.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发票?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发票勾选。
( 1 )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务数字账户】的-
发票勾选确认模块。

( 2 ) 确定当前属期正确,选择【抵扣类勾选】功能。

( 3 ) 进入【抵扣勾选】模块,根据纳税人实际需求选择 “勾选状态”、
“发票来源” 、 “*票开**日期起止”等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

( 4 ) 提交勾选。

2.为什么纳税人收到的发票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抵扣模块中查询不 出来?
( 1 ) 查看查询条件是否设置准确。
( 2 ) 查看票面信息,如识别号是否正确、发票是否为负数发票、税
控发票票号是否正确、或通过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 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发票真伪等;
( 3 ) 排查是否为农产品发票、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海关缴款书等,
如是,则按照对应票证勾选步骤进行勾选。
( 4 ) 排查对应发票是否误操作为 “不抵扣勾选”。通过税务数字账 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模块,设置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 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如确认发票已认证为 “不 抵扣勾选”的,可进行撤销勾选操作。 (5)排查发票状态是否为已勾选,排查方法可通过 “全量发票查询” 模块查看发票详情,或进入【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 选择对应查询条件查询发票数据,或点击【统计确认】中的 “确认历 史信息”功能对往期勾选情况进行查询。 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中,哪些 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
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
( 1 )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 2 ) 已作废的发票;
( 3 ) 之前所属期已确认用于其他用途的发票;
( 4 ) 已用于冬奥会退税的发票;
( 5 ) 已全额冲红的发票;
( 6 ) 其他。
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被部分红冲后,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 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勾选?
可以,可勾选抵扣的税额为原发票票面税额与所红冲的发票税额之差。 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勾选增值 税扣税凭证时间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可勾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时间范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本次勾选增值税所属期的最后一 日。
6.进行发票抵扣勾选后,但未进行用途确认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可 否撤销?
可以。若纳税人需对“已勾选 (抵扣) ”发票的状态进行调整,只需 选中 “已勾选 (抵扣) ”的发票,点击 “撤销勾选”即可。
7.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需要继续勾选,如何进行操作?
如已完成用途确认后,需继续勾选,请先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 【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
选】-【统计确认】,点击 “撤销确认”按钮,如下图所示。

完成上述操作后,返回【抵扣勾选】,继续进行勾选。
8. 我需要一次性勾选大量发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模块一页只显 示 20 条数据要如何处理?
在使用“抵扣勾选”功能时,页面最下方的页码导航条,选择每页显 示多少条的数据,此处建议使用谷歌和搜狐浏览器,可以支持 “10 条/页” 、 “20 条/页” 、 “50 条/页”,不建议使用兼容 IE 内核的
浏览器 ( IE、360 等 ) ,仅支持 “10 条/页”和 “20 条/页”。
勾选发票数量较多时,可全量导出未勾选发票并【*载下**模板】,将导 出发票的数据根据模板填写要求填入Excel表后,选择【清单导入勾
选】。

9.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导出本期抵扣勾选的所有明细数据?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点击“抵扣勾选”,正确填
写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点击左上角”导出“按钮,即可导出抵
扣勾选的发票明细。

10.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点击 “海关缴款书”即可勾选 海关缴款书。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 点击 “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

11.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代扣代缴完税凭证?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点击 “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即 可勾选代扣代缴完税凭证。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 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代扣代缴完 税凭证信息。

发票勾选确认-统计确认
12.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勾选的发票统计确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 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 行实时统计。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 出现弹窗提示。

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变为“撤销确认”。

13.我勾选了发票,但在统计确认界面未显示数据该如何处理?
您可以核对一下对应发票勾选的时间以及统计确认的时间,如果统计 确认界面有数据,说明您已申请统计确认过,再勾选了该张发票。如 遇上述情况,建议撤销统计后重新申请统计即可。只要未进行增值税 纳税申报,统计确认可重复多次操作。 14.我在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统计发票后但还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还能修改吗?
您可以通过以下操作路径撤销确认: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 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模块,点击撤销 确认,就可修改勾选情况。

15.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载下**发票抵扣勾选情况统计表?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模块中点击【查看历史
确认信息】进行*载下**。

点击查看历史确认信息后,选择【税款所属期】后即可查看,例如纳 税人目前税款所属期为 8 月,可选择 7 月及以前的所属期,即可查询 统计结果。如需打印或导出发票统计表可点击下方“打印”/“*载下**” 按钮。

发票勾选确认-农产品发票抵扣勾选和加计扣除勾选
16.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农产品发票抵扣勾选?

①如当前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需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 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 “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模块功能处理后 进行勾选;如果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则 该发票直接在【抵扣类勾选】的 “抵扣勾选”模块勾选,无需纳税人 确认。
②如发票为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农产品专票,需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 品发票- “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农产品专票”模块功能处理后,需要 再到【抵扣勾选】模块对发票进行勾选。
③如发票为税务机关*开代**开具的农产品发票,需先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模 块中的 “*开代**农产品发票录入”进行补录,补录成功后,即可在抵扣 勾选明细中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并可对该发票进行抵扣勾选。
④如发票为农产品收购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 9%农产品专用 发票,则在【抵扣类勾选】的 “抵扣勾选”模块勾选。
17.我有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时, 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加计扣除勾选?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 抵扣类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即可进行加计扣除勾选。
若取得的是发票,在发票标签页,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 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 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选择 “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并填写 “本次加计扣除税额”。

点击【提交勾选】按钮,根据提示信息核对数据。如无误,点击【确
认】按钮,提示 “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若取得的是海关缴款书,在海关缴款书标签页,勾选状态选择“未勾 选” ,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选择“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点击【提交勾选】按钮,提示“提 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18.纳税人取得的*开代**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 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 选,如何处理?
纳税人取得的*开代**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和 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 票时,如因商品名称未使用自动匹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而导致 发票信息无法归集到“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时,纳税人可通过“税 务数字账户”-“发票用途确认”-“抵扣类勾选业务”-“抵扣勾选” 模块中的 “*开代**补录”进行*开代**农产品普通发票和 3%征收率的农产 品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补录,补录成功后,即可在抵扣勾选明细中看 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并可对该发票进行 9%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 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如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该发票的明细数据 和计算结果,转入 “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
当该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时,选择
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 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 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 19.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海关缴款书,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 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
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海关缴款书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如果该海关 缴款书不在可勾选海关缴款书明细中,无法进行用途确认。纳税人可 通过“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海关缴款书的发票“手工录入”功 能进行农产品海关缴款书的发票信息录入,录入成功后,即可在“农
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
当该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时,选择
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 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 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
20.纳税人在【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从小规模处购进 的 3%农产品专票】查询并处理了发票后,为什么申请抵扣勾选统计 未体现该张发票数据?
发票在【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 农产品专票】查询处理完成后,需要再到【抵扣勾选】模块对发票进 行勾选之后,才能在【统计确认】体现到该发票的数据。
21.为什么我收到的农产品发票在抵扣勾选模块中找不到数据?
如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和从小规 模处购进的 3%农产品专票,需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 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功能处理后进行勾选;如发票是税务
机关*开代**开具的农产品发票,需先到“*开代**农产品发票录入”进行补 录后,再到【抵扣勾选】模块对发票进行勾选。
此外,系统规则为开具日期在受票企业成为 “用票试点企业”次月 1 日前的农产品发票不支持在电票平台进行农产品业务抵扣勾选操作, 可留意抵扣类勾选界面的系统提示。
补偿措施: 目前可以填写申报表-附表二第六栏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 销售发票) 进行抵扣操作。

22.进入抵扣类勾选界面后自动弹出 “温馨提示” ,提示 “当前有待 处理农产品发票,是否现在处理”,如何处理?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出的农产品销售发票由于没有是否自产标签,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是无法将自产和非自产的农产品发票区分出来的, 另外,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普通发票 不可以抵扣,如从超市 (或销售公司) 购买鸡蛋,电子发票服务平 台无法区分判断发票开具环节,现阶段只能由纳税人自行确认。
23.为什么在勾选从小规模处取得的3%农产品发票时,系统显示的“有 效抵扣数额”数据与计算的不相符?
系统识别到该发票为农产品与普通商品混开,发票货物信息中的部分 商品不属于农产品,此商品对应税额不享受 9%税率抵扣。抵扣税额= 农产品部分金额*9%+非农产品部分票面税额
发票勾选确认-变更属期
24.我要将发票勾选在以前属期,需如何操作?
当纳税人符合变更税款所属期操作条件时,纳税人可切换至上一税款 属期,如还存在上一属期未申报的,可逐期变更税款所属期,以便纳 税人回到对应属期进行抵扣勾选。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抵扣类勾选】。

在页面右侧,点击 “变更属期” ,进入变更税款所属期界面。

在 “变更后税款所属期”下拉框中选择上一个税款所属期。

点击 “变更税款所属期”后,在弹出提示信息中点击 “确定”。


税款所属期变更成功后,系统提示“操作成功”,返回抵扣勾选业务
界面,税款所属期自动刷新。

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
25.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

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 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
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 勾选的发票勾选后,不抵扣原因选择“添加”;选择“不抵扣原因”, 点击“确定”,再点击 “提交”按钮;点击“确定”后提交成功,勾
选完成。


26.我在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对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后还可以撤销吗?
纳税人只能撤销当期不抵扣勾选,不能撤销往期不抵扣勾选。如需撤 销往期不抵扣勾选需要到税务端进行撤销。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

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已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 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的发票信息。
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确认本次要
撤销勾选的发票后,再点击“提交”按钮,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
完成。


发票勾选确认-逾期抵扣申请
27.我取得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开具的发票,如何进行逾期抵扣 申请?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勾选确认】-【逾期抵扣申请】进行申请。
发票勾选确认-注销勾选
28.我公司要注销了,本月就要将对方当月开具给我的发票勾选确认
掉,请问如何操作?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注销勾选】。


点击【注销勾选】按钮,显示 “尊敬的纳税人,执行本操作后,您将 开启 xxxx 年 x 月税款所属期的用途确认操作,是否继续?请谨慎操 作”,点击【是】则操作成功,点击【否】则中止操作。

操作后跳转到抵扣类勾选业务界面,可进行统计确认。

发票勾选确认-出 口退税勾选
29.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出口退税勾选?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


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查询条 件,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

选中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如“本 次出口退税勾选 XX 份,税额合计 XX,是否确认? ” ) 。确认无误后 点击 “确定”按钮,关闭窗口后提示提交成功。

发票勾选提交成功后,发票勾选状态由“未勾选”转变为“已勾选”。

30.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出口退税勾选进行用途确认?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用途确认】。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点击【用途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

点击【继续】按钮,完成用途确认。
31.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代办退税勾选?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代办退税类勾选】。


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 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 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 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查询条件,
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

选中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如“本 次代办退税勾选 XX 份,税额合计 XX,是否确认? ” ) 。确认无误后 点击 “确定”按钮,关闭窗口后提示提交成功。

发票勾选提交成功后,发票勾选状态由“未勾选”转变为“已勾选”。

32.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代办退税勾选数据统计?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代办退税类勾选】。
点击“代办退税统计表”,看查询到所属月份的代办退税勾选数据统 计表,点击份数,可以查看到已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导出”可以 把发票信息导出系统。


33.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如何进行修改和更正?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后,如果要改为用 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纳税人调整发票 用途。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 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
发票用途;如果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34.纳税人开具或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 报表?
( 1 )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带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 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 一 ) 》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第 1 至 2 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开具的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列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 一 )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第 3 至 4 列 “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
一般纳税人勾选用于本期抵扣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 化电子发票的份数、金额及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附列资料 ( 二 ) 》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 2 栏“其中:本期认证相 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或第 3 栏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 一般纳税人已将数字化电子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红 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表附列资料 ( 二 ) 》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 20 栏 “红字专用发票 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 2 )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带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 子发票的金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 2 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 5 栏“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开具的“普通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的金额 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 3 栏、
第 6 栏、第 8 栏 “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发票查询统计
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1.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开具和取得的发票?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

点击“详情”链接,系统根据纳税人所选择的发票查询该张发票当前
标签信息,默认展示 “状态信息”标签页。

点击“冲红类”、 “退税类”或 “扣除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对应
标签页的信息。



点击 “预览”链接,弹出发票票面信息。

2.为什么在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不到我在税务机关*开代**的发票?
税务机关*开代**的税控发票,*票开**方为*开代**税务机关,销售方企业在全 量发票查询模块按 “开具发票”的类型查询,没有数据符合系统逻辑, 属于正常情况。受票方企业可正在 “全量发票查询”功能模块查询类 型选择 “取得发票”正常查询。 3.汇总纳税总机构如何对分支机构*票开**数据进行确认查询?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票开**
数据】。


纳税人点击【设置】,启用汇总分支机构*票开**数据功能。

纳税人选择【汇总*票开**数据所属期】后,进行汇总数据展示。 4.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发票领用及*票开**数据进行查询?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发票领用及*票开**数据查询】。


录入必录查询条件发票来源、票种、“发票所属期”起止,查询相应
数据。

5.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未到勾选日期发票进行查询?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在凭证类别项选择 “发票”或 “海关缴款书”,可查询相应的数据。

6.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可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和海关缴款 书信息?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初始化 进入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查 询到相应发票信息。


点击“海关缴款书”进入海关缴款书查询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 “查询”即可查询相应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7.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应做进项税额转出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 信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进入统一
页面。


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此属期内的进项税额转出情
况。点击查询结果操作列的【查看明细】,即可查看其明细信息。

发票查验
1.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查验渠道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 登录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对数字化电子发票信息 进行查验。
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方式有哪些?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一是单张发 票查验 (手工单张录入,单张文件导入) ;二是批量发票查验 (*载下** 模板录入信息导入查验) 。 3.手工导入发票查验都支持什么发票格式?
支持导入以下几种格式的电子发票文件:JPG / PNG/PDF/OFD/XML。 4.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上发票单张查验和批量查验的 结果有什么不同?
发票单张查验的结果是对该发票信息进行可视化展示(可以看到整张 发票) ,批量查验的结果是只能显示查验的发票相符或者不相符。 5.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上批量查验发票是否可以只录 发票号码?
不可以。如果批量查验只输入发票号码,无法对发票里的交易信息(单 价、数量、时间等) 进行核验,故只能在批量查验之前录入全部发票 信息才能校验发票信息是否一一对应,对应则相符,反之不相符。 6.税务数字账户能否对非开具给本单位的发票进行查验?
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暂不支持第三方发票查询。
7.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单张发票进行查验?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查验】进入统一页面。


在单张查验模块,选择文件,导入文件,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验】 按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

8.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发票进行批量查验?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查验】进入统一页面。

在批量查验模块,*载下**模板后填写数据,进行导入,点击【查验】按
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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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信息查询
涉税信息查询-税收政策查询
1.在税务数字账户中可以查询到相关税收政策或者操作说明吗?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涉 税信息查询】-【税收政策查询】模块,可以根据需求选择筛选条件, 点击查询后即可跳出经审核通过后的相关内容,点击【查看】可以查
看具体信息。


涉税信息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
2.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者税务事项受理结 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涉 税信息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模块,设置查询条件后,点 击【查询】可查询到筛选条件下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点击“查看”可 以查看该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详细信息,详细信息界面可对税务事项通 知书进行*载下**及打印操作。

海关缴款书采集
1.我取得的海关缴款书在勾选抵扣模块查询不到要如何处理?
需要采集海关缴款书的情形主要包括在“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中无法 查询到的双抬头海关缴款书、无法清分及下发、对清分结果有异议的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信息等情形。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海 关缴款书采集】模块点击“手动录入”按钮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信 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提交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可以向主管税 务机关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或者可以使用“清单导入”功能进 行批量导入,使用“清单导入”功能时,需要先点击【*载下**模板】按 钮,*载下**批量导入文件模板 ( Excel格式文件) ,在模板中填写需要 导入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后保存,再使用【清单导入】按钮,选择已按 模板格式要求填写好的清单文件,再点击“打开”按钮即实现批量导 入。




2.在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海关缴款书信息?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海关缴 款书采集】模块,设置筛选条件后可以点击【查询】,即可显示符合 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如果采集的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为 “不符、 缺联、重号的”的,可点击 “申请核对”,在 “申请核对”界面中补 充 “添加原因”,上传附列资料,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申请原税率发票
1.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申请开具原税率发票?
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申请原税率】模块,选择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申请类型等条件, 输入条件和申请理由,录入附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提交开具 原税率发票的申请,申请通过后该临时*票开**权限有效期限为 24 小时, 如需查看税率调整申请的记录可以点击【税率调整记录查询】模块, 设置查询条件,可以查询到过往提交的调整申请,点击 “申请详情” 可详细查看税率调整记录。




2.我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开具原税率发票需在哪个模块申请 办理?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临 时*票开**权限办理】模块提交申请,通过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并授权后可 以使用原税率开具发票。该授权时间为 24 小时,超过 24 小时需重新 提交授权。
发票入账标识
1.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对取得的发票、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税凭证 进行入账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入账标识】,选择“发票”或者“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税凭 证”页签,设置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 示对应的发票信息,勾选需要入账的发票、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 税凭证信息,点击【批量选择入账用途】按钮,弹出入账状态选择框, 点击【确定】按钮,为所有勾选的数据加上入账状态。也可单独对一 张选择入账状态。选择完入账状态后点击【提交入账】按钮,弹出提 交入账确认框,选择【确认提交】按钮,提示入账成功即完成入账操 作。 (注意:仅可对取得的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开具的发票进行入 账标识操作,如果该发票属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已作废的发票、
之前入账的发票则不可以进行入账标识操作)


如需使用清单导入功能,选择【清单导入】,弹出清单导入界面,点 击“《批量发票入账导入模板》”*载下**导入模板,然后按照模板要求 填写信息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要导入的文件,导入成功 后系统会读取数据,并展示数据读取情况。如果文件信息导入失败, 点击“*载下**疑似异常与入账失败明细”可将失败原因以 excel格式导
出至本地查看。



2.我公司是非试点纳税人,今天收到一张数字化电子发票,自行打印 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 凭证?
可以。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 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 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数字化 电子发票电子文件。
成品油业务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勾选
1.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勾选成品油发票?
成品油经销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勾选】 (成品油生产企业显示成品油生产
企业消费税勾选,成品油经销企业显示成品油经销企业勾选) 。



设置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在左侧勾选确认发票 后即可点击【提交】,提交后会出现提示框,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完成勾选。


2.企业能在电子税务局对勾选的成品油发票进行撤销吗?
成品油生产企业可以撤销勾选,成品油经销企业已勾选的成品油暂发 票不支持撤销勾选,成品油生产企业需要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撤销勾 选时,进入电子税务局,选择【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
【成品油用途勾选】,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点击查询后选择需 要撤销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确认后即可撤销勾选。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确认
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对勾选的成品油发票进行确认?
纳税人提交成品油用途勾选后,点击右侧的【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 模块进行用途确认或者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勾选】-【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点 击【申请统计】后查看用途勾选统计信息,确认统计数据无误后,点 击【统计确认】确定后完成流程,如需查看勾选的发票明细,点击【查
询发票明细】即可显示详细信息。


4.为什么我的企业没有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这个模块? 仅成品油生产企业有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功能。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税款所属期变更
5.企业勾选成品油发票后税款所属期可以更改吗?
仅成品油生产企业有成品油税款所属期变更功能,成品油生产企业企 业如果存在误申报的成品油税款所属期的话,可以进入【税务数字账 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勾选】,在税款所属期那一栏 点击【变更属期】,选择要变更的属期,点击【变更税款所属期】确 认后将自动撤销原所属期与变更后所属期的用途勾选、统计信息。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
6.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
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的成品油经销企业旗下的总公司可以将总 分机构的成品油库存调拨给分公司或总公司,但是分公司之间只能通 过总机构直接进行横向调拨。操作路径: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 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调拨 及调拨查询】,在成品油油品调拨页面选择“油品调拨”“按分公司 调拨”,列表显示纳税人下属所有分公司信息,点击调拨后可根据油 品库存数量对指定分公司输入油品对应的调拨数量,填写完毕后,点 击“确定”,确定后系统校验业务规则,校验通过则调拨成功,校验 不通过则调拨失败。

如需按照油品调拨即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 油业务】—【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在页面中选择“按油品
类别调拨”,列表显示纳税人库存所有的油品类别信息,可选择油品 类别进行查询,选择好对应油品后根据油品库存数量对指定油品输入 各分公司对应的调拨数量,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系统校验通
过则调拨成功,校验不通过则调拨失败。


7.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企业之前的成品油调拨历史?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模块选择“调拨历史查 询”页签,进入调拨历史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后,列表即可显示
调拨历史信息的查询结果。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回退及回退查询
8.分公司如果还有成品油库存,如何退回给总公司?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回退及回退查询】,纳税人在选择“油品 回退”页签后,列表会显示所有成品油以及库存数量等信息,可以选 择相应油品后,点击“油品回退”,据成品油库存数量输入对应的回 退数量,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系统校验业务规则,校验通过 则回退成功,校验不通过则回退失败。


如需查之前的回退历史,进入【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回退及回退查询】,选择“回退历史查询” 页签,进入回退历史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后,列表即可显示回退
历史信息的查询结果。

成品油业务-乙醇汽油调配领用
9.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乙醇汽油调配领用?
具有乙醇汽油调和企业身份的成品油经销企业且乙醇汽油有库存,可 以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 油业务】—【乙醇汽油调配领用】,可以通过调配日期起、通过调配 日期止等查询条件,筛选对应调配记录,点击“调配领用”,将弹出 乙醇汽油调配领用页面,页面中需要分别填写“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 分油”和“变性燃料乙醇”的“本次领用数量”,系统自动计算得出 “乙醇汽油”的“本次领用数量”。其中, “变性燃料乙醇”的“本 次领用数量”必须小于等于“乙醇汽油”的“本次领用数量”的 15%, 填写完毕后点击 “确定”即可。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换算标准查询
10.如何查询企业的成品油换算标准?
换算标准已存在的成品油生产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以在【我要
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换算标准查
询】模块查询所有成品油油品的税收商品换算标准和海关商品换算标 准,在主页面选择“税收商品查询”页签,进入税收商品换算标准查 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列表即可显示税收商品换算查询结果,选择 “海关商品查询”页签,进入海关商品换算标准查询页面,输入查询
条件,列表即可显示海关商品换算查询结果。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授权编码查询
11.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成品油授权编码?
成品油生产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 账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授权编码查询】模块查询经授权
的成品油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名称、简称、对应征收品目、开
票使用权限等信息。

成品油业务-库存变动明细查询
12.成品油经销企业如何查询成品油库存变动的信息?
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 业务】—【库存变动明细查询】模块根据需求设置查询条件,可以查 询成品油库存变动明细信息,包括增值税发票、海关缴款书勾选、税 务机关补录、 乙醇汽油调配领用、油品调拨、油品回退等信息。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库存汇总台账
13.如何查询所有油品的进销业务记录?
纳税人可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 【成品油库存汇总台账】,【成品油库存汇总台账】,可对所有油品
的进销业务记录进行查询,实时显示进、销、存数量的滚动计算,并 可点击台账中的有关库存数量的数字往下钻取查看进销业务的明细 信息。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异常发票查询
14.如何查询到我的成品油异常发票?
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异常发票】,选择“异常发票查询”页签,输 入查询条件,列表显示所有成品油异常发票信息,选中异常发票后, 点击“查看详情”,右侧即弹出成品油异常发票详细信息页面,其中 成品油异常发票查询范围包括税务机关确定的异常发票、增值税发票 全链条机制确定的异常发票、发票开具时单价异常的异常发票、超库
存开具的异常发票。
如需解除异常发票,则点击“解除异常”,填写申请原因后可以申请 解除异常发票,申请后申请单处理状态从“未申请”变为“已申请”; 点击“取消”则取消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申请单处理状态根据审 批结果显示为“不予解除”、 “不予申请”。其中,不予解除状态可 以再次申请,不予申请状态不可再次申请。其中申请解除异常的异常 发票范围仅包括发票开具时单价异常的异常发票、超库存开具的异常
发票。



如果需要查看异常发票的处理记录的话可以进入【我要办税】-【税 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异常发票】,选择“解除 异常记录”标签,输入查询条件,即可显示所有已解除异常的成品油
发票信息,点击 “查看详情”即可查看异常发票的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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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