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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扒姨太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

什么?月花18万还穷?!

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梅艳芳母亲因为钱,出来“闹事”。
梅艳芳去世已经13年了,但是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她的财产问题一直没有结果。
其中最最关键的俩人还是她的亲生母亲和哥哥。

为了让梅妈可以安享晚年,梅艳芳生前就预设委托基金,每月拨出7万港元给母亲做家用,但是后来梅母嫌钱少不够花,向法院申请从7万加至20万港币。

但是,梅母还嫌不够,想一次性领走7100万港币的遗产,抱怨法院和信托耽误她领女儿的遗产!

讲真,她因为遗产这件事,已经很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当时老太太已经接近90岁的高龄,但在这件事上依旧乐此不疲。

这一切的源头还是梅妈不满梅艳芳立的遗嘱。
梅艳芳于2003年因宫颈癌去世,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多个地方的房产。
去世时梅艳芳的房产约值3500万港币,目前已升值至超过1亿港币。

但是梅艳芳遗嘱里分给梅妈的钱还没有两个外人多!
尤其是梅妈最爱的大儿子,梅艳芳的亲哥哥一分钱都没分到。

这梅妈就不开心了,于是梅妈就开始了一系列“no zuo no die”的生活……

2004年初,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立的遗嘱,开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遗产重判,于是乎拉开了这场遗产之争的序幕。

2006年3月和2007年8月,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和母亲覃美金又将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一并告上法院,质疑三方串通欺骗梅艳芳立下遗嘱窃取其遗产。

对于梅母的控告,被告坚称梅艳芳立下遗嘱时神志清醒,而不把遗产交给母亲打理,是因为担心母亲不善理财,花尽遗产后老无所依。

最终,香港高级法院以没有证据为由撤销梅母的控告。

氮素,你以为这样能停止老太太上诉的脚步吗?
并!不!能!

她还一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2011年5月9日被法院驳回,终审法院判败诉。

被法庭颁令破产后不久,梅妈更被遗产执行人以遗产流动资金以“资不抵债”为由,断粮十个月。
而一向见钱开眼的梅启明,更传他一度弃穷母玩失踪。

在梅妈“断粮”期间,一帮梅艳芳粉丝都出钱出力,帮梅妈渡过难关,每月给梅妈塞钱,带她吃好吃的,确保她不被饿着。


讲真,女儿离世还有这么群粉丝关心着,换做别人早已感激涕零了!
然而,梅妈并没有,其实即便在破产期间,梅妈每个月生活费都能分配到超过3万港币(人民币约2.6万元)。
但她还称自己每月只得3万“过得好辛苦”。

法官拒绝了梅妈申请,并指出:“你说好辛苦,你每个月取3万都说辛苦,香港有几百万人比你还辛苦。”

上面提到梅妈一直在向法院提诉讼,败诉之后欠下了230万港元的律师费!

这么一来,租的房被收走了,又破产了,还面临巨额律师费。
老太太就不乐意了,当着法庭就爆粗,拿鞋砸法官。

砸完之后还要和儿子一起在大街烧香*威示**。

拉横幅说:“世纪大骗案,奸官只手遮天”。

引得路人驻足,大批记者大肆报道。

一而再再而三的消费已经过世的女儿,心疼梅艳芳。

其实每个月生活费近3万已经不少了,老太太虽然房子被收了,但后来又租了个房子。
但是房东收房租时却拖欠房租,情绪激动,老太太最后被送进医院。

讲真,老太太因为拿不到遗产,做过消费诋毁女儿的事太多了,一开始还说梅艳芳托梦给她说不开心。

2011年梅母出书敛财,不惜爆料自己女儿的隐私。

还将矛头指向香港天王刘德华,说刘德华劈腿,梅艳芳哭了很多次。

还表示:“就因为她拿钱给刘德华拍戏,我现在讲出来给所有人知道,搞了一间公司、搞了一部戏《爱君如梦》,让刘德华做主角。”

除了这些和刘德华相关的新闻,梅母还曾经想找刘德华成龙帮忙,原因是没钱在街头卖艺,需要他们接济。

除此之外,梅母还变卖梅艳芳故居来赚取生活费和支付房租。

梅艳芳去世之后,我们本以为她的家人会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没想到闹到了这个地步。

梅艳芳的家庭很贫寒,母亲又特别重男轻女,使得梅艳芳小小年纪就辍学。

还要被母亲要求出来卖唱供哥哥读书及支付一家人的开支。

梅艳芳生前的最大遗憾就是没多读书,所以在遗嘱中有一条就是给170万元给4名外甥侄女做读书基金。

在梅艳芳长大后,更是家里的“摇钱树”,梅艳芳曾在采访中说过:“她的童年去过最多的地方不是学校,而是歌舞厅”。

为了养家,梅艳芳已经失去宝贵的童年,但是母亲既不善于理财,还好赌。
梅艳芳生前曾表示,自己是母亲的赚钱工具。也正因为此,梅艳芳和母亲的感情并不好。
最让梅艳芳无法忍受的是,在梅艳芳病重期间,据说当时梅妈听到阿梅生病后第一反应就是钱,让阿梅把财产留给哥哥和自己,伤透了阿梅的心。

梅艳芳干妈称曾多次见到梅艳芳跟母亲通电话后哭泣,原因是梅艳芳重病时母亲多次向她要求钱财“傍身”。

尽管如此,毕竟是亲生母亲,梅艳芳还是做到了倾其所能。
为了让梅妈可以安享晚年,梅艳芳生前预设委托基金,每月拨出7万给母亲做家用,加上有工人、有司机,本可以衣食无忧。
可惜梅妈带着不务正业的大儿子梅启明一家老小,令每个月生活费近乎所剩无几。

梅艳芳临终强烈要求母亲每月只可领取7万港元生活费至百年归老,此举就是为了要控制母亲没完没了的惊人消费。
现在的梅妈租房过日,但居无定所,对于梅妈妈今日的处境,有粉丝觉得是老人昔日好赌、自作而成。


也有粉丝觉得再大的错误,花女儿的钱又没错,92岁的老人也应有人照顾,孰是孰非每人心中都有评判标准。

小主们,你们怎么看?
哎,最后扒姨太只是希望梅艳芳的家人能让她在另一个世界也能清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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