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则山东济南公安发布的消息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几名刚成年的在校大学生为了赚50元/小时的“兼职”,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洗钱、通话等服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美好的人生还没有正式开始就已经陷入了深渊。到底怎么回事呢,本文将对涉及的帮信罪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希望所有人都能提高警惕保护个人信息。欢迎读者关注和留言。

这几名大学生行为初步总结下来就是:一起成立一个工作室,为上游诈骗分子提供养号(已实名的微信号、银行卡、电话卡)服务,也就是所谓的“兼职”。养号的过程中,这个犯罪团伙每个号每小时收费50元左右,也即是所谓的“兼职费”。后来,这个团伙与上游诈骗分子之间的合作稳定后,便开始通过架设GOIP设备,提供话务服务。经公安审查了解,该工作室共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了近百个账号用于洗钱,用14部手机架设7台GOIP话机设备为缅甸电信诈骗窝点提供帮助。
什么是GOIP设备?一解释大家就会明白,它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常见的虚拟拨号),一台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卡同时运作。很多境外犯罪分子通过在国内的“GOIP”设备远程控制国内的SIM卡实施诈骗。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单位也可以构成上述犯罪。
根据最高检2022年7月发布的信息,自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仅2022年上半年起诉帮信犯罪6.4万人。这也不得不使得司法机关更加重视对该领域的打击治理。上述案例中的几名大学生,也是最高检通报数据中的典型样本。

帮信罪主要为下游犯罪,但与上游犯罪紧密相连。帮信行为所帮助的上游电信网络犯罪主要集中在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领域,其行为方式大概分成三类:一是非法买卖“两卡”或者“四件套”,为上游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的工具;二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批量注册软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三是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从上述行为方式也能看出,最容易涉案的人员,基本为没有稳定工作的年轻人或者有网络技术的人,比如:大学生、兼职人员、IT人员、金融或者通信业内部人员等。
那么有没有具体量化的认定标准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所以,生活中大家一定不要贪图“兼职”或者“帮忙”的小便宜,出借或者租用实名的微信号、银行卡、手机号等个人专属的账户,民事和刑事风险巨大,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顾律师观法。
20年前的社保还能补缴?法院:可以
用人单位欠缴或未足额缴纳社保,能要经济补偿金么?
网购减肥产品、保健食品一定安全么?不一定
如何识别网络购物消费中的“陷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对工作安排发生纠纷,冲突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工作受伤后,单位调岗降薪,法院判决补偿
景区玩水上漂流后,不慎摔倒受伤,责任谁来负?
哪些伤情属于轻伤二级,达到刑事立案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