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不想给员工买社保,员工也同意不交社保,每月多拿几百元补助,大家就应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吗?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书面承诺无效。
对于员工来说
不缴社保就不能享受社保的待遇,如果发生工伤、遇到疾病、女员工生育,这些医疗费用和补助都不能通过社保报销,损失根本就不是每月几百元的补助所能弥补的;
不缴社保,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金,退休后也没有养老金;
很多地区的购房购车等资格与社保缴纳记录挂钩,不交社保,就无法享有这些购买资格;
如果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诉讼,社保缴纳记录是一个证明劳动关系很重要的证据,缺少了这个证据,很可能会影响诉讼的结果。
对于企业来说
企业不给员工缴社保,能节省用工成本,把节省下来的一部分钱以补助的形式发给员工,表面看上去是很合适的,其实可能面临更多损失和麻烦:员工所签署的“自愿放弃社保声明”是无效文书,如果员工反悔投诉,企业还是必须补缴的,更有甚者,员工以不缴社保为由辞职,企业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在职期间发生工伤、患病、生育情况,企业不缴社保,导致员工不能享受社保报销,这些损失就需要企业来承担;
综上,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积极缴纳社保,切勿因小失大。更多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大家可继续留言,涉及隐私可关注后私信。#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 #劳动法 #律师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