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2月1日,ST起步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起步股份在年报记载及公开文件上均有重大虚假内容。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曾对ST起步出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应当事人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今年6月28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于起步股份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问题,证监会查明,起步股份通过道讯系统以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
2016年12月,ST起步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章利民和梁某进、吴某雅、王某助、庄某卿4人分别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章利民以每股5元的价格向上述4人转让其间接持有的ST起步股票合计2000万股,但暂不办理过户,由章利民代为持有。上述股份代持行为发生于2016年,结束于2019年。此次代持股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均为4.26%。然而,在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中,起步股份对上述股份代持行为均未予披露。
另外,《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起步股份通过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2018年、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0.39%、14.57%。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凡2019年4月17日(含)2021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起步股份股票,且2021年4月29日收盘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均可办理挽损登记。

11月21日公告,起步股份子公司浙江起步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本次新增逾期债务本金4000万元,逾期利息226.67万元。
此前,起步股份公告显示,陈章旺于2021年2月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吴剑军于2021年4月辞去董秘职务。周建永于2021年1月起,章利民于2022年2月起,分别不再担任总经理、董事长职务。
章利民作为起步股份时任董事长、实控人,在上述年报及发行文件中签字确认,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主要责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陈章旺直接参与上述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章利民、陈章旺分别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周建永作为起步股份时任总经理,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从事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13亿元,同比下降36.08%;净亏损2.82亿元,亏损同比扩大1.11亿元。

中证鹏元日前公告表示,2023年前三季度,起步股份门店数量继续大幅减少,净利润继续亏损且幅度加大,经营现金流继续为负数。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63亿元,其中含“起步转债”募集资金1.49亿元用途受限,可动用的货币资金较少;同时,公司账面短期借款仍有3.66亿元,尚未转股的“起步转债”金额仍有2.66亿元,截至10月25日,公司逾期借款本息已达到2.4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2%,流动性及偿债压力极大。

此外,从门店数量来看,2023年前三季度起步股份关闭亏损门店241家,同时新开门店86家,门店数量较2022年末净减少达155家;其中第三季度ST起步关店节奏加快,关闭经销门店数量达19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