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生活中有很多朋友选择经商,相对大众简单好入门的就是卖蔬菜水果了,规模小的叫做“小商小贩”,规模大的叫做“蔬菜水果供应商”,至于赚多少完全各凭本事了,当然在做生意的时候也要“遵纪守法”,因为随时都有市监局的监督和管理,如果被查到问题,面临处罚是在所难免的。

如果平时正常经营,那么谁来检查都不怕对不对?不过最近有一件新闻讨论热度很高,河南一位小商贩卖了8斤香蕉,结果被市监局开出了5.5W的“重磅罚单”,对于小商贩来说,辛苦一年都未必能赚这么多,如果要回本的话,一斤香蕉就要卖7000元,怎么可能呀?所以男子起诉了市监局,那么法院判决结果是什么?

话说这位河南小商贩自己在农村开了家规模不大的超市,一天这位小商贩就在路上碰到了批发香蕉的供应商,卖的香蕉价格很低,所以他就觉得,那我正好买一些放到自己家超市,赚些中间的差价就行了,所以小商贩花了25.5元,买了17斤香蕉。看到这里,大家肯定觉得没什么问题,低买高卖很正常,做生意的不都是这样吗?
结果这位小商贩刚卖出去8斤香蕉,就被市监局盯上了,查出了这些香蕉表皮中发现了农药超标,按照标准要对小商贩进行5.5万的处罚。

得知自己售卖的香蕉农药超标,所以赶快停止了销售,并且提醒大家不要购买农药超标的香蕉,对于已经购买香蕉的居民可以免费退款。不过万幸的是这些超标农药只停留在香蕉表皮上,并没有渗透进香蕉本身,所以没有酿成更严重的后果,后续销售这批香蕉的供应商也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事情本以为得到了妥善处理,没有酿成悲剧,会告一段落了。结果没想到这5.5万罚款还是需要交,尽管小商贩努力配合工作,但还需要罚款让他很不理解,也确实无力缴纳罚款。于是就把市监局告上了法庭,认为处罚过当,希望法院可以撤回后重新处罚。

这件事情受到了很多商贩和居民的关注,不过大家普遍认为这个商贩也挺可怜的,自己就是老老实实做生意,也没有想着害人,真正害人的是那些卖农药超标香蕉的供应商,他们才应该为罚款买单!在*意民**和实际情况来看,结合法律条款,最后法院重新判定小商贩只需要缴纳2000元罚款就行了,最终事件反转了!
这时,市监局就坐不住了,认为自己的“权威”被挑衅了,明明是正常执法,却败诉了,这以后工作怎么干?所以市监局又继续上诉,结果法院依然维持原判,认为处罚过当,处罚金额明显超出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标准对于这种情况,2000元即可。

我国十分注重食品安全,毕竟“民以食天下”,如果食物都有问题,那么对于人民健康就造成了挑战。根据《食品安全法》来看,销售违法生产食品时,金额不足一万元,予以5-10万的罚款,因为商贩卖出了8斤香蕉,并且金额不足一万,所以市监局开出了5.5万罚单。

但最终法院判决商贩缴纳2000元的依据是因为:第一这位商贩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香蕉,供应商也没有提供质量标准证明,所以供应商负主要责任,小商贩是次要责任。第二是这位商贩在事情发生后,积极弥补,没有造成严重损失。综合两点来看,对小商贩进行了较轻的处罚,予以警告。
总结一下
这件事情给了我们很多启示。法律虽然是写在纸上的,有标准和规定的,但是法院判决不是“无情”的,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特例分析,所以日常生活中大家也不用太过害怕,法院会倾向“公家单位”。其次就是我们尤其是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好相关证明,这不仅是为自己的健康着想,同样也能够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