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关于房产的问题。我4月份签了一个客户签了一个买卖协议,就居间买卖合同。你是中介吗?你是卖方。约定是4月补充协议,4月19号去办房本,4月20号支付5万块钱,让我先还房贷。到到了4月20号他没有支付,现在我想解除这个协议。什么协议?就是补充协议,还是你们之前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

买买卖居间合同。到底是买卖合同还是居间合同?你们这个合同里头有几方?你告诉我,有三方、有买方和卖方还有经纪方是吗?这其实就不是一个居间合同,只是买卖合同里头有个居间条款而有个居间人而已。你解除合同,想要跟人家解除买卖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就是4月20号他没有付5万块钱去还房贷的事。你们合同里头是,就是约定好4月20号要付5万块钱让你去还房贷。

补充协议里边有没有约定?补充协议的里头包括合同里,主合同里头有没有约定说?如果这个时候你没有给我这个钱或者没有给我还房贷这个钱,那我就可以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有没有这样的约定?他是有一个乙方没有按时支付款项,就是每逾期一日按房屋总价的3/1000去作为违约责任。超过15天视为拒绝履行责任,就有权解有权解除合同。小豪现在超过了没有?超过了可以了,那你不需要问,超过了就有权去解除合同。

这个可不可以反过来起诉他,买买方这块他违约,看你们合同里头到底关于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违约责任一定要看看合同约定,一定要看合同约定。好你可以加曹律师私信发给我,曹律师帮你一起看看。好,依法辨曲直,仗义论是非。

我是曹律师关注我,未雨绸缪不踩坑,记得点赞关注哦,依法辩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