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播报
哈尔滨疫情最新情况
2020年2月20日0-24时, 哈尔滨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例,新增重症病例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例。
截至2月20日24时,哈尔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97例,其中:道里区31例、道外区22例、南岗区36例、香坊区35例、松北区2例、阿城区5例、双城区2例、五常市26例、尚志市21例、巴彦县8例、木兰县1例、方正县8例;现有重症病例14例。死亡病例3例。治愈出院病例55例,分别为省传染病防治院12例、市传染病医院43例。
全市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690人。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862人, 已解除医学观察4465人,尚有139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黑龙江省疫情最新情况
2020年2月20日0-24时,黑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8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

截至2月20日24时,黑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79例,其中:哈尔滨市197例、双鸭山市52例、绥化市47例、鸡西市46例、齐齐哈尔市43例、大庆市26例、七台河市17例、佳木斯市15例、黑河市14例、牡丹江市14例、鹤岗市5例、大兴安岭地区2例、伊春市1例;现有重症病例70例。死亡病例12例,分别为绥化市确诊病例4例、大庆市确诊病例1例、双鸭山市确诊病例3例、齐齐哈尔市确诊病例1例、哈尔滨市确诊病例3例。治愈出院病例141例,分别为省传染病防治院12例、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43例、双鸭山市人民医院11例、佳木斯市传染病医院14例、绥化市第一医院20例、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1例、鹤岗市传染病医院2例、鸡西市传染病医院1例、鸡西市中医医院2例、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12例、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4例、大庆市第二医院8例、七台河市人民医院6例、大兴安岭地区2例、黑河市嫩江市人民医院3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
全省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2333人。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790人, 已解除医学观察12953人,尚有270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全国疫情最新情况
2月2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疆新**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89例,新增死亡病例118例(湖北115例,浙江、重庆、云南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1614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10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8804人,重症病例减少231例。
截至2月2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疆新**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54965例(其中重症病例1163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8264例,累计死亡病例22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5465例,现有疑似病例5206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06037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20302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631例(武汉319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451例(武汉766例),新增死亡病例115例(武汉99例),现有确诊病例48730例(武汉37448例),其中重症病例10997例(武汉962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1788例(武汉6214例),累计死亡病例2144例(武汉1684例),累计确诊病例62662例(武汉45346例)。新增疑似病例1279例(武汉979例),现有疑似病例4094例(武汉282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02例:香港特别行政区68例(出院5例,死亡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出院6例),台湾地区24例(出院2例,死亡1例)。
▌综合快讯
01、哈尔滨:出入不同公共场所需扫码登记 人员流动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
为加强哈尔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信息技术作用,记录市民出入信息,分析和研判重点管控人员轨迹,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按照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2月20日,在哈人员流动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在哈人员出入不同公共场所需要扫码登记。
据了解,在哈人员流动信息管理系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功能于20日上线试运行。主要包括:
1.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商超宾馆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关注哈尔滨疫情防控公众号,注册地址生成二维码。在哈人员出入不同公共场所扫描二维码,登记出行信息;
2.社区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对居民出入小区进行管理,每户除上班、看病等特殊情况外每人两天出入1次,结合每户登记卡管理使用;
3.企事业单位通过工作人员出入扫描二维码登记掌握人员健康信息,进行疫情防控动态管理;
4.商超、宾馆等公共场所按照市防疫工作要求,通过引导进出人员扫码登记,进行动态管理,减少聚集带来的隐患,以便快速排查密接人群。
二期功能力争2020年2月23日完成测试并运行。主要包括:
5.将人员登记信息与入哈人员信息比对,正常人员凭绿色提示信息出入公共场所,入哈人员凭黄色提示信息落实14天隔离制度,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将显示红色提示信息按照相关防疫规定实行隔离观察管理;
6.市和区、县(市)两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利用入哈人员登记、购药登记等信息以及公众号上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快速排查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
7.为复工企业工作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保障企业顺利开复工生产经营。 在哈人员流动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一、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商超宾馆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关注哈尔滨疫情防控公众号,进入“出行登记”栏目注册地址,由各区、县(市)防疫工作指挥部审核通过后生成二维码,由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在醒目位置印刷张贴各自二维码,并派专人在出入口指导人员扫码通行。
二、在各区、县(市)管辖的社区、村、屯生成二维码后,出行人员首次出入社区村屯扫码填报基础信息提交登记或登录公众号填表提交。老人小孩等无法使用智能手机人员由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代为填报办理。之后每次出行即可扫码登记。按照公共场所防疫管理要求出入通行。 三、各区、县(市)防疫工作应急指挥部对本辖区人员出行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对出行人员数据进行分析,查找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者,按照防疫工作要求部署分类分级应对施策,降低风险,排除隐患。
02、哈尔滨市超市、菜市场等经营场所再出新规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防止人员在超市、菜市场等经营场所聚集,19日,《哈尔滨市超市菜市场等经营场所防止人员聚集工作规则》出台,有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经营主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要求、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将予以停业整顿,此《规则》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
一要“管住门”。各经营主体应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提示牌,公示疫情防控须知;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有发热症状或未戴口罩的顾客禁止进入。当客流每100平方米超过10人时,要在室外设疏导员,限制顾客进入,引导顾客有序排队等候,排队间隔2米。
二要“分流人”。各经营主体要调整商品摆放区域,将热销商品分散摆放。提倡预包装方式,缩短购物时间。对不能预包装的商品区或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区域,要设置隔离带,设疏导员维护秩序,引导顾客有序排队挑选,排队间隔2米。
三要“快结算”。各经营场所要设置自助结算区域,鼓励电子支付。磅秤台要尽可能分散设置,引导顾客分散过磅,快速结算。配送区、结算区要在地面设置隔离线,设疏导员维护秩序,排队间隔2米。
四要“强宣传”。各经营场所要通过室内广播、手持喇叭等方式循环*放播**防止人员聚集的相关要求。制作吊挂指示牌、桌牌等提醒顾客按照排队间隔2米购物。要求员工随时提醒顾客不要聚集。
五要“严管理”。各经营场所要严格按照卫生防护指南和空调通风系统运营管理指南进行操作,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规范消毒杀菌行为,做到每日上、下午消毒各1次。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每日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
六要“做承诺”。超市、菜市场等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执行本工作规则作出书面承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及处理。
哈尔滨市升级版方案
解决居民生活必需品送配大问题
15日,哈尔滨市印发了《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销售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抗疫物资供应、促进经济生活正常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目前,为解决部分货物积压、老旧小区没有或缺少配送场所导致网购商品无处存放等问题,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销售配送有序开展,19日,哈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再次印发《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对哈尔滨市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销售配送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据介绍,《补充通知》除了保供应外,更主要是防止集聚和便民,从疏导角度提供新的购物渠道,促使工作方案落地见效。
根据《补充通知》,各区县(市)指挥部要抓紧解决商品配送“最后一百米”受阻问题,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整合优化力量,实行网格化管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必须在被封闭管理小区门口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物业企业要在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积极参与临时取件点管理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配送,能够提供临时存放场所的,要积极主动提供,没有临时场所的,要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协商临街商家设置临时取件点。
在取件方面,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安排专人管理临时取件点,引导居民错时取件、保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居民小组长、*党**员服务队和志愿者作用,建立居民微信群,启动线上订单、团购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对残疾人、独居孤寡老人、孤儿和行动不便居民要送货上门;对因出现疫情被隔离封闭小区或单元要进行集体团购、代购,送货上门。
在生活必需品配送保障方面,《补充通知》还要求,市商务部门要协调电商平台、商超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小区进行对接,采取团购形式进行配送;要及时协调解决销售配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配送到位。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市场主体提供临时取件点。民政部门要指导城乡各社区居委会调动辖区力量、发挥社区*党**员和志愿者作用,积极为居民生活保障提供服务。住建部门要指导物业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辖区内物业企业的组织、协调和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工作,对不配合的物业企业进行不良信息采集、认定和督导。
03、疫情期间哈尔滨临时调整公交线路,咋坐车看这里
关于疫情期间
临时调整公交线路的通知
全市各相关公交企业:
根据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7号公告(2020年2月19日)规定,将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作为一个整体,实行一体化管理,共设置8处卡点,公交车辆无法正常通过,对公交线路实施两环发车,现通知如下:
一、阳明滩大道交通管制卡口2处(群力大道上桥口、世茂大道与祥安南大街口)
公交129路、商务12号线:江南区段至阳明滩群力大道口出折返。江北区段,至祥安南大街世茂大道口处折返。
二、公路大桥交通管制卡口2处(太阳岛道口、友谊路三角地)
公交29、42、43、47、80、119、125、126、127、211、212、213、215、216、219、216、219、219班车、221、222、223、225、226、396、商务公交3、11号线:江南区段至友谊路公路大桥口折返。江北区段,至冰雪大世界、冰景路口折返。公交80、211、212、213、215、216、219、219班车、221、222、223、225、226、346、346-2、396取消江南运营区段。
三、松浦大道交通管制卡口2处(松浦大道与浦源路口、松北大道与北环路口)
公交3、35、36、41、122、145、郊6路:江南区段至松浦大桥桥下转盘折返。江北区段至松浦大桥下滨水大道口折返。公交3路取消江北运营区段。公交48路取消江南运营区段。
四、学府路交通管制卡口(学府路前宏路口)
公交220、343路,由市区往平房方向至学府路前宏路口处折返。由平房往市区方向至学府路学府东路口处折返。
五、征仪路交通管制卡口(征仪南路同江南路口)
348路由市区往平房方向,至征仪路前宏路口折返,由平房区往市区方向至征仪南路同江南路口折返。
六、进乡街交通管制卡口
公交333、337、郊7路。双向以进乡街哈红公路为折返点,两环发车。往市区方向至三丰公交站折返,往郊区方向至桥头公交站折返。
七、天恒大街(根据道路封闭实际情况确定)
公交334、358、380、385、398、郊5路,双向以天恒大街先锋路口为折返点,两环发车。往市区方向至哈同老道口公交站折返,往郊区方向至一火葬公交站折返。
八、公滨路交通管制卡口
公交53、368、387、390路,双向以公滨路香福路口为折返点,两环发车。往市区方向至幸福医院公交站折返,往郊区方向至幸福公交站折返。
九、先锋路交通管制卡口:无公交车辆通行。
十、哈平路338路(根据道路封闭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相关要求
1、以上交通管制卡口处公交线路要服从交通管制管理,配合完成交通管制工作,根据实际管制情况调整运营方式,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以上交通管制由2020年2月20日12时起实施,解除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请各企业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在调度室,车厢内张贴线路调整通知,向乘客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