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被罚款 (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案例)

本文来自于北京市税务局2022年11月21日公告事项,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思源,审计行业的观察者、思考者、记录者。

会计事务所被罚款24亿,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二十五条:“(一)扣缴义务人协助税务机关足额追回税款或者足额补扣、补收了税款的,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你单位已补扣2021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1,925,891.77元,对其前期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税额1,925,891.77元处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962,945.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