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违“起底法”定罪案,男子认网上披露前女友资料押后判刑

香港首宗违“起底法”定罪案,男子认网上披露前女友资料押后判刑

被告何牧华认罪后获准保释候判。

男子与女友闹翻后,在四个社交媒体平台上披露对方个人资料,并假冒对方开设帐户,今日在沙田法院承认七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是去年10月“起底”法生效后,首宗定罪案件。由于没有案例参考,裁判官先向控方索取事主的心理报告及社交媒体的浏览流量,以作判刑考虑,现准被告保释,押后至12月15日判刑。

26岁被告何牧华,报称任职客户服务资深助理,被控于或约于2021年10月19日至26日,在香港未经资料当事人女子X的相关同意下,披露该当事人的个人资料。

案情指被告与X曾短暂交往,不久分手。去年10月,被告先后于四个不同社交媒体平台上披露X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相片、住址、私人及办公室电话号码、公司名称及职业。被告亦在当中三个平台冒认X开设帐户,相关信息指X欢迎其他人到住址找她,不少陌生人之后联络事主,意图交友。

私隐专员公署今年六月拘捕被告,根据律政司意见,就被告的“起底”罪行,落案起诉七项罪名。

裁判官称,本案是新“起底”法例下,第一宗判刑的案件,没有同类案例参考,必须透过X的心理报告及社交媒体平台的浏览流量,去评估本案的严重性,当中造成的伤害正是考虑判刑的因素。

控方表示,有关报告需时八个星期才能完成,社交媒体平台的浏览人数亦需以文字方式表达;辩方则指当所需文件处理好,便能作进一步求情,准备时间或要额外多一个星期。裁判官遂把案件押后至12月15日判刑,以待控辩双方作出充足的准备。

图:星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