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促进商业消费工作会议 (出台消费政策促进新业态发展)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商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商务局:

为贯彻国家23部委《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消费、稳增长”相关决策部署,把因疫情影响被抑制、被延迟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多措并举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深挖消费潜力,扩大居民消费,现将《多措并举精准有序促进商业消费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省厅将持续跟进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请各地高度重视,建立专班谋划推动消费促进工作,并与省厅做好对接。联系人:李贵强,联系电话:0431-85672087。

附件:多措并举精准有序促进商业消费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商务厅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多措并举 精准有序

促进商业消费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两手都要赢”的总体要求,坚定信心,主动作为,迎难而上,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现就做好促进商业消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消费规模。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到“消费促进月”“全省千企促销专项行动”等全省性促销活动中,提前谋划,合理规划,研究储备一批促消费活动,避免“一窝蜂”式集聚的同时,努力提高单次活动效率,争取做到“月月有亮点,场场有精点”,持续营造消费氛围。动员引导各行业商(协)会,组织餐饮、百货、电商、旅游等商贸企业联合开展促销,突出联动效应,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打造区域性促销品牌,提高活动影响力。充分发挥龙头商贸企业示范作用,组织欧亚、中东、大润发、苏宁等企业统筹省内门店组合式开展“购物节”“嘉年华”“家电节”“家博会”等多种形式主题促销,培育消费热点。依托重点商圈、商业步行街,组织开展时尚购物、网红美食、时尚文艺等活动,挖掘商圈消费潜力,引领消费升级。

二、创新消费模式。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采取与知名网络平台合作或自建网站的方式,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开展“网红直播”“网红带货”等线上促销活动。充分利用新平台、新技术,与“云闪付”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围绕“信用消费”开展促销,推出“分期”“免息”“零首付”等服务,充分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加快生活服务业数字化,大力发展“网上菜市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商贸新模式新业态,指导企业创新开展“社区代购+集中配送”“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

三、促进汽车消费。全面落实好《吉林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消费者政策知晓率,引导居民购车消费。组织企业与网络平台合作,通过网上直播看车、送车上门试驾等新服务模式,开展“线上购车节”活动,拓展汽车销售渠道。组织汽车经销企业举办惠民车展,多品牌、多车型联合开展促销,千方百计扩大汽车消费。

四、开展让利惠民促销。各地结合实际,鼓励大型百货商场、超市开展打折让利促销活动,推出“消费返券”“刷卡有礼”“满额减价”“礼券赠送”等活动。鼓励加油站开展油卡充值赠送、加油赠礼等促销活动。组织餐饮及住宿企业联动,推出“打折满减”“特价住餐”等活动,激发居民餐饮消费热情。鼓励公共浴室、影院、网吧、美容美发等开展团购活动,提供优惠,吸引人气,增强服务消费活力。

五.推动夜经济发展。鼓励重点商圈开展多种形式“啤酒节”“夜市”等活动,打造“夜经济”消费载体,创新思维、因地制宜举办符合本地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的特色商品展、民族文化节、体育赛事节、休闲旅游节等促销活动,打造夜经济载体。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延展消费空间,提供夜间消费便利条件,满足消费者多时段购物需求。

六、抓好政策落实。国家和省里近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服务力度,全面梳理政策要点,让广大企业全面了解税费、金融、保险、财政等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见效。

七、加强宣传报道。利用好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部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网络渠道,加大各项促销活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具体成果进行宣传报道,持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成效。同时,与统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督促企业如实上报统计数据,使促销成果在统计数据中得到真实的反映,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