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最流行的东西是什么?共享单车绝对算一项。为了上班方便,会计学堂小编每天也是骑车上班,不仅绿色环保还能锻炼身体!在租共享单车时,我们都是要缴纳押金的,不同品牌从100到300不等。
那么,共享单车“押金”到底征不征税?如何保证押金安全?

共享单车“押金”目前存在两种形式:
第一种,运营方在用户实际用车环节采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方式收取押金,按现行政策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
第二种,运营方在用户注册环节收取押金,这是共享单车收取押金的主要形式,这种情形目前也不征收增值税。

随着“押金”规模越来越大,潜在风险增加,监管重要性凸显。
以两大领头平台ofo和摩拜单车为例,用户量均已超过1000万。以1000万用户计算,ofo每个用户交99元,押金总额达9.9亿元;摩拜单车每个用户交299元,押金总额高达29.9亿元。
税收法规显示,租金征税、押金不征税运营方向用户收取的资金由租金和押金两部分组成,税收对待是不一样的。
租金适用现代服务-经营租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7%。而向用户收取押金除特殊情形外不认定为增值税应税业务。
押金要退还用户,在运营方不体现为“销售收入”,而是挂往来账,作为负债处理。
针对“押金”的第一种情形,应还“押金”以本来面目,确认租车环节收取押金的合理性,明确以“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方式收取押金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针对“押金”的第二种情形,运营方向用户收取的押金视同“会员费”,在注册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押金”应正名为会员费,按销售无形资产确认收入并申报纳税,增值税税率6%。

最后会计学堂小编要提醒大家,骑车路上要注意安全噢~以及,还想知道而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务实操的小知识,就快快快关注会计学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