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么相信她,没想到她竟然骗我。”谈及自己的受骗经历,杨芳(以下均为化名)依然愤愤不平。偶然在商场结识了导购小童,见对方人美嘴甜,便放心将自己价值十几万的奢侈品转卖给对方,谁知对方收了东西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这起特别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42岁的杨芳家境优渥,平时也喜好购买奢侈品手饰、包包等。在一次商场购物时,她结识了该商场的导购小童,对方非常热情主动,要求加微信,杨芳见这个90后小妹子长得漂亮,说话也很甜,便同意了。后来看到小童朋友圈里的消息显示其从事奢侈品买卖业务,想着自己手上闲置的奢侈品,杨芳便与小童联系。小童要求杨芳通过快递邮寄,收到货后验货,然后给报价,如果不能收就可以寄卖,卖出去后给钱,如要求寄回也可以寄回去。
杨芳刚开始还比较谨慎,只是按照小童提供的地址和电话邮寄了几个旧的包包,小童收到后报价5000元,杨芳同意了,小童立马通过银行转账给付了货款。
2019年1月28日,杨芳告诉小童,自己还有其他要卖的迪奥、卡地亚、爱马仕、宝格丽、LV、Gucci、香奈儿等包包和首饰,并通过微信发送了相关图片、票据和证书。小童要杨芳打包邮寄过来,收到货后,小童出价53000元。杨芳对这个价格虽无奈但还是接受了,小童也承诺2月1日下午付款。
然而小童却迟迟未付款,在杨芳追问下,小童以现在忙碌、手头紧张、手机坏了、银行到账延迟等理由推脱,最后电话也打不通了。无奈之下,杨芳只能向桃源法院寻求帮助。
记者了解到,承办法官多次拨打小童电话,均无人接听,于是根据杨芳提供的地址邮寄相关的应诉文书、传票等。开庭当天,小童未到庭,承办人依法缺席审理,根据杨芳提供的证据只有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无法充分证实该微信名与被告系同一人,也无其他证据相佐证,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出于对案件审慎起见,承办人暂时宣布休庭。
几天后,承办法官带领审判团队来到小童提供的地址。小童的父亲说,女儿的电话难得打通,有时住家里,有时又外出,现在找她要钱的人很多。随后承办人和小童父亲确定了小童的微信与卷宗里聊天记录显示的一致,于是对小童父亲做了调查笔录。
第二次开庭,小童依旧缺席。桃源县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杨芳与小童之间形成了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严格履行各自合同义务,现杨芳依约定交付货物,小童未及时给付货款,系违约。小童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予以缺席判决。法院依法判决小童支付杨芳53000元货款。 (记者 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