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今年52岁,在所居住社区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2021年7月在我市开办餐饮公司,并且是首次注册营业执照。当他看到我市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后,在2022年8月份去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过身份核实、查看金保工程系统是否在注册营业执照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营业执照是否为首次,是否在正常经营状态下等符合申领条件,工作人员告知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解析:按照《佳木斯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佳财规审〔2018〕2号)第八章第三十四条关于补贴对象要求: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是由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首次创办的,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办实体运营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老王创办的创业实体经营满一年,所以,这种情况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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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