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香梨协会维权事件 (库尔勒香梨侵权判决案例)

2019年—2021年期间,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以下简称“巴梨协”)跨越半个中国对销售假冒“库尔勒香梨”的水果商户发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水果商户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大多数案件最终以双方和解、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撤诉终结,还有部分未撤诉案件以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胜诉告结。在“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维权事件引发争议后,库尔勒香梨协会发起的大规模维权诉讼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讨论,其中不乏批评之声。巴梨协打假究竟为哪般?这要从“梨中珍品”库尔勒香梨说起。

库尔勒市隶属于*疆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该地区的特产香梨品质优秀,因味甜爽滑、皮薄柔细、酥脆爽口、汁多渣少等特点被誉为“梨中珍品”,素有“世界上香梨的原产地在*疆新**,最好最正宗的香梨在库尔勒地区”之说。库尔勒香梨独特、优秀的品质离不开库尔勒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其产区地处塔里木盆地北缘、天山南麓,主要产区位于库尔勒市的“母亲河”孔雀河畔,河流两岸地域辽阔、地貌简单、土壤深厚肥沃、富含有机质(如速效钾),水源出自天山雪水、水质良好,且这里日照时间长、热量充足、昼夜温差大,气候条件属于温暖带大陆性干燥气候,这种独特的土壤、水分、光照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造就了库尔勒香梨独特的品质,具有极强的地域性特点。

库尔勒香梨商标侵权案最新案例,库尔勒香梨维权

据史料记载,库尔勒地区的梨最早是在西汉张骞通西域时由内地带到*疆新**种植的,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经上千年流传、栽培,至约200年前已基本形成库尔勒香梨这一优良品种并延续至今。1954年以前,库尔勒地区香梨栽培面积仅有百余亩,年产量仅数十吨,改革开放后,库尔勒香梨因其优秀品质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并为当地果农带来日益丰厚的经济利益,因此,当地果农开始陆续扩大种植面积并逐渐形成规模化。

为更好地管理库尔勒香梨行业、打造库尔勒香梨品牌,巴梨协于1994年成立,主要负责库尔勒香梨行业的全产业链的服务管理工作,以提高库尔勒香梨生产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树立库尔勒香梨品牌形象,维护库尔勒香梨行业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库尔勒香梨产业快速发展为宗旨。 1996年巴梨协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经核准注册,成为我国第一个原产地证明商标。

库尔勒香梨发展过程中当地标准局先后发布并更新多个版本的 《库尔勒香梨标准体系》 ,严格规范香梨生产所涉及的产地环境、生产栽培技术、产品质量安全等多方面的技术标准。根据库尔勒香梨产业发展的需要,巴梨协也发布了 《库尔勒香梨证明商标管理规范》 ,用于规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经过当地政府及巴梨协在库尔勒香梨质量管理和品牌经营方面的多年努力,库尔勒香梨已经积累出极高的市场美誉度和知名度,2006年,“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原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现今,全疆库尔勒香梨种植总面积达90余万亩(包括阿克苏、喀什),不仅成为带动当地果农脱贫致富的重要经济支柱产业,也成为库尔勒市最具影响力的城市名片。

库尔勒香梨因其自身良好的品质及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消费者对其认可度极高,因此,销售价格也自然高于其他普通梨产品。但也正因如此,市场上开始出现大量假冒的库尔勒香梨,很多水果批发商贩以其他品种的香梨(如红香酥)冒充库尔勒香梨。这些假冒产品的价格低于正品,可以低价挤占市场,严重扰乱了库尔勒香梨的销售市场,导致库尔勒香梨销量锐减。同时,因假冒产品的口感和品质远不如库尔勒香梨,这些假冒产品流入市场后,消费者难辨真假,误将假货当正品,品尝后实际口感并不像宣传那么好,必然会减损库尔勒香梨的品牌美誉度。如果放任这些假冒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甚至会严重损害库尔勒香梨经多年经营建立起来的品牌形象,使依靠库尔勒香梨脱贫致富的果农丧失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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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库尔勒香梨品牌形象、维持当地果农经济收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与巴梨协牵头发起打假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遏制了部分侵权者的侵权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既维护了品牌形象,也为果农挽回部分损失,属于正当的维权行为。巴梨协的这一系列维权行为得到了部分群体的支持与认可,但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既然维权是正当的,为什么又会引起诸多争议呢?原来,巴梨协在维权过程中,针对的一部分维权对象并不是水果批发商,而是水果摊、水果店的终端零售者。这些终端零售者主观上缺乏对正品的分辨能力,客观上销量着实较小,最终却被苛以与其侵权行为不太相符的赔偿数额。且据说个别案件中甚至存在商贩已明确告知没有库尔勒香梨,但取证人员却引导商贩把其他产品当成库尔勒香梨来出售,最后反过来起诉商贩的情形。

可以看出,以普通大众的理解,巴梨协在正当维权过程中确实也存在合法但不合理的行为。如此维权,在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同时,有可能也会使水果流通环节中对香梨真假不具有分辨能力的广大水果摊、水果店在面对真品库尔勒香梨时也不敢轻易采购并销售,从而对库尔勒香梨的生产和销售产生负面影响。因此, 即便是正当维权,在合法的同时,也应当合理,且应当全面考虑其维权行为和效果对维护自有品牌形象的长期影响。

在这起为维护品牌形象、维护果农利益而发起的“正义之战”中, 巴梨协更应当把重点放到如何从水果摊、水果店着手找到侵权产品之源——假冒水果批发商和假冒商标包装盒印制商,然后搜集证据、提起诉讼,以此方式遏制*冒商假品**之源 虽然针对批发商的取证难度会略大于针对水果摊、水果店的取证,且诉讼周期会相对变长,但此种维权方式更加有利于净化市场、维护库尔勒香梨品牌形象,也不会对自有真品库尔勒香梨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总而言之,依托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独特的自然环境、依靠巴梨协和当地政府及果农对香梨品质的严格把控、经过巴梨协和当地政府对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品牌培育,库尔勒香梨成为当地果农的重要创收来源之一,“库尔勒香梨”品牌在国内外均具有极高美誉度, 巴梨协作为行业协会肩负维护品牌形象、维护行业良性竞争和发展的责任,其通过法律*器武**打击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假行为非常值得肯定,但维权过程中也应当制定更加有利的维权方案、注意维权方式、维权对象,避免因不经筛选、毫无差别的商业性维权“吓坏”直接与普通消费者对接的水果终端销售者、零售商,否则,长期以往必将以另一种方式损害“库尔勒香梨”品牌形象。

作者:彭晓娟 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

张建纲 三聚阳光知识产权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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