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嘴猴商标侵权案例 (大嘴猴商标侵权案件)

超市卖“大嘴猴”书包 因商标侵权被判赔偿1.8万元

近日,乐清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乐清柳市福联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判决福联超市停止销售标注“大嘴猴”图案的书包商品和标“PAUL FRANK”字样的毛毯、毛巾、靠枕商品,并赔偿宏联国际贸易公司1.8万元。

大嘴猴商标侵权纠纷案例,大嘴猴商标侵权案件

维护作者版权权益百度百家号原创保护功能上线

4月25日,百度百家号原创保护功能正式上线。百家号中、高级作者可申请原创保护,通过资质认证后,作者不仅将获得个人身份与文章内容的双重原创保护标签展示权限,其原创作品还可获得由百度律师平台提供的原创存证证书,享受具有法律效应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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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状告作家江南侵权案已开审 索赔500万元

备受关注的金庸诉江南侵权一案将开庭审理。查良镛(笔名:金庸)诉杨治(笔名:江南)、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将于4月25日上午在天河法院审判大楼8楼的民事中法庭开庭审理。面对控诉,江南则主要辩称,《此间的少年》在人物形象、人物关系、故事情节方面均不与金庸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并无侵犯金庸的权益,且金庸的损害赔偿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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