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拒绝隔离;疫情防控期间的*力暴**伤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具体行为,构成何种犯罪?21日,鞍山市法学会就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与刑罚,进行了具体介绍。
★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可能构成何种犯罪?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其一,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其二,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
(2)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3)妨害公务罪
以*力暴**、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力暴**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的*力暴**伤医行为,可能构成何种犯罪?
(1)故意伤害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寻衅滋事罪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3)*辱侮**罪或者寻衅滋事罪
采取*力暴**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辱侮**、恐吓医务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辱侮**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4)非法拘禁罪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可能构成何种犯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制假售假的行为,可能构成何种犯罪?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2)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的行为,可能构成何种犯罪?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2)寻衅滋事罪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3)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翻推**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4)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