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职”代抢火车票,一年抢购抢购车票3749张,被判罚金124万

来源 | 都市现场(jxtvdsxc)原创稿件

非经允许请勿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

1月9号上午10点,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就被告人刘金福倒卖火车票一案,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刘金福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4万元。

男子“专职”代抢火车票,一年抢购抢购车票3749张,被判罚金124万

本次宣判是本案的终审判决。据了解,去年9月,吉安男子刘金福被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倒卖火车票提起公诉。刘金福是一个89后,原先在浙江一个工厂打工。2015年,他开始用抢票软件帮朋友同事抢票,起初是免费帮忙,后来找他抢票的人多了,他就觉得,这是一门可以赚钱的生意。

男子“专职”代抢火车票,一年抢购抢购车票3749张,被判罚金124万

2017年7月开始,刘金福开始专职抢票,并先后在网上购买了“heaven”(天堂)、“hero”(无底洞)等抢票软件和设备。这些设备,不光可以移除冲突旅客,还可以破解正常的12306登录图片,甚至可以重复刷单,所以在没有抢票软件的前提下,一个普通的人是抢不过他的。

男子“专职”代抢火车票,一年抢购抢购车票3749张,被判罚金124万

法院还了解到,刘金福花了2740元,购买了935个12306实名账号。有了这些准备,刘金福通过QQ、微信等平台,发布了大量的“代抢全国火车票,收取佣金”的抢票广告,从2018年4月到2019年2月,刘金福共帮人抢购车票3749张。根据紧俏的程度,每张收取50元到200元不等的佣金,总共获利34万余元。

男子“专职”代抢火车票,一年抢购抢购车票3749张,被判罚金124万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主审法官朱映红认为,刘金福利用抢票软件的优势,把票源抢下来然后加价卖出的行为,已经干扰了国家对车票正常的管理秩序,也侵害了广大旅客平等的购票权。

法院此前一审,认为刘金福倒卖车票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4万元,二审判决中,将刑期缩短为11个月,也就是说,刘金福明天就可以回家了。朱映红表示,改判是基于综合考虑。

男子“专职”代抢火车票,一年抢购抢购车票3749张,被判罚金124万

朱映红表示,首先刘金福归案之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其次,他也自书认罪认罚,有认罪悔罪表现;第三个是因为刘金福的家庭的实际困难,母亲年纪比较大,且腿脚不灵便,父亲也得了肺癌 ,做了手术卧病在床。综合全案的实际情况,才做出了这有温度的改判。

“抢购”火车票获刑引争议 法官解释量刑依据

男子“专职”代抢火车票,一年抢购抢购车票3749张,被判罚金124万

本案从一审以来,就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有人不解,为什么抢票网站可以抢票,个人不可以像刘金福这样抢票?

律师仲若辛,刘金福的辩护人,从一审开始,就在为刘金福免费做法律援助。在他看来,刘金福倒卖车票罪不成立。“当时火车票都是不实名的,它可以囤积。实名制以后,刘金福就是用的该乘车人的身份信息购买的火车票,买了以后再交给那个乘车人,这个票无法倒卖。”

男子“专职”代抢火车票,一年抢购抢购车票3749张,被判罚金124万

在法庭上,法官给出了针对性的解释。本案中,刘金福使用抢票软件,取得了在12306网站抢票的优势,侵害了其他旅客平等的购票权,扰乱了铁路客运售票秩序。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刘金福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倒卖车票罪。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长周平在庭审中指出,构成倒卖车票罪的关键,一是行为非法,二是高价、变相加价行为,非法國积后倒卖、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质,却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都构成倒卖车票违法犯罪。

男子“专职”代抢火车票,一年抢购抢购车票3749张,被判罚金124万

本案的另一个争议,就在于目前市场上有大量的抢票平台,也在进行有偿抢票。如果刘金福构成犯罪,判一年的话,那么一些从事着同样业务的第三方平台, 又该如何处理呢?

针对大家的这个疑问,主审法官朱映红给出了相应的解释,“是否构成犯罪,是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不是以他人的行为作为标准,而且这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侦查、 公诉、审理来确定,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单位和个人如果触犯法律法规,同样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