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普通发票有变化
明年1月1日起,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调至12位。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此外,发票须填写买方税务信息、开具发票要细化到购物明细。
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票开**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这些信息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当然需要强调的是,这项规定只针对买方是企业的,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了。
二、这种发票小心逾期
2017年很快就要结束了,有一种发票千万别逾期抵扣。自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逐步习惯于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简称三种抵扣凭证),其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进行扫描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或者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只有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三种扣税凭证,才适用360日期限的规定。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及之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在2017年12月27日之前认证、确认或者报送,千万不要忘记!
三、别拿虚开发票不当回事
还有一到年底的时候,也是虚开发票的高峰期,有很多企业因为各种需求需要发票,所以就想方设法虚开一些发票。不要认为买票行为只要准备了足够的证据链就会躲开了税务监控,别再自欺欺人了,金税三期下大数据已经彻底将企业的收入、支出、库存、往来、利润、纳税暴露无遗;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税控系统的升级,严格实行编码*票开**,一品一码、进销比对,是压倒过票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便于大数据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的效率大大提高,立刻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去向,虚开发票必须收手了,伸手必被捉!
不要以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得天衣无缝,心存侥幸,其实只是自欺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会在税负率、“三流”以及费用异常等方面早晚要露出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