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双十一前刚好赶上装修房子。一位打过交道(之前在他家买过室内门)老板的女儿带我去DW洁具家购买了马桶、花洒和洗衣机伴侣,付了订金,老板告诉我有赠品,是一个价值二百块钱的智能垃圾桶。结尾款时老板让了一百块钱(我提出价格能不能优惠),原因是他帮我装的水龙头和花洒发错货了,我定的水龙头他给我换了一个型号,不锈钢的换成黑色可以弯曲黑色软管,告诉我价格要高一百多。花洒换了颜色由不锈钢颜色换成了黑色。 当时店内没有赠品,我也就没催着老板要,2020年四月份偶尔看到老板朋友圈,想起来他还欠我一个赠品,我就在微信里给他发了个信息要赠品,老板说快要来货了,赠品来了亲自送个我。到了七月份我又问了一次,这次老板明确告诉我十号到十五号有,结果他又完美的忘记了我。十一放假前我遇到领我去卖货的美女,我和她聊了起来并让她抽空帮拿来先放她家店里。结果这老板告诉她,我扣了他家二百多块钱货款,没有赠品。我也是醉了,这都什么人啊!直接开车去他家店里,老板娘在,我说明情况,给看板娘看了微信的记录,老板娘说给我其他东西可以不,我说可以啊,(我觉得无所谓什么东西,最起码你要诚信的面对这问题,不能乱说话),结果老板娘说给我两个普通塑料垃圾桶,我说给三个吧。(原来老板答应的是价值二百多的智能垃圾桶,至于这价格有没有虚夸,我觉得是有虚夸的,但是你也不能一下用两个价格七八块钱的普通塑料垃圾桶取代你家价值二百多的赠品啊!)结果老板娘理直气壮的拒绝我三个垃圾桶的补偿要求!
想着有些憋屈。赠品没有,还背着扣人家二百块钱货款的破事。咋办!看看市场管理办公室能不能协调商家和消费者的问题,市场管理办公室回答说他们不管,出现问题自行协商。我说协商了不成,市场办公室人员建议我打投诉电话!十月一假期间打了12345热线,客服很负责任详细询问了事情的情况,我的诉求,我的证据……并告诉我会有相关的职能部门联系我,具体调查处理。昨天下午接到电话,市场经济监督管理局(可能不准确)让我第二天下午他们上班后带上书面材料去他们办公室处理。下午两点四十我到了经济监督管理局,带上打印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老板沟通。我的问题很清晰,DW老板有什么证据说我扣了他二百块钱的货款。老板说尾款两千九,我付了两千七。我找出支付宝的支付账单,2020年1 月12日付款给他两千八。我也再次和他说明当时少付一百元钱的事是他同意的,因为他送错货了。至于你记账和我实付款差一百,这中间的操作你自己应该清楚啊。
最后市场经济监督管理负责这件事情的工作人员和我们沟通后表示:我没有扣他二百块钱的货款,让一百块钱我们是有沟通的。我之后联系他要赠品时他没有告知我没有赠品,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最好能约定一个期限把赠品给我。老板表示会把赠品送到带我去他家买东西的美女家商铺,我也没有要求他明确赠品交付的期限。
各位我是不是有些太计较了?遇到这问题你们会怎么处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