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新鲜事,原来常听说的就是代驾、代购、代理。而柳州出现“代钓”一族,吃住全在江边!垂钓者全都是老板雇他们来的!
据“柳州晚报”报道,在柳州的柳江边上,有3名垂钓者将“家”搬到了环江滨水大道上。他们在离水边仅仅几米远的位置搭上了帐篷,里面铺盖、做饭的炉子、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一应俱全。准备长期垂钓下去。难道每年3至6月全国禁渔他们还敢继续钓吗?
由于他们搭建的临时帐篷阻碍了道路,影响通行,几名垂钓者吸引了城市管理部门的注意。当管理部门找到他们要求拆掉帐篷时,几名垂钓者表示: 有人雇我们来钓鱼的,这个帐篷是“老板”搭建的,他们只是被雇佣来帮忙垂钓的……。
现场的垂钓者表示:一共有五六个人轮流值守在这里钓鱼,困了就睡在帐篷里,饿了就在江边做饭吃。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据柳州当地的老乡介绍,在柳江靠近凤凰岭大桥附近水域,几名男子经常在这里钓鱼,他们使用遥控船投放大量窝料来打窝诱鱼,然后开始守钓,经常有二三十斤的大鱼上钩,多的时候一天能钓上来好多条!
这就是以钓鱼牟利,野生江鱼受食客们青睐,有的是市场,还供不应求,这些人就干起了“代钓”的生意。难道就合理合法吗?
按理,虽然目前还处于允许休闲钓,但是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或双钩,这种海竿阵钓鱼,难道当地渔政部门就不管吗?
在加之禁渔规定,钓鱼每天有个限制,只允许钓多少斤,什么规格的才允许拿走,小的要放生,而且受保护的鱼种不分大小钓起来后一定要放生,而且明确钓的鱼不能交易,难道当地渔政部门就不管吗?
这哪里还是休闲垂钓啊?分明是把钓鱼当成了一种赚钱的手段。是绝对不允许的。
据了解,柳江属于珠江流域西江干流第二大支流,也是柳州最大的河流,里面生活着近200种鱼类,除了草鱼、青鱼、鲫鱼等常见鱼种之外,还有芝麻剑、禾花鲤、乌原鲤、鲈鱼等名贵鱼种,其中芝麻剑和乌原鲤属于二级保护鱼类。
这种现象显然已经脱离了休闲垂钓的本质,说的再严重一点,就是这种垂钓方式不能再被归入钓鱼的范畴,因为他们的行为和下网捕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一旦将垂钓和利益挂钩,这对于鱼类资源保护来说可不是一个好的信号。为了钓到更多鱼,有人竟然不惜成本雇人“代钓”,足见这里面有多少好处可拿。
大家可以细算雇主的收入,假如这几个被雇的人,24小时钓50斤,由于所钓的江鱼品种多,所以,价格30至100元一斤不等,一天1500至5000元,除去被雇者每人300元/天。可想而知雇主每天的收入是很可观的。所以,才形成了“代钓”一族。
据悉,柳州的管理部门已经要求这几名在柳江边专职垂钓的男子拆掉搭建的临时帐篷,随着“柳州天然水域垂钓规范”的逐步完善,诸如打海竿阵、及拿渔获物进行买卖的“代钓”行为,可能就没有立足之地了。而且还可能面临罚款。
大家说说,如此“代钓”一族能成气候吗?还可能在全国蔓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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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柳州晚报)

这些钓鱼人钓到的大鱼

白日夜晚的轮流人坚守钓鱼

有些还是国家野生保护鱼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