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筱璐 通讯员 骆苏群)昨日,富阳法院成功以司法确认的形式调处涉外商事纠纷“第一案”,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定书。
据了解,今年2月,富阳法院受理申请人P公司与被申请人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申请人P公司系注册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西爪哇省的外国公司。该案系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下放基层法院后,富阳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外商事案件。
2019年,P公司因业务需要向蒋某某购买纸张并支付货款35万余元人民币,后因蒋某某未全部履行交货义务,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并由蒋某某退还剩余货款,但其后蒋某某仅退还部分货款便处于失联状态。P公司无奈诉至富阳法院,要求蒋某某退还剩余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涉外商事纠纷管辖权下放基层法院后,富阳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确定归口办理部门,了解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建立了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开展涉外商事纠纷诉前云上调解的情况后,富阳法院第一时间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杭州市委员会对接联系,积极探索将富阳法院涉外商事纠纷案件纳入解纷中心进行调解的方案。
该案引导至“云平台”调解后,在法院法官、“云平台”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仅用一个月时间,便促成双方达成了初步调解协议,由蒋某某分期退还P公司剩余货款。
昨日,双方在“云平台”调解员的主持下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并向富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富阳法院收到申请后,当日立案、当日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并于当日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裁定书。一起历时3年有余,横跨中国、印尼两国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杭州市贸促会和富阳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后,P公司的代表人通过委托律师向富阳法院和杭州市贸促会表达感谢,并表示“没想到自己催讨了3年多的货款,起诉到法院仅用时两个多月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富阳法院当日立案、当日听证、当日送达裁判文书,大大便利了当事人,以后即便蒋某某没有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有了民事裁定书也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效又便捷”。
值得一提的是,富阳法院作为杭州地区第一家以“云平台调解+法院司法确认”调处涉外商事纠纷的基层法院,为涉外商事纠纷化解加上了“双保险”。
下一步,富阳法院将积极贯彻“社会调解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解纷流程,探索建立与杭州市贸促会就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长效合作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省委“一号改革工程”贡献富阳力量。
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