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2022年4月9日公告于2022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20006号),ST中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3月2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中捷立案。

ST中捷因涉嫌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说明证监会已有初步证据锁定该企业存在证券虚假陈述的行为,下达正式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是极大概率的事件,受损投资者可以做好索赔准备。
在此之前,ST中捷曾因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处罚。
2021年2月4日晚,ST中捷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ST中捷主要违法事实是:一、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中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ST中捷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
ST中捷(002021)的投资者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5月8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6月6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18年6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3月8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18年3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于2022年4月8日晚之前买入该股票,并于2022年4月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有权就自己的该相应期间之亏损,提起诉讼,由乾清网百悦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法律服务,最终获得赔偿。

公开资料显示,ST中捷全称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4年,公司主要从事中、高档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工业用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曲折缝机、特种机等系列200多个品种。

ST中捷3月30日曾发布公告称,ST中捷股东西南证券因自身经营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87.81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值得注意的是,立案前ST中捷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西南证券已在3月份进行了减持,减到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