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今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监局、经信委、人力社保厅、科技厅、商务厅、国税局、物价局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重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中公布了正在研究制定(部分已完成)的13个政策文件,还发布了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环节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药品生产环节改革重点任务
药品生产环节改革重点任务中提出,支持优秀企业加大兼并重组、跨国并购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区域品牌、示范企业和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品牌产品。重点改革任务汇总如下:
1.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2.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细化完善针对药品研发机构或者科研人员作为持有人的药品注册申报、生产、流通、不良反应监测等制度性文件。
3.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省中药饮片、生化药品专项检查。全年完成18家以上省级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并加强*醉药麻**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追溯体系建设。
4.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防治重大疾病所需专利药品的依法强制许可工作。
5. 积极发展通用名药大品种 ,鼓励发展非处方药(OTC)和医疗器械知名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新药创制领域开展研发活动,提升我省医药产业创新能力。
二、药品流通环节改革重点任务
药品流通环节改革7项重点任务中将“两票制”实施情况作为检查内容,加大对药品出厂价及购销价格等药品价格问题的监管力度。继续扩大医用耗材省级集中采购范围,新增神经外科等四大类医用耗材,力争网上采购率达到90%。相关详细政策汇总如下:
1 . 组织开展全省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质量整治。全年完成40家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工作。
2.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建立的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对接国家统一的跨部门价格信息平台,继续督促企业健全药品追溯体系。
3.根据商务部部署,开展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点。
4.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
5.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实施“两票制”。启动配送关系调整工作,逐步推进全区域、全品种、无盲点配送。
6.继续推进药品采购新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全省覆盖。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工作,推进药品带量采购、自主采购。
三、药品使用环节改革重点任务
在药品使用环节改革13项重点任务中提出,将医保目录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建设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计算平台。 开展浙江省大病保险药品目录谈判,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其他药品使用环节相关政策汇总如下:
1.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年开展临床路径病例数占出院总病例数的35%以上,并实现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
2.医疗机构建立高价辅助类、营养类用药、中成药评估遴选机制和重点跟踪监控制度。
3.深化处方点评工作,实现全省三级以上医院门诊全处方点评,并逐步延伸到二级医院。
4.加强公立医院自办药店治理整顿,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自办药店。严禁公立医院医生不开处方、私自让患者到特定场所购买药品耗材。
5.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全省医疗总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上限为10%,其中,省市两级公立医院医疗总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上限为7%,县域医疗总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上限为10%(或统筹区三项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全口径医疗费用增幅不高于10%);
●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出院均次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上限均为5%。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含处方外配药品费用)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检查检验占比、医保外自付费用同比实现下降;
●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含处方外配药品费用)、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检查检验占比、医保外自付费用同比实现下降。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医保基金支出增长控制在10%左右。
最后附上浙江省上述8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部分已完成)的13个政策文件内容:
1.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已完成)
2.制定浙江省药品生产流通飞行检查办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3.制定浙江省药品生产质量风险管理办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4.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经营过程多仓协同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已完成)
5.制定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电子传递药品质量档案有关要求的通知(试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已完成)
6.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企业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有关要求的通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7.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医药代表登记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8.制定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已完成)
9.制定关于浙江省第二批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通知。(省人力社保厅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0.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经信委负责,已完成)
11.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药品流通行业改革的通知。(省商务厅负责,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12.制定关于要求各地做好重点药品监控工作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已完成)
13.制定关于做好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