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别人那里购买了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后,出票人或承兑人没有付款,此时买家找上有卖票人,卖票人会说再等等,或者说愿意配合买家去起诉前手企业。反正卖家是种种理由,种种不解决,种种没办法自己付款。
一
问:面对这种情况,作为购买商票的买家到底该怎么办?到底该找谁解决呢?
答:首先我们看看购买商业票据是什么样一种法律行为。纯粹的买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本质上是一种民间票据贴现,而民间票据贴现目前已经是一种不合法无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意味着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票据买卖合同、转让合同、转让协议等等都是没有法律效益的,是无效的。
二
问:票据到期后被拒付。什么样的持票人才可以向前受企业行使票据追索权大?
答:一般来说,持票人企业是因为与前手企业之间存在着基础法律关系,如买卖工程、服务委托等等,才会接收背书转让的票据。票据到期被拒付后,持票人企业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向某个或所有签收企业、出票人主张追索权。
三
问:购买商品的买家可以直接起诉前收企业行使追索权吗?
答:不可以。因为前面我们已经讲了,只有持票人是合法持票人的情况下,才享有对前手企业的票据追索权。而从别人那里购买的商票,即使票据经背书转让到买家名下,买家也不是合法的持票人,也不享有对前任企业的票据追索权。因为此时的买家仅仅是御前受企业购买了票据,御前受企业不存在基础的债权债务往来,即使买家以票据追索权起诉签收企业,牵手企业也会抗辩,法院也会查明,因为原告与被告,也就是前手企业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基础法律关系,法院也会判决原告败诉。那么,如果买家不是企业而是自然人,则票据更不会流转到买家名下。因为目前我们国家的商业承兑汇票实行的是电子票据系统,需要在银行系统中进行流转,也只能在企业之间流转,不能在企业与自然人之间流转。
四
问:如果卖家是专门从事票据买卖的公司或中介企业,可以起诉前收企业吗?
答:当然是不可以,因为此时。卖票据的企业与前手之间也不存在真实的贸易往来,债权债务不可以起诉。前手企业行使票据权,如果起诉,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法院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犯罪的责任,不仅不会垮下来,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刑。
五
问:那么,最后作为购买商业票据的持票人和买家到底怎么处理?到底怎么解决呢?
答:从谁手里买的票据,只能找谁处理?可以卖票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当初贴现的款项,前提是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民间票据纠纷、票据买卖引起的纠纷非常复杂,不仅涉及到票据纠纷,还涉及到合法性、经济犯罪等等问题的交织。所以作为购买贴现票据,当时千万不能自已去私下解决,一旦解决不好,票据就更为复杂。需要作为专业的票据律师,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专门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