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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依托咪酯”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近日,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对何某某、丘某某非法销售依托咪酯行为提起妨害药品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新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以案释法|“依托咪酯”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至8月,何某某、丘某某在没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烟粉”(经查为依托咪酯,系处方药)属于一种药品,有麻醉功效,使用后会导致人体出现晕眩、呕吐、全身抽搐等严重不良反应,为谋取利益仍然向多人进行非法销售。经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滥用依托咪酯会提高发生致人体产生水盐失衡、低血压甚至休克、呼吸暂停等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程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经核实,何某某、丘某某以每克约500元的价格共向不特定的多人非法销售依托咪酯70余次,其中,何某某非法销售总金额为37186.88 元,丘某某协助非法销售金额为16477.88元。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尤其是处方药的使用有严格的剂量要求,国家禁止未经批准的生产和销售依托咪酯的行为。何某某、丘某某未经批准非法销售“依托咪酯”的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对人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都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请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后,县检察院于2023年4月7日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形成有效震慑,综合两被告的情节,县检察院在指控何某某、丘某某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同时,提出判令被告何某某承担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371868.8元,被告丘某某连带承担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64778.8 元,以及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两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自身的行为表示后悔,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十倍惩罚性赔偿没有异议。4月2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县检察院的全部诉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什么是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非巴比妥类静脉*醉药麻**,为处方药品,对中枢神经具有较强抑制作用,一般用于静脉全麻诱导或麻醉辅导,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才可以销售依托咪脂原料及制剂(不得零售),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可以合法使用依托咪脂制剂。滥用依托咪酯可能引起暂时的肾上腺功能不全而出现水盐失衡、低血压甚至休克死亡。近期,有不法分子将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烟粉”或“烟油”当作*品毒**的替代品进行销售,破坏药品管理秩序,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且吸食后容易导致引发社会治安问题,危害公共安全。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三款 :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亲近**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来源:新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