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关前世是什么 (江汉关以前是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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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即将竣工的江汉关

汉口是中国内河的重要港口,位于长江中游与汉江交汇处,自古水运发达,有“九省通衢”的美誉。其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因水而兴的特殊机遇、水陆交通的发达便利,使汉口很早就拥有全国中心枢纽的独特地位。长江航运业务的频繁,亦推进了汉口水运贸易的繁盛,但随之而来的*私走**活动,亦给地方政府的税收、稽查带来严重影响。

地处汉口的江汉关,是长江流域的重要海关,与上海江海关、广州粤海关、天津津海关并称近代中国四大海关,在对外进出口贸易、航道管理、稽查*私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汉口开埠前的长江*私走**活动

江汉关设关之前,清政府在汉口设立了一些关卡用来征税,也借之保障汉口的安全。太平天国时期,武昌先后三次被太平军攻占,有些关卡被太平*用军**来抵抗清军,在战火中损毁严重。这一时期,汉口乃至湖广地区的经济秩序十分混乱,*私走**分子借机大肆*私走**、大发其财,清廷税款大量流失。

汉口开埠之初,英、法、俄、德、美等国的外商蜂拥而至,由于没有设关收税,武汉地区的*私走**活动十分猖獗。因为两次*片鸦**战争的失利,导致国门洞开。当时,航行于长江一线的船只,绝大多数都是*私走**船,船上的洋人都是一些无赖之徒,仗着外国人的身份,在中国内河耀武扬威,肆无忌惮,根本不把清廷的查缉行动放在眼里。他们的*私走**船不但质量好、船速快,而且还配有枪炮武装,水手多是招募的退伍士兵,体格强悍。清政府落后的缉私船航速根本赶不上对方。有时即便追上了*私走**船,也很难对他们作出处罚,因为根据条约,这些洋人拥有领事保护权。清廷缉私人员根本奈何不得,只能没收*私走**的货物,含糊了事。因此,这一时期的长江缉私形同虚设,盐课日渐短绌。

面对愈演愈烈的*私走**之风造成“两湖厘税全无”的局面,湖广总督官文痛心疾首。

湖广总督三上奏折请求设关

官文(1798年-1871年),又名儁,字秀峰。正白旗人。1854年春升任荆州将军,率军*压镇**太平军。次年,汉口、武昌、汉阳三镇被太平军攻克,湖广总督杨霈被革职,官文转任湖广总督兼督办湖北军务,开始了其治鄂10年的总督生涯。

第二次*片鸦**战争,战败的清政府又一次被迫与英、法二国分别签订城下之盟。《中英天津条约》答应增开牛庄、登州、台湾、琼州、汉口、九江、镇江、南京等为通商口岸,列强攫取了长江通航权。汉口被辟为通商口岸后,按照《天津条约》和《长江各口通商暂订章程》,清政府与海关总税务司积极加紧长江流域各口岸的开放与海关设立工作,统一全国各口岸关税。

官文通过对《长江各口通商暂订章程》各条款斟词酌句,敏锐地捕捉到了其中存在的漏洞。如续增十条中的第七条所载:“凡进出口货物,均归上海稽查纳税。实有心取巧,豫萌欺蔽偷漏之端。”加之《长江各口通商暂订章程》实施后,不断有人反映*税偷***税漏**、稽查缺失、*私走**严重等问题,官文感到问题非同小可,如不尽早解决,不仅国家关税会受到损失,而且地方税收也会大受影响。

为了堵塞关税征收的漏洞,也为了湖北地方政府能从海关收入中分一杯羹,弥补日渐窘迫的地方财政,官文先后三次上奏朝廷,要求尽快在汉口设关征税。在奏折中,官文说:“江面数千里,虽多支港湖汊,均不能驶出外洋,船能绕到哪里?洋船出海入江,听其自由,他们绝不会自觉先到上海纳税,再到汉口。”

官文的接连上奏,让朝廷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尤其是奏折中多次提到,若不在长江中游设立海关,除了两湖地区税收全无、军饷难筹外,更会导致不法商人将“停运之货,私售贼匪”,这是危及清政府统治根基的大事。清政府立即责令总理衙门对《长江各口通商暂订章程》进行修改,江汉关的设立终于尘埃落定。

江汉关正式开关运行

1861年11月11日,总理衙门下达议准汉口设立海关的批文。当时全国海关各口都是募用外籍税务司帮办税务,汉口海关也不例外,由总税务司赫德聘请英国人狄妥玛担任汉口海关——江汉关的税务司。

1862年1月1日,经清政府总理事务衙门批准,江汉关正式建立。关址最初设于汉口河街,江汉关监督署则设于汉口青龙巷。其主要任务是稽查来往船只、盘验进出口货物及征收子口税。为便于管理,汉黄德道移驻汉口,称“汉黄德道兼监督税务江汉关署”,简称江汉关。驻节汉阳的汉黄德道道台郑兰成为江汉关第一任监督。

1863年1月1日,江汉关正式开关。英国人狄妥玛成为江汉关首任税务司。是日上午9时,美国“Poyang”号货轮进港装卸货物,江汉关对其征收关税。这是江汉关正式开关后的第一单业务,从此各国洋行纷纷在汉口建立分支机构,积极进行以商品输入为特征的经济活动。他们通过汉口大量采购华中以及西南、西北的农副产品、工矿原料,转运至上海出口,外国的工业制品则通过上海沿长江转运汉口销往中西部内地,形成近百年来商贸最繁忙的“黄金水道”。除了洋商行,华商进出口贸易行亦应运而生,汉口的进出口贸易得以迅猛发展。

江汉关开关时共有75人,其中外籍关员15人,华员60人。下设两个分关,一个是汉阳南关,位于汉阳南岸嘴滨河,距正关2华里,负责稽查过往的国内土船;一个是石灰窑分关(1898年设,在今黄石市境内),负责监督订有专章之船,包括承担水泥厂物料进口、水泥出口的轮船及装运大冶铁砂出口日本的轮船等。此外,还下设北卡、子口卡和武穴总卡3个关卡。

江汉关的机构设置完全照搬英国编制,行政负责人称“税务司”,以下设副税务司、帮办,按工作性质分内勤与外勤。内勤有秘书、税务、总务、会计等,外勤有验估、监察、缉私、江务、港务等。总务课负责办理货物进出口、轮船结关、进口税、吨税及堤工捐之征税、缉私案之处理;验估课负责货物之查缉、结关、供应、庶务、管理关产;港务课处理与港务有关的事宜;秘书课负责文件收发登记、拟稿、核稿、缮写、打字、译电、人事统计及全关文件档案管理;会计课办理关务方面的收支、工资核算、发放、各种关务经费造具会计报表;江务课管理长江中段、下段及江上之助航设备。

江汉关的管辖权,自建关后就不断扩大。建关的最初几年,仅管辖本地区业务,1876年清政府根据《烟台条约》增开长江沿线的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六处通商口岸后,江汉关开始监理稽查这六处事务,重庆关亦归江汉关管辖。民国时期,江汉关的管辖范围又有拓展,不仅湖南的岳州分关、长沙关被先后纳入,而且管理权限远远超出海关职能范围,兼及监察陆运*私走**、检查盐务、管辖邮政等。

汉口开埠之初至民国早期,通过江汉关直接出口的商品主要以农副土特产为主,占贸易额的80%以上,其中茶叶出口为最大宗,曾长期居全国出口首位,其他为少量的工业原料。对此,民国时期出版的《汉口商业月刊》有如下记载:“汉口一埠乃内地之枢纽,盖其不处海滨,外国航轮,无由直达,只司集中土货,运沪出口,收纳洋货,散销内地,最为相宜。”进口商品以*片鸦**为主,后*片鸦**进口逐年减少,棉织品、毛织品、染料、棉纱、煤油、五金、海味品、茶末、卷烟、铁路器材等商品陆续进入汉口,19世纪末,棉纱进口一度高居首位。1895年,原材料进口达130.27万两,占同年进口总值的6.8%。

江汉关开展的缉私行动

江汉关开关后,对外贸易有了规范管理,武汉及长江流域中游地区*私走**活动得到了一定遏制,但*税偷***私走**的事情时有发生。江汉关监督郑兰会同湖北盐法道及总办牙厘局,在长江下游的广济县武穴镇设立江汉关武穴总卡,专门稽查上下江航行的船只,通令所有洋船、华艇、宁波船、夹板船及各种过往船只,通过武穴水域时,必须赴卡报验,接受检查。对招录的缉私关员除了年龄的要求,还要进行严格的体检,填写中文《船员体格检验表》、英文《体检登记表》,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目力、色盲、耳听、疤痕、胸围、心脏、肝脏、血压、脉搏、肠胃、尿质、医师意见、附记等,内容非常详尽。口吃、近视、色盲以及有肺病、心脏病、遗传病中的任何一种,都是淘汰的对象。

江汉关建立初期,长江流域的*私走**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且多为洋人所为。据不完全统计,1862年5月至8月间,仅在三艘*私走**的外轮中,就查获私盐3638包。为控制*私走**活动,江汉关制定了《汉口暂行理船章程》《汉口港务章程》《旅客行李管理办法》等多个章程。

1867年2月,为加强对管辖水域内的缉私工作,江汉关制定《巡船巡丁章程》,确定查私的职责为稽查货物、巡查上下水面,并对稽查队伍进行编制,华洋稽查关员所承担的职务明显有着不同的境遇:负责江汉关稽查工作的是外籍总扦子手,下面设有扦子手和验货员,扦子手19人,均由外籍关员担任;中国关员担任验货员和巡役,其中一等验货员7人,二等验货员5人;夜间巡查码头中国巡役12人。配备驳船5艘,每艘水手3至5人,每人发天青呢号衣一件,纽子上刻“汉关”二字。扦子手每人发一张英汉文对照、盖有江汉关监督及税务司印信的派查执照。一等验货员发大帽,蓝羽绫马褂,银牌一块,上刻“汉关”二字。二等验货员发大帽,身穿前后有圆圈的号衣。江汉关税务司与总扦子手各有一艘白色巡船,另有3艘黑色巡船由扦子手使用。所有巡船均挂印有“江汉关巡查”字样的旗子,由外国扦子手带领,来往于所辖江面巡查。

1872年,美国“江龙”号、“海马”号等商轮夹带私盐,被江汉关先后查获三起,共计5000余斤。同年,美商“公太”号、“满江红”号商船由武汉过武穴总卡,经海关查验,煤炭、石膏数量与单照开列数目不符,存在*私走**之嫌,按章悉数充公。这一时期,江汉关查获的*私走**物品还有*品毒**、铜钱、生铁、瓷器、土布、木料、珍珠、高丽人参以及洋货用品等,可谓五花八门。

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规定,辟宜昌为通商口岸,同时在武穴、沙市开辟暂时停靠之所,江汉关税务司开始监理稽查安徽大通、安庆,江西湖口,湖广武穴、陆溪口、沙市等6处关卡。随着管辖水域的扩大,江汉关的缉私工作更加繁忙。

19世纪后半期,长江沿线私盐贩卖泛滥成灾,沿江轮船有很多参与*私走**,偷运藏匿,黑夜起运上岸沿江售卖,从中牟利。*私走**的盛行,使长江流域形成多个洋人非法定居点,如镇江上游的仪征就因私盐*私走**盛行而聚集了不少的洋人,他们不仅参与*私走**,还从事*力暴**犯罪活动。1862年6月13日,两名欧洲人伙同宁波人在长江江面抢劫了九江英商李度的商船,并肆意杀害商船上的中国雇员。对长江流域因*私走**而出现的犯罪活动,英国驻上海领事担心严重影响到英国在中国内地的贸易活动,他在写给国内的报告中忧心忡忡地指出:“大批欧洲暴徒成群出没于长江航道,恐中国官民难以抵御。”

对于缉私案件的处罚,均由江汉关历任税务司酌情处理。凡在进出口轮船中查获的私货,如果是客商自带,数量过多,准其减价买回,或照应纳之税,加一倍或两三倍罚金后,发还原货。如果是因舞弊行贿的*私走**货物,即予充公,严重的除将货物充公外,另罚船主500两以下的罚金。至于违禁物品,不论多少一律充公。

民国时期的江汉关缉私成效

1934年,江汉关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关务署颁布的《海关缉私条例》,对关员行使的权力、*私走**行为的界限和罚款均做了详细规定。

海关总署对打击*私走**也是不遗余力。1931年2月添设缉私科,管辖海关一切缉私事务,由英国人福贝士充任缉私科税务司。

江汉关缉私关员在与*私走**者的斗智斗勇中,掌握了一些实战经验并取得一些反*私走**的成绩。1926年12月,江汉关在“真光”“蜀光”二轮的煤舱夹底及油池内查获烟土148592两。1928年3月,江汉关缉私船根据线报,在日本商轮“登安丸”号的夹层中缉获*私走**盐120吨,船货全部予以没收,后来船主以5000元赎回该船。1933年11月19日,“长沙”轮船由上游来汉,将286件计14400两烟土藏于煤舱贮水器内,十分隐秘,也被江汉关当场查获。

1936年以来,华北*私走**日趋严重,国民政府为此订立了防止陆运*私走**办法及施行细则,设置海关防止陆运*私走**稽查总处于南京,在铁路、公路及内河各重要站口设置稽查处,检查进口货物。1937年5月,汉口成立海关防止陆运*私走**总稽查处,江汉关税务司安斯尔被任命为稽查处处长,加大了对江汉关管辖之内的水路、铁路、空运各口的*私走**稽查力度。

1938年7月4日,江汉关缉私人员在汉口机场,查获企图偷运出境金条79根共666.859两。

武汉沦陷时期,江汉关被迫关闭,缉私工作中断。日军一面对非沦陷区进行经济*锁封**,一面大肆*私走**奢侈品和*品毒**,偷运至非沦陷区换取钨砂、桐油、棉花、苎麻、粮食等物资。1943年5月1日,伪江汉关转口税局成立,日本人未晋次任局长,对进出口货物征收转口税,代征食盐、*片鸦**的特别附加税,通过公开的方式来进行经济掠夺。

1945年日本投降后,江汉关于1945年9月26日重新开关,恢复海关业务和缉私工作,对往来商轮派员实施检查,对违反海关章则者,均按海关缉私条例处理。

当时的江汉关百废待兴,关员和交通工具都很匮乏,缉私力量薄弱,无法开展正常的查缉工作。政府只好从湖北盐务管理局借调盐警一个分队到江汉关,由江汉关关员率领查缉*私走**。1946年,江汉关共查获私货估值国币5449.8万元,缉获私盐159袋9380斤。据不完全统计,从1946年至1949年3月,江汉关共查获*私走**案件1000余起,仅1948年就查获*私走**案件681起,私货估值国币9979757.5万元。

(李笙清,作者单位:武汉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