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国庆
让法律陪你度过
随着国庆的来临,各位天南地北的同胞们,你们是否早已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准备好好享受国庆小长假了呢?
那么,问题来了,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重要的问题问三遍之后,让我们来告诉你,这个假期,如何让万能的法律保护你愉快而舒心地度过~
1爱国篇
毕竟,我们迎来的是国庆节这个特殊的节日,很多热血的澎湃的青年少年们,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对祖国的爱的表达,但是爱也是需要有正确的打开方式的。
对国徽爱得深沉的朋友们,不管你多么喜欢国徽那庄严的图案,请不要在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中使用国徽图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中使用国徽及其图案是违法行为。
在国庆节,大街小巷到处悬挂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旗国**法》第十五条前三款升挂*旗国**,应当将*旗国**置于显著的位置。列队举持*旗国**和其他旗帜行进时,*旗国**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旗国**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旗国**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这些也是值得注意的。
讲了这么多,国庆假期,法律一直萦绕在你的身边,约束着你,也保护着你,这个国庆,你准备好和法律一起度过了吗?
2饮食生活居家篇
国庆假期,外面的世界太纷杂,总有人想让自己待在家里好好静养一番,吃吃秋天新鲜的蔬菜、水果,在家看看电视,刷刷网剧,好不快活!OK,想法不错哦,但待在家里就无忧了吗?为买到不新鲜不实惠的水果蔬菜上当受骗,为电视广告大行其道,为各种网络跳屏而困扰的我们,如何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呢?
7:00 AM赖床族还未出没的时间段,有些勤劳的鸟儿们为了新鲜的虫子,哦不,是食物,已早早地出门赶向农贸市场进行一天或几天的伙食采购,看着人山人海的菜市场,来到一个菜摊儿面前。“阿姨啊,这青菜多少一斤啊?”“200元一斤噢,这是神仙菜~这可不是一般的青菜,这个吃了可以活血化瘀,可以保肝健脾,功效比有些中药还好嘞!”“好的,我要一斤!”这个时候啊,法律条文已萦绕在了你的身边,你首先要知道,你这是要定立神圣的买卖合同噢,既然是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那就有其成立与生效要件咯,第一,你得有明确的标的物,当然,就是“神仙菜”;其次,买卖双方也确定了,你,和那位吹着牛皮的阿姨;第三,你们得有明确的意思表示,阿姨说“200元一斤的菜要不要买”,你回答“要”,好了,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继而生效。然后你走着走着,发现好像有什么不太对劲,感觉在哪里看到过有网友说自己在一个女子那里买神仙菜被骗,还买了二十多斤用来送人,原来是自己被骗了,这个阿姨竟然是个江湖*子骗**,行走江湖多年,就是没有骗过法律专业的人,然而今天遇上了。你调转方向,来到阿姨的摊前,文质彬彬,笑容满面的说:“阿姨,请你和我解除合同。”“什么。。。同?”“请你把钱还给我,我把菜还给你。”“这个怎么可以?我们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了,你怎么可以反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第一种情况,我有权请求撤销我们之间定立的合同。”(虽然你知道这个需要向法院提请,为了威吓对方,暂且不说)“你吓不到我,你有本事和我上法院啊!”看来这阿姨有水平,还懂法律。你得用狠招。“阿姨,我知道你噢,你卖这菜几年啦?有人买吗?我不太相信啊,所以回来问问。”“哦哦,虽然时间不长啦,我们家去年才开始种这种菜的,新型的基因产品。买的人可多了,去年一年买了几百斤呢!”“哦?是吗?可被我问出来了,这位阿姨,和我去公安自首吧,根据刑法分则第五章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句和最高院最高检的解释,你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将以诈骗罪定罪论处!”就这样,你把一个江湖惯骗“就地正法”后,开开心心的回家了。6:00 PM累了一天,你准备放松一下,打开电视准备看伟大民族的抗日大片,正看到手撕鬼子的精彩场景时,突然,一名男子出现在屏幕中,手上端着保健品“脑黄金”,满脸堆笑地开始介绍其先进功能,包治百病,只要998!你本该恢复平静的心情又被打乱了,这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萦绕在了你的身边,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此广告已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你拿起电话,果断举报了此广告。一系列的说明之后,你终于结束了这居家“静养”的一天。未来的几天里,你将继续你的正义卫士的生活。
3出游交通篇
当然,也有一些朋友们喜欢闹腾,国庆怎能宅在家?对于一些爱玩的驴友们,出门必备的除了行囊和钱包外,别忘了带本电子法典大全噢~有些喜欢自驾游的朋友们,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和复习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大家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但我们要说的不是这个。首先,喜欢变形金刚喜欢拉风的朋友请注意啦,千万别因为喜欢大黄蜂或者擎天柱就把自己的车给改装了,虽然你可以拉风的开着它引来好奇目光,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告诉你,你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所以,请三思而后行。大家在各个地方总能碰到收费站,要看清咯,千万别被那些看似收费站其实是“抢劫站”的非法收费站给蒙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只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款贷**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当然,很多朋友们出游会选择铁道交通,和航空不同,铁道交通的一些安检方面会比较放宽,但是仍旧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当然,在一些无烟列车上抽烟也是不行的,上车后,大家也需要关注车内广播对列车注意事项的讲解,有些也是有法律依据的规定哦。OK,路上的情况也讲完了,我们的重点是旅游,一些朋友会选择旅行社,与其订立旅游服务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你阅读完一些注意事项,以及旅行社的行程安排等一系列条目后签字决定订立合同,几天之后你踏上了旅程。有些朋友因为假期的短暂选择了境内游,到各个地方享受那里的美景,人情与美食,就在你享受之际,因为一个项目的某些原因,你感到非常的不舒适,这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你可以进行投诉,并且应当受到相关部门的及时处理。当然你可以走的途径也有不少,双方协商心平气和的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也有一些壕们,准备出境去国外吸收各国之灵气的,除了要带护照之外,还要审查一下自己是否是犯罪嫌疑人(你是认真的吗?)哦,不不,根据大家一般的情况,还是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第二项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记得了结了“个人恩怨”再出国哦~做海外代购也是现在的朋友们常做的一件事,那么在进出境时海关则是必过的一道关卡,虽说做代购,但也不能运一集装箱货物回来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个人携带物品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的监管。所以不能太贪婪了哦~
转自:华东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