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工建好房子却拿不到工资、“事实孤儿”因监护缺失生活陷入困境、七旬残疾老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当国家、集体或弱势群体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时,谁来给他们提供帮助维护合法权益?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图强镇居民田某生前拖欠出租车司机付某(借款、代买配件款、打车费)共计8千余元,付某在其生前多次讨要未果,后其去世。付某转向刘某(田某妻子)催*债讨**务,认为刘某是田某合法承继人之一,在合法遗产继承范围内理应还款,但刘某定居外地,付某多次电话联系,刘某拒绝接听。由于付某家庭困难,妻子重病、孩子没有工作,一家仅靠其出租车勉强维持生活。无奈之下,付某于今年5月向图强法庭起诉,但无法提供刘某的身份信息和婚姻关系证明,达不到起诉条件,无法开庭审理,图强法庭在三个月审限即将到期前劝付某撤诉。面对这样情况,付某作为普通群众没有办法查到刘某的个人信息和婚姻关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陷入困境的付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图强检察室求助。图强检察室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付某作为务工人员,雇主拖欠其务工工资及欠款、垫付款,其诉求正当合理,并且付某家庭困难,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在受理该线索后,检察室工作人员到漠河市民政局调取了刘某的身份信息和刘某与田某的婚姻关系证明,并支持付某再次向图强法庭起诉,同时,图强检察室将该支持起诉线索向漠河市检察院进行了移交。

图强检察室将案件线索移转到漠河市人民检察院,漠河检察院在接到该线索后立即立案受理,经调查核实后,认为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向漠河法院图强法庭发出《支持起诉书》,于9月20日,漠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与图强镇检察室负责人共同出庭支持起诉。该案经过当事人的庭审陈述、质证,主审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原告提供的证据具有优势,并于9月28日宣判原告胜诉。
支持起诉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权益,解决“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诉讼难题,彰显司法善意。结合今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漠河、图强两地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支持起诉与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民生的契合点、着力点,变“坐堂等案”为主动出击,建立起为弱势群体提供诉前、诉中、诉后全方位保障的支持起诉新机制。紧扣民心、增进民生福祉,为老百姓真干事,干实事,以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