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1日,对于潘永(化名)来说,是一个不幸的日子,他驾驶轿车不慎将一行人撞死,还驾车逃逸,后投案自首。2013年4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潘永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并在广发永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间,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下,支持和帮助潘永自主创业,做起了马铃薯代收代购项目,且客户越来越多,生意越做越大。他逢人便讲:要是没有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帮助就没有我今天的幸福生活!
潘永的事例只是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
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机关新开展的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开始没有经验可循,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从双滦试点到全市全面推行,再到形成“承德模式”,10年时间,河北省承德市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完善和落实“十项机制”,大力实施“567”安全管控措施,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帮扶的深度融合,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之路,并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教、管、保“三位一体”社区矫正“承德模式”。
一、强化“一条龙”式五项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而教育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主要措施。承德市采取“一条龙”式五项综合教育方式,坚持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元化、配套化、全面化矫正,取得显著成效。
1.规范常规教育,突出矫正性。指导、督导各司法所每个月坚持对社区服刑人员组织课堂集体教育1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1次,进行综合表现汇报1次。同时创新教学方法,由教师讲课领学,向背诵、默写、闭卷考试方式转变。市司法局还统一编印了《社区矫正教育培训教材》《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读本》《社区服刑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和《社区服刑人员集体学习笔记本》,免费发给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用于自学和记录学习内容。同时,全市224个司法所利用签到和“人脸+指纹”识别考勤机对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考勤,并将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开展情况记录在案。
2.深化劳动教育,突出改造性。各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1次、时间不少于8小时。指导司法所积极创新社区服务形式,因地制宜建立社区服务基地133个,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60%,这些司法所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基地按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教育改造他们。
3.抓好集中教育,突出规矩性。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2015年,承德市司法局在市戒毒管理所举办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班11期、教育培训530人的基础上,2016年,深入到12个县区举办集中教育培训班17期、免费培训1760人,培训人数位居全省首位。在培训班上,重点进行了遵规守纪教育、法律常识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创新开展了警示教育,开创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新途径,与上板城监狱协商制作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为参训人员“敲警钟”,案例真实,视频直观,演讲警人,眼含悔泪,深深警醒每一个人。8月1日,承德市司法局在“承德市阳光中途之家”的“承德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开始对全市1100名社区服刑人员分11期开展封闭式免费集中教育培训。
4.加强现场教育,突出警示性。早在2011年,市司法局在承德监狱和上板城监狱就建立了“承德市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县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今年4月份,组织高新78名社区服刑人员到上板城监狱现场聆听狱内罪犯现身演讲报告,深深震撼、教育、警示每一个人;今年清明节前后,市司法局还统一组织1475名社区服刑人员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向革命烈士默哀、鞠躬、献花和宣誓等方式祭奠革命英灵,同时也洗礼和净化了自身心灵。
5.开展技术教育,突出帮扶性。承德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父母之心、医生之德、教师之情对社区服刑人员做到“十必访、十必谈”,并通过多种形式帮助他们落实低保、就业就学、融资创业和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近几年来,全市协调有关部门为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低保200多人,落实责任田2720多人,指导帮助就业就学3000多人,帮助改善家庭关系240多人。今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协调驾校,出资11万元,为36名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免费培训机动车驾驶技术。同时还依托爱心企业建立起集食宿、劳动、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承德市阳光中途之家”。8月份开始,将免费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考取等级证书、过渡性安置、推荐就业等“一条龙”式帮扶工作。
二、强化“一条链”式六项管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管控能力
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是实现社区矫正严格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承德市采用“一条链”式六项管理措施,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特色化、规范化建设。
1.加强定位管理,确保动态监控到位。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是创新“人防”与“技防”方式相结合,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和实效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重要手段。早在2011年,承德市司法局创新监控方式,在全市统一采取社区矫正手*定位机**监管措施,制定出台了以没电关机不得超过6小时、欠费停机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人机分离、不得无故越界、接到工作人员指令在30分钟内务必作出回应等为主要内容的10条《社区矫正手*定位机**监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2300名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实行GPS手*定位机**动态监控和信息化管理。2015年以来,还为市、县、乡三级300多名社区矫正工作者配备了移动式监控终端,随时随地进行监管,同时创新建立并坚持《手*定位机**情况逐级日报告制度》,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和效果,省司法厅在历次抽查时,承德市的手*定位机**失败率在全省始终保持最低水平。
2.加强微信管理,确保功能发挥到位。微信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已成为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利用微信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是承德市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又一次创新实践。2016年,承德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以司法所为单位创建社区矫正“微信管理群”,对符合条件的25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微信群管理,并以手机微信的文字、音频、视频功能为载体,及时发出和接收信息,实时对“微管”人员进行有效调度、拍照定位和动态监控,取得显著成效。
3.加强外出管理,确保逐级报备到位。严格执行请批假制度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有序、有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承德市制定了《社区矫正请批假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外出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提供本人申请和填写《外出审批表》的同时,还视原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批假,并且严格把握社区服刑人员法定请批假事由、程序和期限,对于严管人员、重点人员、未实行定位和未纳入“微管”的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批假,批准外出的人员一律在手*定位机**平台“请假登记”栏内填全信息,并逐级报送请批假备案手续。承德市社区服刑人员请批假手续即将实行网上审批。
4.加强处遇管理,确保内容落实到位。管理等级处遇是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促使严管人员努力争取普管的有效方法之一。根据《河北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办法》之规定,承德市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实施等级报批管理,对于严管等级人员还做出了进一步的处遇管理规定:一是严格管理、重点管理、未实行手*定位机**管理和未加入微信群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不准请批假外出务工;二是严格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利用微信或电话每周向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1次、每半个月当面和书面进行综合表现汇报1次、每个月参加集体学习2次、16小时;三是严管等级中的*力暴**型、财产型、滋扰型故意犯和有前科、经警告不改、作为重点人员等具有再犯罪危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手环”双重定位监管。现在已对30名社区服刑人员试行了“手机+手环”双重定位监管。
5.加强奖惩管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各种规章制度,是实现社区矫正严格化、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承德市统一完善了18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并严守社区矫正奖惩规定,且落实认真、执行有力,对于具有法定重大立功表现的社区服刑人员,县区司法局及时提出减刑建议,经市司法局确认后,提请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减刑5人,占全省减刑总人数的55.6%,对于缓刑类人员提请撤销缓刑42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类罪犯提请收监执行41人,对于违规违纪人员给予警告1479人次,占全省警告总人次数的近三分之一,有力震慑了社区服刑人员,有效减少了严重违规被收监和再犯罪问题的发生。
6.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软件建设到位。健全社区矫正各种档案是加强社区矫正软件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承德市司法局经过积极探索和精细研究,统一设计和规范使用了社区矫正各种档案,特别是改进和完善了承德市“2013年版社区矫正档案”,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省业务培训班上进行了讲解和推广。《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教月度考核记录表》的推陈出新,又为全省推行应用提供了范本。2016年,市司法局还出资9万多元,为各县区司法局(所)印制了5种档案材料。经过修改和完善,现在又形成了承德市“2017版社区矫正档案”。自始至终承德市的社区矫正档案全部统一格式、统一装盒,统一标准,做到了内容齐全、记录规整、装订美观、装盒合规,形成了一套完整、完善、完备的基础性台账。
三、强化“一条线”式七项保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业务水平
采取“一条线”式卓有成效的七项保障措施,是承德市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帮扶“三大任务”深度融合、全面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的创新之举和根本保障。
1.组织业务培训常态化。多渠道培训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协管队伍,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根本保证。承德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都采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岗位练兵、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多层次、多内容的社区矫正业务大培训。特别是近几年,市司法局创新培训理念和方式,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组织,由市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前往各县区亲自授课,把培训范围还扩展到乡级政法委书记。近两年,承德市司法局还组织举办了由基层司法局局长、主管局长、股长、所长和1名工作人员共280多人参加的“四长+1”全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播放了《“承德模式”点亮社区矫正工作》的视频汇报片;详细讲授了以实施社区矫正“123456”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矫正工作实用技巧》和《2017年版社区矫正档案》应用等内容。同时,还下发报销心理咨询师培训费用的通知,支持104名社区矫正工作者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创造了必要条件。
2.实行执法检查联合化。检查督导是促进社区矫正各个环节和各项内容落实的重要执法监督形式。早在2010年,承德市在全省率先创立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由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四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组建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组,定期对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就地督导纠正,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各县区司法局联合检察院,经常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3.落实管控责任目标化。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是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管控任务的重要措施。2016年,承德市司法行政机关逐级签订了《社区矫正安全管控目标管理责任书》,量化、细化了工作任务、管控目标、执法规范、风险责任和问责办法,将安全压力和目标责任逐级传导,做到级级有任务、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个个抓落实。2017年初,承德市司法局对12个县区司法局2016年社区矫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对目标考核取得“优秀单位”的8个县区司法局每个奖励2万元,起到了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之作用。《2017年社区矫正安全管控目标管理责任书》于3月1日已与各县区司法局签订完毕,并实行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一票否决制,只要发生再犯罪人员,将取消全市评优资格。
4.创立工作平台便捷化。众所周知,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决定着工作效率的高低。为此,市、县两级创建了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在此群发布通知、公布规范、部署工作、答疑解惑等信息和指令,工作既便捷又高效。承德市司法局对于各县区每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均在“微信群”里进行公开点评。市社区矫正管理处还每季度一奖评,评选出综合工作先进和单项工作先进,2016年以来,王富忱处长个人发放红包奖励先进工作者40人次。现在,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已成为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者比、学、赶、帮、超展现工作能力的舞台。
5.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化。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利于督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实。2016年,承德市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制定了《承德市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对应的同级检察机关开放本级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和手*定位机**平台的查看权限,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手*定位机**情况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加强宣传报道经常化。加大宣传报道的工作力度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知名度和透明度的重要途径。承德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常年坚持宣传报道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提高了社会知名度。多年来,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社区矫正工作稿件400多篇,2016年以来,在市以上报刊就发表社区矫正稿件80多篇,位居全省首位。《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司法所工作》《人民调解》《人民法治》等多家国家级报刊对承德市社区矫正先进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先后进行了报道。2016年9月,承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还创建了“微信公众号”,现已刊发社区矫正稿件和信息70多篇,关注者900多人,在全省尚属首创。
7.坚持过错追责制度化。社区矫正属于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特殊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承德市在全省率先以市委政法委名义制定出台了《承德市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详细列出负面清单,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20种一般情形和11种从重情形之一的执法过错责任人一律进行追责,对于因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行为而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虚管、脱管、违规被收监、违法再犯罪的,发现一起倒查一起,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了通报。目前,全市已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28人,其中,乡级政法委书记4人,以此促使社区矫正工作者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倒逼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落实和目标落实。
10年来,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走出了自己的模式和步伐,取得累累硕果,不仅做了河北省的标杆,而且走向了全国。截止6月底,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209人,解除矫正8416人,在册2793人,再犯罪率为0.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无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发生,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承德市司法局多次在省级以上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调度会于2010年在承德市召开,在全省推广承德市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先后被河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给予单独通报表扬;承德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承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先后做出两次肯定性批示。
作者系河北省承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