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2018年、2019年,该公司通过由第三方*开代**发票并将资金转入财务出纳的个人银行账户,支付无票费用及员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78.13 万元、251.29 万元、306.78 万元。
据新税网获悉,今日(2月24日),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创业板首发上会。

资料显示,争光股份主营业务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产品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所属的新材料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产业,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生物医药、环保、电子、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
该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333.33万股,拟募集资金约3.7692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以上5项。
值得关注的是,争光股份通过由第三方*开代**发票并将资金转入财务出纳的个人银行账户,而出现了财务内控不规范的现象,遭深交所问询。
争光实业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2018年、2019年,该公司通过由第三方*开代**发票并将资金转入财务出纳的个人银行账户,支付无票费用及员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78.13 万元、251.29 万元、306.78 万元。
深交所表示争光实业未披露报告期内销售回款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要求该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通过个人卡向员工发放工资的具体情况,包括原因、时间、次数、金额及比例、涉及员工情况、内部处罚、整改措施及效果。
(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
(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转贷、票据融资、银行借款受托支付、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方代收货款、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贴现、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 收付款等情形。
此外,还要求争光实业的上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律师对该公司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进行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对该公司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是否对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争光实业表示,2017年-2019年,为支付部分无票费用,以及为减少员工个人税负、避免其他员工产生不满情绪,争光股份通过由第三方*开代**发票并将资金转入财务出纳的个人银行账户,以支付上述无票费用及发放少数核心员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公司通过个人卡发放职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个人卡发放职工薪酬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员工为高级管理人员及销售骨干,薪酬水平较高,为避免其他员工产生不满情绪,并兼顾公司不同资历和工作分工的员工之间薪酬平衡,同时出于减轻员工个人所得税税负的考虑,公司通过个人卡向前述员工发放部分薪酬。”争光实业解释。
针对上述不规范使用资金的行为,争光实业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管理层已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对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性,于2019年12月主动终止个人账户转账行为,所涉及账户均已注销,存放于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2)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相关事项涉及的款项入账情况,并由保荐机构进行核查,保证发行人财务入账真实、准确、完整。
(3)针对通过个人卡获得薪酬未及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发行人已将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最终由相关个人承担。针对无票费用,通过第三方*开代**发票而产生的进项税额及应补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已转出或补充缴纳。公司已获取了国家税务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分局塘栖税务所出具的《涉税违法行为审核证明》以及国家税务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分局澥浦税务所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和《无欠税证明》。
(4)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加 强对账户开立、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对费用报销的管控。
(5)进一步加强《薪酬管理制度》的规范和执行,严格禁止通过个人卡发放职 工薪酬。
(6)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集中培训,深入学习《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提高财务规范运行的意识。
(7)针对上述不规范使用资金的行为,公司相关的董事、监事、高管及财务部主要人员已出具以下承诺:‘本人承诺今后不将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供给公司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申请使用公司资金,严格按照公司的报销管理制度申请费用报销。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最后,争光实业承诺,经整改,公司的资金使用已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上述不规范行为未再发生。公司自2020 年 1 月起未再发生使用个人卡的情形,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