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零点钟声敲响,双11全球狂欢节正式拉开了帷幕。

在各位剁手*党**的努力之下,双11一开场,就创下了多个记录
仅仅用时18秒,交易额就突破了1亿元;
12分钟28秒,冲破100亿元!
(而去年达到这一数字用了38分钟28秒)
1小时13分59秒,交易额即超300亿元,消费者用“买买买”表达自己购物的疯狂!
在本该寂静的夜里,网络世界却因为“双十一网络购物节”异常火爆。网友们的在购物的过程中有的因网络瘫痪支付失败,有的未能抢到所需商品,也有的因花钱超预算自嘲下个月“吃土”。为此采访到了几位网友,来介绍一下他们这次的购物体验。

网友吐槽:过零点网络“瘫痪” 恢复后商品被抢光
25岁的郭女士参加了“双十一”的电商促销活动,她提前在天猫商城选择了4件商品放入购物车,这4件商品均为服装。在今日00:00时准时开始进行支付购买,但她表示网络成了大问题,数次刷新均提示“数据加载失败”,直至00:15左右才支付成功。
虽然商品支付成功,但郭女士表示由于网络的卡顿,付款时一件为长辈选购的外套已经售罄,颇为遗憾。在她看来,双十一部分商品虽然有着相当诱人的优惠力度,但是整体的购物体验却让人失望,眼看着心仪的商品售罄更是让人感到失落。
郭女士在去年就已经参加了电商的“双十一”活动,网络问题明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今年继续吐槽网络问题的网友不在少数。网友@月亮和六个猫罐头在其微博上写道,“同事为双十一做了满满的功课,提前抢了很多红包。最后她抢到两个手机壳和一张海报,花了二十多。”网友@EVA夏小Q表示,“零点那一刻网络很差,几样心水的没抢到,依旧花了很多钱。”
最近网上看到了很多网友、媒体在讨论双11各种商家、平台玩的猫腻,各种撕逼大战都看的厌倦了。那么怎样找到一个真正没有猫腻的平台呢?让程序员们过一个不被坑的双11呢?对于商家和平台的猫腻,下面我们挨个的了解一下:
1问题一:预售规则标示不显著 暗藏不公平格式条款
天猫商城双11预售活动规则中,其规定“定金付款后,申请退款时如判定非卖家责任(根据《天猫规则》或《天猫国际规则》和客服判定为准),定金恕不退还”。
网购交易是一种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责任的判定标准,必须是《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消法》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而不是商家自己制定的规则。此条款仅规定了“卖家责任”,却没有将自身“平台责任”纳入退还定金的范围。
同时,“客服判定”一方面有利于买卖方解决纠纷的便捷性,但另一方面却忽视了平台对内部客服人员管控不严,客服与商家存在利益关系的可能性。因此,“以客服判定为准”这一规定显失公平。
2问题二:海外代购商品不退不换 消费者维权困难
省工商局网监中心在监测中发现,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海外代购商品不退不换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苏宁易购商城海外购频道中的“比格洋货海外专营店”,在店内一款营养品的商品详情“购买须知”中列出“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天猫商城国际频道的“thejamy海外旗舰店”中,一款韩国服饰的商品详情中列出“此商品不可退换”;京东商城全球购频道的“海外直邮奢品专营店”内一款手表说明“此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海外代购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已经成为默认的行规。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有“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该条款强调的是“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而“海淘”不退货的原因并非商品性质,而是物流等其他因素,不能完全适用该条款,但确实有无法退货的客观原因。
消委会认为,对一些因物流时间长而导致无法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可以理解,但仍然可以采用诸如“30天免费退换”的承诺,如亚马逊商城海外购频道销售的一款原产地在美国的车载手机支架,其采用的就是“此商品支持30天免费退换”的退换承诺。
3问题三: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今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全面实施,按照新法规,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限用语。福建省工商局网监中心工作人员在天猫商城首页“双十一热点”频道中仍然发现了以“最美餐具”、“最好用的补水药妆”、“最受全球酒友欢迎的干邑”为标题的商品介绍。在天猫、京东、苏宁易购、1号店等商城中仍然发现一部分商品打着“仅此一天”、“一年仅一次”的广告对商品进行宣传。
同时,工作人员还发现了部分商品折扣文字宣传与商品图片不一致的广告宣传,在京东商城首页有一副广告使用“单反1999限量抢”字眼,配图是尼康D7000单反相机,工作人员点击进入商品后发现,实际上1999限量抢的是另一款佳能相机,而非配图中的尼康D7000。
4问题四:先涨价后降价 历史成交价格无法查看
部分商家为了吸引网民购买,将在售商品单价提高或提早几天取消促销价,虚构出所谓低价折扣促使消费者在双十一当天购物。
京东商城自营店在7号至12号对部分纸巾进行促销,消费者可获得购买满199减100到满599减300的折扣。网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比价数据发现参加满减活动的纸巾大部分价格都有所上涨,以维达自营旗舰店参加满减活动的一款“婴儿3层抽纸”为例,该商品价格为36.8元,参加“满199减100”折算5折到手价为18.31元,而实际上该款商品历史最低价为16.8元。
双十一无疑是火爆的,但是也有质疑,一起看看他是怎么说的

“双十一”的创意始于2009年,那时,阿里巴巴刚刚推出淘宝商城,网络购物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不到2%,而网购用户刚刚突破1亿,阿里人的造节灵感无疑是天才的。在那时,这个节日被直接喊为“光棍节”,更是带有很浓烈的互联网气息,得到了年轻消费者会心的呼应。
在后来的几年里,“光棍节”成为了互联网冲击传统零售业的革命性狂欢,它对市场的启蒙意义远远大于销售额的创高,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记录突破和舆论轰炸中,消费者的网购热情被激活,体验得以积累,而百万商家也在试水中打开了通往互联网的天窗。到今天,中国已成为全球网购最为活跃的标杆市场,“光棍节”居功阙伟,完全可以被写进当代中国的商业史卷之中。
然而,及至于今天,我们真的还需要“双十一”吗?
六年以来的中国互联网,形转势移,万物焕然,当初的很多初衷及条件都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
1首先,“光棍节”的互联网启蒙意义已然消失。
从2009年到现在,爆发性的互联网人口红利被吃完了,6.7亿的上网人口已经超过全国成年人的三分之二,市场教育基本完成。无论是天猫淘宝的销售业绩增长及腾讯微信的活跃度都已同中国的宏观经济一样,回落到“新常态”的水平,试图通过营销轰炸的方式极度地提升上网及网购比例都已不太可能。
2其次,赶羊式的营销运动已经不适应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现状。
发明“光棍节”的2009年,正处于PC极盛时代,那时,基础于平台的流量分发是最重要的营销手段,商家的用户积累基本上是数量意义上的概率性事件,同时,由于品类格局未成,任何粗放式的用户获取都是值得的。
而到2015年的今天,智能手机全面替代电脑,基础于社交和口碑的传播彻底替代了昔日的流量分发,有效用户的获取成本越来越高,而且精细化经营成为互联网销售的决定性能力。在这样的新环境中,赶羊式的营销运动看上去很热闹,其实已是非常陈旧低效的模式。
3第三,商家在拼价血战中的获利模式始终没有形成。
在历次“光棍节”中,唱戏的是平台,埋单的从来是百万商家,而几乎九成九的参与企业都只仅仅赚到了销售额和用户量,而在利润的意义上均为负数,当用户的有效性大幅降低之后,这样的营销运动就成了可悲的零和游戏。
越来越多的商家被动地卷入“双十一”的大促之中,食之无味且成本巨高,弃之害怕得罪平台或被对手乘虚而入。
4第四,“双十一”的销售记录失去真实的参考价值。
在过去的几年里,网购记录一次接一次地被惊艳打破,从2009年的淘宝商城5200万元,到2014年天猫用两分钟就突破十亿元,这中间的飞跃代表了中国电子商务的骄傲。
可是,在今天,记录的意义已经失色,甚至,记录本身成为了一个可以被设置的结果——很像各地城市创造吉尼斯纪录的那种总动员模式,乃至于各个品类的排名等等,均可被操纵和运作,几乎没有了参考的实际意义。
5第五,集中爆发的物流配送造成新的公共危机。
早在前两年,几何级暴增的货物配送量让全国物流体系一次次地经受考验,造成了巨大的混乱和社会资源浪费,“双十一”已经同春运一样,成为了一个新的公共危机。
6第六,双寡头型的平台竞斗日趋恶性化及恶俗化。
在过去的一年里,百亿级的资本并购使得中国的网购市场被阿里系和腾讯系整合,赫然形成了双寡头格局,竞争变得异常血腥激烈,因手段有限和效率下降,竞争渐渐背离了初衷,人造气息越来越重,无谓的攻击造成没有必要的舆论环境败坏。
任何一个商业游戏,发展是前提,共赢是基础,乐趣是条件,如果局中之人都咬牙切齿、形同死仇,那么,竞争本身便味同嚼蜡,失去了君子之姿、商业之美。过去几天里,围绕着“老板与老板娘”的撕逼大战已到了让人倒胃的低劣地步。
在互联网推动的历次商业进步中,技术及工具的迭代从来是创新的基本动力,而消费者与商家的关系重建则带来利益的再分配,“光棍节”——今天被称为“双十一”的发明,切中了电子商务及移动互联网总爆发的两个重大风口,因而形成了显赫的市场效应。到今天,大局抵定,规律渐变,几年前的妙招式显然已落入了新时期的旧窠臼。
所以今天,我们真的还需要“双十一”吗?

为什么我从来不过“双十一”
淘宝“双十一”热销说明一个道理,消费者对短时间内快速下降价格的商品没有抵抗力,以至于暂时忽略了商品的实用价值。这是为了享受打胎优惠专门去怀孕的节奏。哈哈!(更多精彩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