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贸易港口的开港
古代史研读:日本与长崎港——长崎港贸易的初步发展,长崎港位于九州西海岸长崎半岛西北部,今长崎市西南,在古代属肥前国大村领。长崎港地处峡湾之内,外有香烧岛、伊王岛遮挡风浪,因此有利躲避风浪,是十分理想的深水良港。1543年,葡萄牙人在王直的带领下从暹罗出发,由于台风,意外来到种子岛,与平户领主松浦氏会面。平户地区长期由松浦家控制,聚集了大量习惯善于海战的武士。
此处也是中国明清时期骚扰东南沿海倭寇的主要来源。此后随着双屿港被剿、东南亚至日本海上商路开通,日本平户作为中日葡三国贸易港口地位逐渐提升。此时正值日本战国时代末期,大名混战。 为快速增强域内军事力量与经济实力,各个大名都想拥有这些海外而来的火枪和各种奇珍异宝。

日本大名对西方人所带来的枪炮和货品如丝绒、毛呢等织物,还有眼镜、*草烟**等商品十分感兴趣,因此很快就开始与他们进行交易。当时,几乎日本的各个港口都十分欢迎葡萄牙人的到来。葡萄牙人遵循“商教一体”的原则,在进行货品交易的同时,还对日本进行传教。长崎大名大村纯忠在1563年接受了洗礼。出于宗教文化影响以及为获得先进的*火军***器武**,大村氏提出将长崎港作为对葡贸易的主要港口。
1571年,长崎港作为葡萄牙人在日本的贸易港口正式开港,港口地位由此得到提升。在长崎开港初期,室町幕府并未对海外贸易征税,直到后期才逐渐开始收取口钱、悬物、房租等税。因此长崎港初期发展十分迅速。与中国广东粤海关不同的是,长崎地区负责对外贸易的官员大多是世袭制,而且征收的税款大多直接进入长崎当地政府收入或是分拨给周边神社及佛寺。
因此,可以说对长崎地方而言,港口的开设使得当地经济水平迅速提高,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 以生丝为例,十六世纪后半期葡萄牙人每年向日本输入数量达到6至15万公斤,至十七世纪三十年代以后,这个数字上升到18-24公斤。这些生丝大多由来自澳门的葡萄牙人在广东所采买。

1612年时,长崎港曾出现载有二十余万斤生丝的中国商船和从东南亚返航的日本商船共二十六艘同时驶入的盛况。
战国时代末期,葡萄牙在长崎地区的快速发展逐渐引起了当政者的警觉。在织田信长当权时期,信长对海外贸易和耶稣会持极大包容的态度。 他不仅允许葡萄牙商人在国内进行贸易,而且允许其在安土城传教甚至建造教堂和学校。
织田信长死后,丰成秀吉上台。此后,丰臣秀吉开始对天主教采取紧缩政策。1587年,《半天连驱逐令》颁布:禁止葡萄牙传教士在日本本土传教,要求葡萄牙人在二十天内离开日本国土。1612年,德川幕府下令驱逐传教士,摧毁当地教会。1616年,德川幕府下令除中国船以外的其他国家船只必须停靠在平户港或长崎港。1623年,平户地区英国商馆关闭。1624年,日本与西班牙断交。
1629年,德川幕府设置“踏绘”制度,要求所有到港商人用脚践踏雕刻有圣母玛利亚形象的物件。 只有愿意踩踏刻有这种形象物件的人才允许上岸进行贸易。

日本当局希望通过这一制度避免传教士混杂在商人群体中。1631年,德川幕府开始实施朱印船制度和奉书船制度。1633年,第一次《锁国令》颁布:严禁奉书船外所有船只,滞留外国五年以上的日本人禁止归国。
1634年,第二次《锁国令》颁布:重复宽永十年(1633年)第一次锁国令内容。下令在长崎建立人工岛供葡萄牙人居留。1635年,第三次《锁国令》颁布:严禁一切日本船和日本人出国。严禁海外日本人归国。1636年,第四次《锁国令》颁布:限令与来日贸易无关的葡萄牙人离开日本。1639年,第五次《锁国令》颁布,自此禁止任何葡萄牙船只来日。在此期间,荷兰、英国分别于1611年和1613年加入对日贸易队伍。
锁国令的实施
十七世纪三十年代,幕府关闭所有其他港口,仅留长崎作为日本唯一对外国际贸易港。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854年美国海军培里扣关。锁国令的实施可归结于三个方面:一,由于长崎开放初期对天主教的放任,导致天主教会在长崎当地实力膨胀迅速,侵犯了当局的行政、司法和征税权。
长崎大名大村纯忠在永禄六年(1563年)接受洗礼后将整个长崎半岛划归耶稣会管辖,而后织田信长也对耶稣会的扩张持极大的包容态度。 这些原因导致了天主教在日本以长崎为中心得到快速传播。本土教民的大量流失也使得当地神社、寺院日益凋敝,甚至有大批日本人被贩至欧洲为奴。

以此对抗葡萄牙“商教一体”行为。葡萄牙人利用商业网络为宗教传播提供物质和载体,而宗教的传播又加速了商业的扩展。因此,当局针对宗教的措施最终以其对商业方面的政策表现出来。
“锁国令”其实也反映出葡萄牙贸易势力在日本的衰落。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败于英国,从此大西洋地区制海权易主。英、荷舰队*锁封**了葡萄牙从长崎到果阿的航线,而且对经往的葡萄牙船只进行攻击。 同时,郑芝龙船队也在东南沿海频繁骚扰过往商船。 这都使得葡萄牙船只的贸易成本日益提高,不少葡萄牙商人选择向日本商人进行*款贷**。
博克舍认为,葡萄牙商人这种用实体货物进行*款贷**的方式并没能解决其资金链短缺的问题,大量葡商仍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破产。葡日商人关系也由此陷入恶性循环。因此,幕府下令完全断绝葡日贸易,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也是从长远解决葡日商人矛盾的一种方式,也有利于将日本市场投向更具实力的其他西方国家。

1634年,幕府在长崎南部建立一个人工岛屿,仅一座小桥与长崎相连以方便对外国人进行监控的管理。随着锁国令的逐步加剧,葡萄牙人于1639年正式退出对日贸易舞台。
长崎港贸易发展
荷兰和中国是日本锁国时期最主要的对外贸易国家。荷兰的对日贸易主要集中在出岛,唐船贸易则位于长崎港周围唐人屋敷附近。荷兰于十七世纪初加入到对日贸易的队伍中。十六世纪末,西班牙和葡萄牙所组成的伊比利亚联盟为打击荷兰而禁止其在东南亚购买香料。因此,荷兰不得不在东南亚寻找新的香料来源。 1602年,荷兰在爪哇岛西北部巴达维亚设立东印度公司。由此,其在亚洲的贸易网络逐步扩展。

1609年,荷兰到达平户港,开始在日本建立商馆。1624年,荷兰占领台湾岛西南部并建立热遮兰城。此后,由荷兰主导的巴达维亚-热遮兰城-日本的三角贸易网络开始运行。荷兰从巴达维亚收购香料运往台湾和中国大陆,并获得生丝、绸缎、瓷器等物品运往日本换取白银,最后用白银重新购买东南亚的香料和中国的生丝、绸缎。
自十七世纪二十年代,锁国令逐步出台后,日荷贸易逐渐繁荣。明隆庆元年(1567),月港开禁,但明廷仍禁止民间商船前往日本进行贸易。德川家康曾尝试向明廷提出再开勘合却未得到回应,然而这个期望却得到了福建周围商人的响应。
从闽浙地区出发到萨摩鹿儿岛、平户、长崎、博多等口岸的唐船数量不断增加。 “根据日本《长崎记》的相关记载,从庆安元年(1648)到明历元年(1655),中国船平均每年要从日本运走约10000贯白银(约37500公斤),到明历二年(1656)到万治三年(1660),更是每年要从日本运走约18000贯白银(约67500公斤)。”在长崎港政府管理方面则有“丝割符行会(糸座)”。

江户幕府初期,来自长崎、堺、京都的大商人组成“丝割符行会”,来统一管理长崎地区的对外贸易活动。当时的平户英国商馆负责人称这种管理为“wholesale(批发)”。丝割符年寄作为日方管理者,负责行会内所有事物并与到达长崎的外国商人确定丝价,在生丝价格确定的基础上决定其他商品的价格。
总的来说,幕府将军及其近臣有优先购买货品的权力,剩余生丝将按照比例分给各地商人。这一措施不仅是日本作为资源贫瘠国家在一定限度内最大量获取所需物资的有效方法,也是以国家统制方式平抑国内物价的有效方式。此外,这种统包制的购买方式也使得日荷贸易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稳定、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