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电商的蓬勃发展,网上购物成为新时代的人们的购物方式。当然,随之而来的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网上购物虽然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同时也满足了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使消费者购物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仅节约了去线下购物的时间,还能花合理的价格买到心仪的商品。
然而、有些不良商家利用网络虚假宣传,虚构网络交易,删除不利评价,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对消费者合法的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等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依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以下这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你遇到过吗?
1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财产权受到侵害
情况一:今年来,微店、微乐等微店迅速发展,由于约束不到位,许多微店都没有第三方担保支付,消费者轻信卖家的话,先付款给卖家,但由于没有第三方担保支付,卖家收到款项后拒绝发货,或携款逃跑。

情况二:有些私人代购行为,是通过朋友圈等熟人关系介绍的,朋友传朋友,使消费者和代购者实际并无关系,代购商家收到款项后的不作为。
情况三:缴纳押金的服务也越来越多,但退押金流程较难!如2017年的悟空单车等共享单车企业由于出现经营困难,消费者担心财产损失,纷纷要求商家退换押金,但由于售后跟不上,出现退押金难得情况。
情况四:消费者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上购物,收到货后发现商品有瑕疵、质量和损坏等问题,消费者找商家申请退换货,商家拒绝退换货,致使消费者人才两空。
2、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

情况一:我们都知道,网络购物平台都有自己的评价系统。消费者购物通常都根据卖家的销量、买家评价进行购物选择。然而现在一些商家为追求销量,人为的刷销量、*信誉刷**,给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形成误导。
情况二:一些新兴起的微店、微乐和微信等移动电子商务平台等商品经营者没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所卖的商品信息进行全面的标注,商品信息包括: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消费者只能看到所卖的商品的图片和价格。这就导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对于商品信息的掌握不对称,妨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
情况三: “网红”的兴起,出现了“网红经济”,在淘宝等大型电商平台上都有网红店,让消费者难辨真假“网红店”。
网红都有大批粉丝,网红借助粉丝进行商业活动或广告宣传活动,一些商家借助网红的名字给自己店铺贴上标签,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这不仅侵烦了网红的商标权,对消费者也起到了误导作用,影响消费者判断和选择。
3、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
情况一:消费者在微店、淘宝等电商平台上购物,需要把自己的地址、手机号、支付宝账号、邮箱等透露给卖家和快递人员。在商品传递过程中,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情况二:消费者购物后会莫名收到很多营销短信、营销邮件和营销电话,影响消费者正常的生活。
情况三:有不良商家将消费者的隐私等个人信息出售给不法人员,引起系列诈骗行为,使有些消费者受骗。
情况四:消费者和商家因为某些纠纷,消费者给商家差评。商家会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修改评价的公司,轻者这些公司对消费者进行不间断骚扰,重则将消费者的信息发到不良网站,给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带来困扰,侵害消费者的名誉。

4、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举证困难
情况一:对于收货,原则上是先验货再收货。然而日常生活中,大部分网上消费者习惯先签收,回到家再打开,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运输途中的损坏,消费者要证明不是自己的问题,退换货难。
情况二:某些商家认为消费者签收后的物品是没有问题的,当消费者申请退换货时,商家拒绝退换货或赔付。
情况三:即使消费者有较高验货意识,但在现实中,快递往往并不是将快递直接送给签收人,而是送到签收者所在的单位或者小区门卫,通过他们转交给消费者。商品若存在问题,此时无法区分责任,难以找到责任方。
我相信广大读者都遇到过上面的侵权行为吧!你是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小编是这样维权的:
(1)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理直气壮地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权。
(2)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阶段。当发生争议时,消费者首要的是心平气和地同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提供服务者)摆事实、讲道理,力争协商和解,完美解决问题。
(3)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阶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法律规定消费者的职能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仲裁机构仲裁阶段。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程序要以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有这样的协议,消费者就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提起诉讼阶段。发生侵权争议时,消费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终程序,也是最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