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风向标山东12月7日文(李健) 不准以变相形式搞"以租代售",租赁期限最长20年,在近日烟台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对开发商自持住房部分做了相关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培育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对于开发商自持住宅项目的部分,《实施意见》规定:积极倡导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自持一定面积住房用于租赁"的规定,对自持部分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自持期限内不准转让,不准以变相形式搞"以租代售",租赁期限最长20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落户政策的宽松,以及对学区房的改革,房产证的作用越来越小,这给以租代售留下了空间,要防止开发商以阴阳合同以及续租承诺的方式变相卖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