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康消防 202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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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接到反馈,有未入围的设备供应商诱导客户安装其提供的烟感设备,温馨提示各乡镇(街道),未经消专委审核报备的产品,可能因如下原因,导致发生火灾无法通知到责任主体:
产品方面
设备无联网作用;质量差,电池寿命短;无法关联用户手机(或只能关联一个手机号);平台运行不稳定,无法接收设备报警及故障,无法发送警情信息等。
安装方面
安装队伍不专业;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设备与用户手机、监测平台之间未关联操作,安装的设备未起到监测作用。
维保方面
设备无质保,供应商没有当地维保队伍,出问题无人维修或不能及时维修;平台无人值守,报警无人处理等。

(推荐:与手机APP相连接,并有后端监控平台)
未入围供应商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不得接入我区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不能享受政府补贴,不计入街道、乡镇安装量。请各乡镇(街道)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选用与消专委报备并签署了服务协议供应商的产品。
感烟探测器对火灾预警是否及时这与感烟探测器安装距离有很大的关系,对感烟探测器安装距离也有具体要求,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探测器应安装于场所顶部,并宜居中。
2、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4、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实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正确安装)


(错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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