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有“难”向你求助
你帮还是不帮?
好心收留反遭算计
你忍还是不忍?
近日,家住泸州市江阳区的小黄前往大山坪派出所报警,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我好心收留她,跟她分享包包、首饰,怎么也没想到她竟然偷我的东西……”

经了解,小黄的闺蜜魏某此前从上海回到泸州,通过电话联系小黄希望能在其家中借住几天,并表示会尽快租房搬走,小黄欣然应允。 两人一起逛街吃饭,小黄更是大方地将自己的首饰、包包与好友魏某分享。

期间,小黄无意间问起魏某租房子的事,对方谎称已经找到合适的房子当天就可以搬走。 案发当日深夜,小黄回到家中发现魏某已经离开,跟她一起消失不见的还有自己的首饰。
小黄通过微信联系魏某
未曾想到
魏某不断试探、一拖再拖
我就是借你首饰应应急

我想的是悄悄拿走
再悄悄还回来

说实话
我就是在拖延时间

走投无路求放过

面对魏某满嘴跑火车
小黄忍无可忍选择报警

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很快将魏某抓获归案。经查,魏某如实供述了盗窃小黄首饰并销赃的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魏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蜀黍有话说
防人之心不可无
毕竟,友谊的小船承受不了太多
来源:平安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