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税逃**事件已坐实,最后被罚款8.8亿,足额缴纳就依法不给予追究刑事责任。
范冰冰今日中午也发布道歉信,称深感羞愧,诚恳道歉,对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想当年,八十年代初,刘晓庆也是美丽又当红,是我们心中的大明星。但有一天,突然传来一个惊雷般的消息:刘晓庆因*税逃**坐牢了!我们不敢相自己的耳朵,但这却是真的!惊讶过后,我们感悟到的是法律的尊严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安全感和公正感!
这次冰冰*税逃**一案,却让我们感觉不到这种震憾,感到震憾的是冰冰真有钱啊,*税逃**都逃了几个亿!有网友算了一个数,就算是一万元一个月的高管,也要从唐朝干到今天才能攒这么多钱,而且要没有病,不吃不喝。难怪范爷有底气说:不嫁豪门!我就是豪门!

从刘晓庆*税逃**坐牢,空姐代购*税逃**被判刑,到范冰冰*税逃**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少网友不禁义愤填膺,怒骂不公正,在此我们不妨多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范冰冰为什么可以依法不用坐牢,而刘晓庆却被逮捕?这是因为在2009年,关于*税偷**,《刑法》有改动。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对此条文进行修正,*税偷**罪罪名被取消,修改为*税逃**罪。同时,《刑法修正案(七)》对*税逃**罪有个重大修改,增加了初次违法免罪规定。
也说是说,范冰冰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金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而当年刘晓庆则没有这么幸运了,直接以*税偷**罪嫌疑人逮捕。
范冰冰这次的罚款本质确实如税务部门所说,是依法办理。首次在缴纳足额罚款和税金后,可免罪。既然是法,我们尊重就好!法律本身的功能有一点就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重点在于判决之后的社会恢复。*税偷***税漏**造成最大的问题是“钱不够”。如果不管你是否交不交都得坐牢,那么势必出现大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我就算交了,那么也还是要坐牢,那我交钱干嘛?还不如把钱留给自己的家人。 所以,这样的规定解决不了“缓和社会矛盾”的问题。因此97年刑法修改后,纠正了这一点。按我国刑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超期未缴纳、不接受行政处罚则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空姐代购*税逃**109万被判11年,范冰冰*税逃**2.5亿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其实,这次范冰冰的事件和那个空姐代购案也不是一回事。
空姐代购案是关税,关税是根本无法追回的,所以关税*税逃**和范冰冰的*税逃**是两码事,适用的也不是同一部法律,当然性质不一样。不能非黑即白地认为*税逃**109万判11年,而范冰冰*税逃**几个亿就不用坐牢,这根本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