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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节呼吸道疾病高发,为更好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的敏感性,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医疗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品种进行梳理,拟定了《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市民在各大药店购买感冒、咳嗽、退烧等药品时,应配合药店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目录内共涵盖43种药品,包括布洛芬、连花清瘟胶囊、去痛片、小柴胡冲剂、维C银翘片等。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时,必须完整记录购药者的体温、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及所购药品等信息;对代购药品的,还必须询问并记录用药者体温、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记者在城区走访发现,对于通知的要求,药店也是积极落实到位。

邦健医药有限公司店员 胡静文:
“我们公司的系统已经设定好,凡是要登记的药会有提示,一步步登记完成资料,以后再上传药单到药监局的网址。”
万福大药房店长 许昭明:
“帮别人购买的情况,本人的身份证信息跟患者的身份证信息都要登记的。好像退烧贴这一种,为了谨慎起都会登记的。”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实行“网订店取”,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

端广电报道
编辑:冯慧珊
主编:吴国文
监制:伍志军
总监制:李小红 陈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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