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市委巡察第一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迟缓、效果欠佳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大于内容,满足于应付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由全年4次调整为全年6次,利用“湘潭公安讲坛”集中授课,先后邀请了湘潭大学李佑新教授、十九大代表陈志强同志来局授课;抓实抓细十九大精神学习,组织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记者见面会,及时传达市委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要求,组建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轻骑队”,到各县市区公安局68个基层派出所,开展宣讲45场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市委“*党**建领航”等文件进行学习和部署,开展了“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青年民警自发组建“学‘习’吧”,发挥“周二夜校”学习阵地作用,每周二晚开展学习讨论。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没有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上级各类重大决策部署,做到第一时间向市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汇报,重要文件、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不过夜。指定警务督察支队专门负责上级决策部署的跟踪督察,通过每周召开的局长办公例会及时通报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3.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共中**湘潭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湘潭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湘潭市公安局局长周工作办公例会制度》等制度,对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周工作办公例会上会议题分别明确由政治部、警令部分工收集整理,*党**委书记或局主要领导批准,会议严格按照审定议程执行,不得临时动议,形成决议的事项坚决落实执行。
二、重业务、轻*党**建,重行政、轻政治的现象比较普遍,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方面
4.基层教导员长期缺岗缺位,*党**建工作成为“搭头” 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将长期缺岗缺位的教导员全部配备到位。二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基础制度和工作。三是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开展了“学习吧”、“微论坛”、“微*党**课”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建履职能力和水平。四是部署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增强*党**建主体责任,同时正探索启动政治督察纵深推动公安*党**建。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带头帮扶,带头开展“半月谈”,为每位民警配发了《*党**员学习手册》、《谈心谈话手册》和《公安*党**建实务手册》,促进*党**组织生活规范化。2017年12月,开展了1次对局属*党**组织督查,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3个单位予以约谈和限期整改。
6.*党**员发展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2017年12月份发展预备*党**员13名,均做到严格审核把关,无一例违规发展情况,对1个没有按照规定研究发展对象的支部下发了《提醒函》,组织了一次对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新修订)》、《*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逐级弱化,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短板方面
7.落实主体责任“上紧下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分别对多名分局局长、副局长、支队政委等实行诫勉谈话、禁闭等,对2名分局副局长纪律处分;驻局纪检组牵头启动了对城区分局、局直部门的巡察,将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等作为巡察监督内容。
8.局纪委“三转”没有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纪检派驻改革要求,驻局纪检组已正式挂牌,成员15人,为湘潭最大的派驻纪检组,起草了《落实派驻纪检改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职能定位。2017年12月21日至28日,驻局纪检组部署开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工作。
9.执行*党**的纪律不严,部分违纪人员*党**政纪处分决定没有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了处分决定与职级、工资、年度考核联动机制,对近年来处分没有执行到位的情况,主动与组织部、人社及省厅衔接,严格对照政策规定,逐人落实到位。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部门特权思想严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象依然存在方面
10.机关干部家属区物业管理费长期由公款买单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办公区和家属区进行了水电分离,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家属区水电社会化改造,同时将家属区物业管理交付社区代管或者实行小区居民自治。
11.部分所队临聘人员由相关业务往来单位代聘和支付工资问题的整改情况。由业务单位代聘到交警支队车驾管上班的临聘职工一律退回,车驾管实际需要的业务岗位职工由交警支队重新聘请,相关业务单位工作人员、湘盾公司派遣司机等理顺规范劳动关系。
12.个别单位利用职权向企业收取有偿劳务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治安大队水上大队出警船艇已办理加油卡,实报实销;与湖南永昌水上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合同,将尸体打捞费纳入市局财政非税管理;打捞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由市局实报实销。
13.部分基层派出所在辖区单位报销工作费用和各种补助。对2012年12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做到违规发放,分毫必退;严肃查处了2起在辖区单位报销工作费用和补助的案件。
五、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还不紧密方面
14.*党**的群众路线还需进一步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便民利民承诺和举措进行梳理,开展自查自纠,协调市政府服务中心,成功搭建网上自助申报服务平台;制定了《人口与出入境便民利民举措实施细则》,明确细化便民利民举措的操作流程和实施办法;成立联合督察组,对全市人口与出入境系统进行现场督察。
15.基层“害群之马”严重影响公安队伍形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办法(试行)》,下发了约谈制度、提醒函询和诫勉办法,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下发了《严明纪律 营造清朗警营的实施意见》,明确15项具体举措,严肃查处徇私枉法、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16.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对执法问题的查控追究力度,及时受理办理群众涉法投诉、刑事复核、行政复议,及时纠正执法过错,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执法过错及时纠正,积极开展新时期规范执法警务调查,严格实行主办侦查员制,认真落实《湘潭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六、贯彻执行“899”规定还没形成自觉,“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方面
17.文山会海没有得到有效整治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提高办文办会水平,严格审核、控制发文数量,年发文数量争取减压30%以上,建立并会套开制度,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年会议数量争取减压25%以上。
18.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城区分局、局直各部门开展2015年至2017年财务工作自查自纠,主要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以及公款旅游或搭车旅游现象等。经清查,原有问题已整改完成,无其他违规现象。
19.政绩观出现偏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精简各类考核考评,修订绩效评估办法和综合考评办法,强化工作调度和日常督导,及时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及时通报处理。
七、选人用人导向不够明确,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0.干部选拔任用重机关轻基层,干部积压空缺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三批次正副科职干部选拔工作,优先选拔配备城区分局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和交警基层中队长、指导员,正科职干部已全部配备到位,副科职干部中,基层所队全部配备到位。
21.干部考察不深入,存在带病提拔问题的整改情况。优化了局干部考察方案,配强了考察力量,坚持考察标准,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考察,加强8小时外的考察,加强对朋友圈、业务爱好、家庭情况的了解,把家访作为考察规定动作。
22.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抽调专人对资料缺失的档案进行补充,完成了雨湖分局、交警支队400多人档案专项复审,整改了入*党**资料、学籍资料等资料不全的问题。
23.协辅警队伍管理混乱,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成立了“表彰奖励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严把协辅警入口关、管理关、培训关,对辅警职责权限、招聘录用、工作纪律、监督管理、考核奖惩、工资费待遇作出具体规定,做好辅警的优抚保障工作。
八、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重点部门廉政风险较大方面
24.监所物资采购与代管金管理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看守所代购供应商遴选办法(暂行)》,全面规范监所物资采购,制定了代购明细,规范采购流程,建立监督机制。制定了《湘潭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代管钱款管理制度(暂行)》,明确前台所收代管金全部按流程进行流转。安装了刷卡机,开通了微信支付,减少代管金现金数额。
25.涉案财物管理仍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成立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涉案财物和涉案款项账户保管员,建立了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涉案财物保管室等场所,充分利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了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互制约机制。
26.基建项目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廉政”五大控制,所有需要启动的项目及项目变更一律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成立“智慧警务”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撰“智慧警务”大事记,记录智慧警务推进过程,发布智慧警务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由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
27.基层办案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涉及治安、交警、网警、禁毒等行政处罚标准予以细化,制定统一的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及时公布,消除执法随意性,确保执罚公平、公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55297018
邮政信箱:湘潭市公安局907室,邮政编码:411000
电子邮箱:2846301162@qq.com
*共中**湘潭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返回湘潭在线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