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
一些不法分子翻新花样实施诈骗活动
这让很多人
一不小心就上了当

12月30日
龙岗区人民法院宣判
一宗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以犯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对该案20名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吧

法警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审判庭受审
据了解,从2014年12月到2016年11月,被告人岑某杰作为老板、王某磊作为股东,先后在龙岗区、东莞市、福田区成立了深圳市华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天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车行天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不押证不押车”的方式经营汽车抵押*款贷**业务或汽车“以租代购”业务。
其中,深圳市华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总公司,不仅直接办理*款贷**业务,还负责另外两家控股子公司客户车辆的GPS安装、监测以及贷后纠纷处理、拖车等工作。

被告人岑某杰、王某磊
在华堂总公司下设置
后勤部、业务部、评估部、财务部等部门
并雇佣了李某倩等18人作为公司成员
但没有想到的是
他们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实施的却是诈骗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庭审现场
该团伙以
“车贷不押证不押车”“以租代购”为幌子
在被害人借款时让被害人签下
借条、收据、抵押车辆变卖确认书等空白合同
要被害人交出
备用车钥匙、安装车辆GPS定位
且在办理*款贷**后不给被害人相应的合同
只给一份
还款明细、融资居间服务补充协议或温馨提示
一旦出现被告人所谓的逾期还款、二押违约、GPS异常,被告人即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车辆开走,然后威胁其支付高额的“违约金”“拖车费”等费用,不支付则将其车辆变卖,通过这些手段最终有“套路”地达到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现已查明,该团伙实施诈骗犯罪8起,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1起。
小编看完*子骗**的伎俩以后
觉得真是太可恨了
一旦被害人出现逾期还款等情况
就相当于被牵着鼻子走

接下来
让我们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并采用威胁手段索取他人财物
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庭审现场
最终分别判处20名被告人
1年10个月到11年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共计63万元
同时判决向各被告人追缴赃款
共计98.4504万元,退还各被害人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
在签署车贷协议时
应认真谨慎阅读合同内容
勿落入诈骗圈套
如遇他人敲诈勒索
可向公检法机关寻求帮助
*制抵**黑恶势力的侵害,维护自身权益

龙岗法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755-28923236
来源:龙岗融媒、深圳龙岗法院
采写:龙岗融媒首席记者 聂朦
责编:孙慧聪
二审:杨琼发 陈杨
三审:董宝宏
版权说明:内容如未注明出处,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电话:0755-84651432 邮箱:lgms@lgms.net)。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你和大嘴妹一起“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