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诈骗了500万这个怎么判刑 (参与诈骗团伙其中一起诈骗怎么判)

以诈骗手段实施盗窃,实施诈骗的套路和案例

近年来

一些不法分子翻新花样实施诈骗活动

这让很多人

一不小心就上了当

以诈骗手段实施盗窃,实施诈骗的套路和案例

12月30日

龙岗区人民法院宣判

一宗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以犯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对该案20名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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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审判庭受审

据了解,从2014年12月到2016年11月,被告人岑某杰作为老板、王某磊作为股东,先后在龙岗区、东莞市、福田区成立了深圳市华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天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车行天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不押证不押车”的方式经营汽车抵押*款贷**业务或汽车“以租代购”业务。

其中,深圳市华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总公司,不仅直接办理*款贷**业务,还负责另外两家控股子公司客户车辆的GPS安装、监测以及贷后纠纷处理、拖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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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岑某杰、王某磊

在华堂总公司下设置

后勤部、业务部、评估部、财务部等部门

并雇佣了李某倩等18人作为公司成员

但没有想到的是

他们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实施的却是诈骗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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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该团伙以

“车贷不押证不押车”“以租代购”为幌子

在被害人借款时让被害人签下

借条、收据、抵押车辆变卖确认书等空白合同

要被害人交出

备用车钥匙、安装车辆GPS定位

且在办理*款贷**后不给被害人相应的合同

只给一份

还款明细、融资居间服务补充协议或温馨提示

一旦出现被告人所谓的逾期还款、二押违约、GPS异常,被告人即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车辆开走,然后威胁其支付高额的“违约金”“拖车费”等费用,不支付则将其车辆变卖,通过这些手段最终有“套路”地达到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现已查明,该团伙实施诈骗犯罪8起,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1起。

小编看完*子骗**的伎俩以后

觉得真是太可恨了

一旦被害人出现逾期还款等情况

就相当于被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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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让我们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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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并采用威胁手段索取他人财物

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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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最终分别判处20名被告人

1年10个月到11年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共计63万元

同时判决向各被告人追缴赃款

共计98.4504万元,退还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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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编提醒大家

在签署车贷协议时

应认真谨慎阅读合同内容

勿落入诈骗圈套

如遇他人敲诈勒索

可向公检法机关寻求帮助

*制抵**黑恶势力的侵害,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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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755-28923236

来源:龙岗融媒、深圳龙岗法院

采写:龙岗融媒首席记者 聂朦

责编:孙慧聪

二审:杨琼发 陈杨

三审:董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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