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15(357)因90元好处费锒铛入狱 石首籍男子悔不当初

2018/6/15,357因90元好处费锒铛入狱石首籍男子悔不当初

2018/6/15,357因90元好处费锒铛入狱石首籍男子悔不当初

石首一男子因贪图*品毒**转手的90元好处费,竟铤而走险,最终难逃法网。

经查

2018年4月,张均(化名)通过电话委托邹华(化名)找*欲人**购买400元的*洛因海**,两人商量好见面地点,见面后张均向邹华支付了490元现金,其中90元作为邹华帮其购买*品毒**的好处费。后邹华向张伟(化名)购买*品毒**,邹华递给张伟400元现金,张伟递给邹华一包乳白色粉末块状物品,两人交易完成后离开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2018/6/15,357因90元好处费锒铛入狱石首籍男子悔不当初

经鉴定

邹华口袋中被查获的疑似*品毒**检出*洛因海**净重为3.69克。

检察官提醒

2018/6/15,357因90元好处费锒铛入狱石首籍男子悔不当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品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邹华虽然只帮他人购买了3.69克*洛因海**,收受好处费仅90元,但贩卖*品毒**罪不以贩卖数量和所获利益多少为构成要件,因此,邹华的行为当然构成贩卖*品毒**罪。检察官在此呼吁大家,知法、守法,珍爱生命,远离*品毒**,切勿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

以上名称均用的化名。

编辑:王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