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1、财政部: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共三方面15项内容,提出深入推进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实施;要增强就业服务扶持,提高教育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深化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探索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方式。《通知》强调严禁变相用工,明确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2、六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 4月20日,人社部网站公布《关于开展 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六部门将于4月上旬至5月上旬以“服务民企促发展,扩大就业惠民生”为主题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重点服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求职人员。《通知》明确,将深入走访民营企业,摸清用工服务需求和招聘岗位信息,了解招聘用工困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强化政策宣讲,组织招聘对接,并在招聘活动现场设立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受理专区,及时受理民营企业政策申请。进一步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流程,推广“直补快办”服务模式,提升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及时更新并公布就业、社保等涉企事项清单,推动员工招聘、参保缴费、档案转递等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打包办,进一步精简人社涉企服务环节、压缩办事时间。​ 3、重庆4月起启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 4月20日,人社部网站消息显示,重庆人社局于4月起对重庆市内正常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其中,书面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为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今年的书面审查还将对人力资源服务、金融、建筑、教育辅助服务4个行业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查。​ 4、浙江拟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4月18日,浙江人社厅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26日。​《通知》明确,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个人费率仍分别按0.5%执行,要求各地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基金支付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