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吸烟有害健康
可吸烟的人还是多不胜数
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的烟民已经超过4.5亿人
*草烟**的需求量不断地增加
香烟的销路自然广阔
但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卖商品
受国家法律严格控制
想卖烟?
没有《*草烟**专卖零售许可证》
那可不行

可偏偏一些不法经营者
为了牟取暴利
在未取得国家*草烟**专卖部门
核发*草烟**经营相关证件的情况下
经营销售*草烟**制品
不仅破坏了*草烟**专卖制度和市场秩序
更破坏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卖香烟为何触犯刑法?
让茂南检君为你细细道来
案情回顾
2016年9月,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到国家*草烟**专卖部门核发*草烟**经营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多次低价购入大量香烟,存放在租住的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某农场的一集装箱处。
2017年1月,陈某准备将上述香烟销售到外地之际被查获,现场共查获阿诗玛香烟、南洋双喜香烟、红梅香烟等7个品牌共计2446800支,涉案的*草烟**价值人民币853775.97元。

判决:
◆ 经审理,茂南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草烟**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为牟取利润而非法经营香烟,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 其犯非法经营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还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遂判决陈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对此,
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草烟**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违反国家*草烟**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草烟**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草烟**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草烟**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草烟**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草烟**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非法经营*草烟**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草烟**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草烟**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检察官说法
●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生产、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等一系列过程的行为,而非单个行为,其最终目的是获得非法利益,其中销售行为是其实现获得非法利益的最终手段,生产、购买、运输等行为是为了销售行为而作准备。

在上述案例中,被告人陈某购买、运输、储存香烟,其已着手实施了非法经营*草烟**的犯罪行为,但其尚未进行销售,未获得非法利益,其在准备销售时被侦查机关查获,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无证经营*草烟**,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的构成犯罪。无论所销售的是真品卷烟还是假冒伪劣香烟,如果没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者从非法的渠道购进货物,都属于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