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谅解书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自首)

【案情与裁判】

2020年4月至5月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联系王某购买假冒西凤酒。王某从他人处购买包材进行灌装、生产,以每件42元的价格销售给胡某假冒西凤酒3457件,非法经营数额145194元。后胡某又将上述假酒以每件46元的价格销往*疆新**,销售金额为159022元。涉案假冒西凤酒中的1198件被依法扣押,其他假冒西凤酒均销售给消费者。经鉴定,上述扣押的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不合格商品。检察机关对二人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连带支付三倍赔偿金31174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第一,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王某作为生产者、胡某作为销售者,明知生产、销售的涉案酒系假冒产品,且经鉴定为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王某、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不合格产品,其犯罪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依法赔礼道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请二人连带支付三倍赔偿金即311742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法院遂判决如下: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胡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二人对其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连带缴纳赔偿金311742元;胡某的违法所得15956元依法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销毁。

【法条索引】

  • 《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竞合的处理问题】:

行为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依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民事诉讼法》第58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 《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 《侵权责任法》第15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七)赔礼道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御法狮观点】

食品安全是最基础、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在食品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三倍惩罚性赔偿等诉讼请求。但司法实践中,消费者个人往往存在势单力薄、举证困难等诸多自我保护障碍,与此同时,相关社会组织还存在诉讼动力不足、诉讼能力有限等问题,在食品消费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的当下,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检察机关在无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使得从事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另行承担消除危险、赔礼道歉、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其中,提出三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在维护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加大了售假者的违法成本,给其他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引导其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