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一气之下买了19个车位 (业主一口气买下12个地下车位)

以下内容转自:人民法院报

以下文章来源于萧山法院 ,作者萧山法院

一小区保安经理为了偿还个人债务,私刻印章、伪造停车位合同,虚构售卖小区地下停车位,诈骗7名业主113.25万元。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

业主花费2000万买下196个车位后续,长沙一业主掷千万买196个车位

案件详情

幸福小区是一个新建成小区。开发商为回笼资金,在楼盘销售过程中,将小区部分地下停车位卖给公司内部员工,由员工代为销售。

刘某是该小区保安经理,平时和业主打交道较多,跟售楼处业务员也熟络。在了解到业主有购买车位的需求后,便介绍其去有车位的业务员手上购买车位,从中赚取中介费。

2018年8月底,刘某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大笔赌债,为筹款“翻本”,便动起了虚卖停车位的歪脑筋。刘某随即在网上找人制作了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用于在假的停车位合同、收据上盖章。然后,利用先前帮忙介绍卖车位获知的车位及所有权人信息制作虚假的《车位转让协议》。当年9月至12月期间,刘某谎称自己有买进的车位欲低价转手。后借用自己保安经理的“可靠”身份,诈骗7名业主113.25万元,并继续在网络赌博中挥霍殆尽。

2018年12月底,到了停车位交付那天,受骗业主才被物业告知未查到其车位。那时,刘某早已逃离萧山。

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诈骗事实,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审判实践中发现,部分犯罪分子利用工作便利,虚构假象,借机行骗,这为普通群众识破*局骗**增大了难度。面对安家置业这种人生大事,广大市民应当通过正当渠道仔细甄别信息,切莫为了贪小便宜而吃了大亏。

来源:“萧山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