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3年贷后诉讼律所采购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和***(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2023年贷后诉讼律所采购入库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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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
区域中心 |
拟采购律所数(不超过以下数量) |
诉讼业务办理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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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1 |
辽宁 |
10 |
沈阳、大连、营口、盘锦、鞍山、锦州、葫芦岛、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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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2 |
福建 |
14 |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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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3 |
吉林 |
8 |
长春、吉林、延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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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4 |
河南 |
15 |
郑州 、洛阳、新乡 、开封、南阳 、安阳、濮阳、许昌、焦作、商丘、信阳、漯河、济源、鹤壁、平顶山、三门峡、驻马店、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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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5 |
广西 |
10 |
南宁、柳州、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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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6 |
天津 |
5 |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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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7 |
云南 |
6 |
昆明、玉溪、曲靖、大理、楚雄、文山、保山、红河、普洱、西双版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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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8 |
浙江 |
15 |
杭州、宁波、嘉兴、湖州、丽水、衢州、温州、台州、 金华、绍兴、舟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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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9 |
贵州 |
6 |
贵阳、遵义、安顺、铜仁、毕节、黔西南州、黔南州、 黔东南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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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0 |
海南 |
4 |
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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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1 |
内蒙古 |
9 |
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通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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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2 |
河北 |
10 |
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邯郸、邢台、衡水、沧州、石家庄、秦皇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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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3 |
山东 |
10 |
青岛、济南、潍坊、临沂、淄博、东营、枣庄、烟台、聊城、滨州、菏泽、德州、威海、日照、*安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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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4 |
山西 |
4 |
太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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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5 |
上海 |
3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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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6 |
深圳 |
4 |
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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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7 |
四川 |
10 |
成都、绵阳、泸州、内江、自贡、宜宾、乐山、眉山、资阳、广元、巴中、达州、南充、遂宁、德阳、雅安、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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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8 |
江苏 |
12 |
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常州、无锡、南通、盐城、连云港、淮安、宿迁、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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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9 |
江西 |
7 |
南昌、九江、赣州、抚州、上饶、宜春、吉安、新余、抚州、萍乡、鹰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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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0 |
湖北 |
7 |
武汉、黄石、鄂州、孝感、随州、襄阳、十堰、黄冈、荆州、荆门、宜昌、恩施、咸宁、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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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1 |
安徽 |
7 |
合肥、六安、阜阳、亳州、蚌埠、滁州、安庆、池州、铜陵、马鞍山、芜湖、黄山、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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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2 |
广东 |
8 |
广州、佛山、中山、惠州、东莞、江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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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3 |
重庆 |
4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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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4 |
陕西 |
6 |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延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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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5 |
北京 |
1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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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6 |
湖南 |
4 |
常德市、郴州市、衡阳市、怀化市、邵阳市、湘潭市、湘西自治州、益阳市、永州市、岳阳市、长沙市、株洲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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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7 |
苏州 |
2 |
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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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8 |
总对总 |
3 |
所有展业地区城市 |
注:(1)入库有效期: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本次项目包件分“总对总包件”及“区域中心包件”两类,包件01-包件27为“区域中心包件”类,包件28为“总对总包件”类。投标人投标多个包件的,每个包件的投标文件必须独立编制和提交。
(3)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库有效期内授予入库律师事务所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或者合同数量。
(4)“总对总”律所主要作为备用律所,处理所有展业地区城市无法处理的案件。例如:非上海地区案件,A律所根据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在上海X法院发起诉讼。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且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许可时间及年审状态正常(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凭证);若正在办理年检的,须提供签约前完成年检的承诺,届时无法完成的,取消其签订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该分所参与该包件投标的唯一委托书。不接受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在所投包件区域内代理过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之一(含信用卡中心)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逾期资产催收纠纷类诉讼案件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合作协议或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复印件,总所投标可以提供其分所的案件业绩作为自身的案件业绩,分所投标可以提供其总所的案件业绩作为自身的案件业绩);
(4)投标人须承诺:承接招标人诉讼业务的律所相关负责人及合伙人和催收机构及招标人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股权关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7)已承接招标人催收服务的律所不得再承接招标人的贷后诉讼服务;
(8)本次项目包件分“总对总包件”及“区域中心包件”两类,投标人(总所和分所视为不同的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投标。投标人选择投标“区域中心包件”类的,可以同时投标“区域中心包件”类的多个包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至2023年4月24日16:00时
获取方式: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未从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参加本项目。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 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案。
5. 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 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可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将会发到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领购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电子邮箱。 注:项目详情可在微信公众号“ 律采标讯”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