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
用一下你的手机卡、银行卡、身份证
没啥损失还给好处费
你是不是很心动

事实上
这种赚钱方式可能会让你沦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
涉嫌“帮信罪”
最终沦为犯罪“工具人”
近日
郑州警方成功打掉 一个专业为 网络诈骗洗钱的团伙
目前已抓获涉案嫌疑人28名
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警示案例
2023年元旦刚过,管城分局陇海马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帮诈骗分子洗钱。接到线索后,陇海马路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制定侦破方案。经过摸排走访、研判分析,专案组民警进一步确定了该团伙在组织人员为网络诈骗资金进行“洗白”,并以此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侦查,嫌疑人罗某因为自身经济压力,想多挣点钱,又想找个省事,来钱快的门路,便打起了歪主意,他通过朋友李某龙介绍,于2022年8月份开始,利用聊天软件与境外进行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的电诈犯罪团伙联系,接收“洗钱”任务,罗某通过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进行转账和取现,境外犯罪人员按照取现金额给罗某提成。罗某明知是违法所得,尝到“返利”的甜头以后,逐渐不满足于自己有限的提现额度,开始发展“下线”。罗某联系自己身边的同学、朋友、还有熟人共同参与“洗钱跑分”,参与者少者提供一、两张、多者十余张自己名下的银行卡。

办案民警通过分析自2022年8月份以来罗某的行踪,逐个筛查与罗某身边密切联系的人员,经过深度挖掘,掌握了该团伙的人员分布、作案手法、涉案资金等信息。经过工作,专案组民警于2023年春节前夕,先后在郑州市惠济区、新郑机场、金水区等地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李某龙、袁某密、毛某鹏、徐某等共计28人抓获归案。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什么是“跑分”?

诈骗分子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的账户。而在这个“跑分”的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这些“银行卡”相当于诈骗分子的得力助手,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案件追查的难度。
“帮信罪”的类型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即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此外,提供或操作“GOIP”、“*池猫**”、“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都涉嫌“帮信罪”。
“帮信罪”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一些单位和人员开办贩卖“两卡”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仍逃不过法律惩处。
对银行卡,会有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措施,不仅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款贷**和信用卡申请,5年内还会被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即在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
针对手机卡,则会在惩戒期内停止行为人的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

切莫贪图小利
不要想赚“快钱”
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租借、出售的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均属于违法行为
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
“工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