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议论比较多的就是国家决定重启供销社,建大食堂,发展村经济,国家这样的用意何在?
我们先来看一下供销社的发展历程,供销社起于20世纪50年代, 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以“保障物资供给,促进生产发展”为使命,当时国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凭票供给,当时的供销社是相当的红火,在供销社上班是多么的风光,一些紧缺的物资在供销社没有关系是买不到的,在农村每个村基本都有供销社的“代销点”,那时农村交通不发达,到乡镇上、县城里基本要走几个小时甚至一天,所以农村的购物基本在供销社的“代销点”,后来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大力发展民营经营,实行市场经济后,因为供销社在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一些缺陷和问题,致使供销社在市场经济时代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到了90年代供销社的实体公司逐渐宣布破产,实体门店也都转让给个人经营,只留下了县级以上的供销社,国家也一直保留着供销合作总社这个部门,人员编制纳入国家财政。
既然供销社已不适应市场经济了,为什么国家又要重启呢?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乡村振兴所需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农村常住人口越来越少,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大部份后期不再回去,基本定居城市,所以留下的全是老年人,到后期可能连老年人都会越来越少,目前大片大片的土地荒废,而农村的面积在我国又是占有绝大部份,处于举重轻重的地位,所以国家也意识到这一点,决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新型农村,只有这样,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才能留下来,扎根农村,为建设美好的家园的作贡献。
要实行乡村振兴,光靠老百姓自发组织,靠外来公司投资是不行的,必须要有一个机构或组织来牵头,而且这个组织必须是国有的,能给老百姓带来实惠,带来优惠政策,遇到问题能及时的真正的解决,所以这个组织最好就是供销社,因为供销社有过与农村合作的基础和经验,老百姓也比较认可,另外供销社虽在以前是集体经济,但目前县级以上的供销社已纳入国家财政,属于国家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具有一定的国有性质。
2、 调控“三农”物资价格所需
农村发展离不开“三农”物资的供应,什么叫“三农”物资?通俗讲就是对农村、农民、农业供应的物资,包括:农药、化肥、农用机具等,这些物资属于特殊物资,是保证农村粮食生产、其他农产品供应的重要物资,所以这些物资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来统一调控,主要是遇到极端天气或是疫情,这些物资紧缺了,在市场经济主体下价格一定会大涨,若没有国家的调控,价格涨到老百姓不能承受的地步,就不会种粮食和农产品了,这样就会大大影响全国人民的生活问题,所以调控“三农”重要物资价格的重任就落到了供销社的头上了。
3、 粮食储备所需
大家都知道,粮食问题就是国家的生存问题,来不得半点马虎,每年国家都会对粮食进行储备,以备不时之需,要想粮食储备充足,就得有人去种地,而且现在若全用以前的凭劳力来种地,相信很多人都不愿意,那样种出来的粮食只够家里人吃,哪有多余的呢,收成有限,所以要想大规模生产,提高产量的同时减少劳动量,就必须发展农村现代化,智能种田、科技种田,用机械化代替人力,所以这个重任也必须由有农村基础的供销社来承担,其实目前国家已经在这样做了,国家每年拨出一定的经费给供销社,由供销社来补贴农民,鼓励农民购置先进的生产工具,比如:无人喷水机、收割机、种田机等。
4、 与国际组织对接,让农产品走出国门所需
目前我国对外出品产品,主要靠商务部牵头与其他国家谈判签单,再由商务部来分配给国内的一些企业来进行订单的完成,而农产品主要是农民在生产,目前也有一些专门的公司在从事,但很多都不是直接生产,而是中间商,从农民手中收购,由于中间环节太多,导致农民的收购价偏低,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也大大降低,基于此,国家需要将这个中间商由供销社来承担,因为供销社是以政府部门的身份,不会从中赚取差价,这样农民生产的农产品统一由供销社来收购,再由供销社统一出口到需要的国家,减少了出口的中间环节,保证了农产品的品质,同时也缩短了出口时间,而且给农民的收购价格也做到了最大,这样老百姓赚取的利润更多,生产的积极性更强,从而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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